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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与贼的投名状

 cat1208 2018-08-19

《水浒传》第十一回,林冲雪夜上梁山。白衣秀士王伦有意刁难,拒其入伙。杜迁、宋万、朱贵等纷纷为林冲说情,王伦则道:“兄弟们不知,他在沧州虽是犯了迷天大罪,今日上山,却不知心腹。倘或来看虚实,如之奈何?”林冲答:“小人一身犯了死罪,因此来投入伙,何故相疑?”然而王伦的怀疑,不能说全无道理。他是个落第秀才,“因鸟气,合着杜迁来这里落草”,书中虽未明言,读者却可推断,王伦所受鸟气,大抵出自官府欺凌,所谓官逼民反,逼上梁山,乃是小说惯用模式;加之他的落第阴影,必将积淀对官府的怨恨。基于此,他对来自体制内的林冲,有所怀疑和抵触,再也正常不过,此刻便判定他心胸狭隘、嫉贤妒能,则属武断。


不过,由于柴进的推荐信,与杜迁、宋万等好汉的鲜明态度,王伦不敢把事情做绝,于是想出一个办法:“你若真心入伙,把一个‘投名状’来。”这的确是个一举两得的好主意,可见王伦的应变能力,他并非毫无才学,只是没有“大量大才”而已:如果林冲纳不了投名状,正可名正言顺赶他下山,如果能纳,便具备了做贼的资格。


何谓投名状?从林冲的反应来看,他对做贼这行当,未免隔膜:“小人颇识几字,乞纸笔来便写。”他以为是写落草为寇的保证书呢。朱贵笑道:“教头你错了。但凡好汉们入伙,须要纳投名状,是教你下山去杀得一个人,将头献纳,他便无疑心,这个便谓之投名状。”说白了,要做贼,先杀人,纳投名状,表现的不是忠心,而是决绝,与正道一刀两断,再无退路。


这是投名状的本意。陈可辛电影《投名状》,讲述的故事与《水浒传》恰恰相反。林冲纳投名状,其路径是从官到贼。《投名状》中,则有一明一暗两份投名状,一是庞青云、赵二虎、姜午阳三人结拜兄弟之时所纳的投名状,誓言云“外人乱我兄弟者,视投名状,必杀之;兄弟乱我兄弟者,视投名状,必杀之”;二是庞青云向大清朝廷所纳的投名状,主旨则是杀死赵二虎。不难发现,后一份投名状正好构成了对前一份投名状的反动与解构。倘以后者为主体,其路径则是从贼到官。


无论从官到贼,还是从贼到官,投名状的内容都是杀人,意图都是断绝后路,背后隐藏的都是官与贼的对立和不信任。相形之下,从官到贼的投名状,纳起来相对容易一些,因为对官而言,杀人,哪怕是杀害无辜,只道是寻常,平时可能也干过;进而言之,专制之下,公权力不是由民众授予,而是掠夺,执掌公权力的官员,则与民贼无异,他们对民众的侵犯与戕害,有时更甚于贼。就此说来,从官到贼的转型,其实无须用投名状来证明,甚至不该称之为转型,官贼原本一体化。



从贼到官的投名状,显然难多了。拿庞青云来说。他以为杀了当年一同做贼的兄弟,山字营带头裁兵,便可给朝廷吃一颗安心丸,保住自己的红顶子。殊不知朝廷对他从不信任,谈何安心,不管他纳出什么样的投名状,等待他的都是一记黑枪。在此,相比鸟尽弓藏,兔死狗烹,庞青云的出身其实并非他被朝廷暗杀的最大原因,不过无可否认,这至少也是原因之一。权力者往往会固守一种思维:一日为贼,终身是贼,怎么招安,怎么立功,都不能洗白其贼性。试看古龙小说《陆小凤传奇之决战前后》第十一章,皇帝与前来行刺的白云城主叶孤城之间有一段对话:

 

皇帝道:“卿本佳人,奈何做贼?”

叶孤城道:“成就是王,败就是贼。”

皇帝道:“贼就是贼。”

 

叶孤城还相信成王败寇,皇帝对此不屑一顾,在权力血统论眼中,只要你是贼,哪怕成功了,还是贼。一言以蔽之,贼就是贼。


回头再说《水浒传》。宋江等人的招安思想,与他们的出身有关。他们由官而做贼,一来不愿以贼终老,二来还是体制内思维——我常说体制不仅在人身,更在人心,以此可把人分作四种:人与心俱在体制内,人与心俱在体制外,人在体制内心在体制外,人在体制外心在体制内,毋庸置疑,最后一种几乎都是悲剧。遥远的案例,正如梁山泊上的好汉。天罡星三十六人,半数出自体制,从领导人宋江,到五虎将关胜、林冲、秦明等,莫不如是;余者如卢俊义、李应,作为地方豪强,与体制不乏亲缘;至于吴用,作为儒生代表,属于典型的人在体制外心在体制内。由这帮人主宰梁山政治,招安是必然结果。


然而,从官到贼易,从贼到官难,即便这些贼从前是官。朝廷招安了他们,却不再当作自家人。枢密使童贯建议杀之而后快:“这厮们虽降,其心不改,终贻大患。以臣愚意,不若陛下传旨,赚入京城,将此一百八人,尽数剿除,然后分散他的军马,以绝国家之患。”殿前都太尉宿元景虽然反对童贯,所提出的对策却也毒辣:“……正好差宋江等全伙良将,部领所属军将人马,直抵本境,收伏辽贼,令此辈好汉建功,进用于国,实有便益。”这话说起来冠冕堂皇,实则属于以毒攻毒。此后宋江征辽国,征田虎,征王庆,征方腊,相当于庞青云式的投名状,结局与庞青云并无二致:可叹四次征伐下来,一百零八将只剩得三十六人,依然难逃药酒之毒。正所谓,卿不死,孤不安,贼不死,官不安。


还有一种情况,虽与投名状无关,因涉及人与权力的贼性,不妨拿出来说说。有些贼杀人放火,目的不是受招安,而是称王称霸,问鼎天下。其代表,如朱元璋。吊诡的是,朱元璋称帝之后,“内心深处,仍然贼性不改,不待人说沐猴而冠,自己先蜷起手来,以强盗自任,也算是怪脾气”(刀尔登语)。譬如制造文字狱,人家写文章,倘若用上“则”、“寿”、“生”、“取法”等,则可能被他杀死,因为这些字词分别谐音“贼”、“兽”、“僧”、“去发”等,正中他忌讳。须知做过贼的人,最害怕陈年伤疤被人翻出来,是以要拼命掩饰,然而种种掩饰之举,无非是贼喊捉贼。


转念一想,这样的皇帝,不还是贼么。朱元璋们发迹前后,区别仅仅在于,以前是小偷,现在是大盗,以前窃钩,现在窃国。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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