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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国不同类型的养老保险制度2

 文明世界拼图 2018-08-19
(三)混合型养老保险。原来实行福利型养老保险的国家,目前大多已经或正在向一种混合型制度转轨。即福利型养老保险与“收入关联型养老保险”同时并存,共同构成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保险。在日本,政府建立了“厚生年金”;在英国称为“附加养老金”;在加拿大称为“收入关联年金”。这种收入关联型养老保险的待遇,一般要高于普遍年金的待遇,资金主要来源于雇主和雇员的缴费以及基金的投资收益。

  (四)国家型养老保险。国家型养老保险制度曾经在大多数计划经济国家实行,以前苏联、东欧国家为代表。按照“国家统包”的原则,由用人单位缴费,国家统一组织实施,工人参与管理,待遇标准统一,保障水平较高。我国在计划经济时期也采用了这种养老保险制度。这种养老保险制度在历史上曾经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不利于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不利于劳动力的流动,不利于培养劳动者个人的自我保障意识。因此,目前已经或正在退出国际社会保障领域。

  (五)储金型养老保险。储金型养老保险制度在一批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实行,以新加坡、智利等国家为代表,强调自我保障的原则,实行完全积累的基金模式,建立了不同类型的个人养老保险账户或“公积金”账户。养老保险费用由雇主和雇员共同分担,在参保人退休或遇有特殊需要时,将个人账户基金定期或一次性支付给个人。这种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发挥个人的自我保障功能,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也能够保障劳动者退休后的基本生活。但是,这一制度也存在自身缺陷,无法充分发挥社会保障的互济互助功能,同时普遍面临着如何使基金保值增值的压力,在出现持续通货膨胀和金融危机时将面临困难。目前这种养老保险制度正在发展过程中,具体走向和实效尚难以预料。一些欧洲国家,如瑞典、意大利、波兰、拉脱维亚、立陶宛等,也在基本养老保险中引进了个人账户,但基金实行“空账”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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