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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小微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有这四项限制条件

 lipservice98 2018-08-19
2018年以来,一系列企业所得税优惠新税政相继出台,特别是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不断扩围。对此,小微企业纳税人在日常纳税申报和年度汇算清缴时需要特别留意。笔者针对允许小微企业纳税人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相关的限制性条件进行归纳梳理,供纳税人涉税处理和纳税申报时参考和借鉴。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得高于100万元

  《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第一条明确,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指弥补五年内以前年度亏损后的金额。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所以,小型微利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的标准是允许弥补亏损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不得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

  小型微利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才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要先符合“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企业”这一首要条件,也就是说企业从事的行业要是政府扶持的合法行业,才能享受20%的低税率优惠。反之,如果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的行业,即使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也无法享受此优惠政策。

  工业企业从业人数小于100人,其他企业从业人数小于80人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判定小型微利企业从业人数指标标准,是企业按规定方法计算出的全年季度平均值。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工业企业资产总额小于3000万元,其他企业资产总额小于1000万元

  工业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是一个变化数值。因此,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终止经营活动,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来源:《中国会计报》7月27日10版    作者:襄晨竹点击“阅读原文”,收看试听课程、报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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