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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杯太白: 南北露露之争 @承德露露 露露杏仁露是主要在北方销售的一款饮料,代言人演员许晴最近话题感...

 剩矿空钱 2018-08-20

@承德露露  露露杏仁露是主要在北方销售的一款饮料,代言人演员许晴最近话题感很强,生产厂商也不甘寂寞,承德露露与汕头露露的诉讼纷争成了热门话题。

一、历史渊源。

承德国资委的露露集团,生产和杏仁露植物蛋白质饮料,拥有“露露”饮料相关商标。

1996年3月,露露集团与香港飞达企业合资成立汕头露露,双方各自持股51%和49%

1997年,露露集团成立了上市公司承德露露。为了承德露露能够上市,露露集团将其持有的汕头露露51%股权注入其中。此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2001年承德露露又将持有汕头露露股权剥离给露露集团。

2003年,露露集团将所持承德露露6740 .5万股国家股,以4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深圳市万向投资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深圳通联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通联投资),总计约2.70亿元。

2004年,通联投资将这6740 .5万承德露露的股票转让给万向三农

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2006年4月19日,承德露露与露露集团签订了《商标权处置原则协议》。协议中已经就商标权所有权转让事项作出明确规定,包括转让价格区间和转让时间等细节。

2006年6月7日,承德露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在发布的《股票简称变更公告》中,股票简称“承德露露”变更为“G露露”。
2006年9月18日,G露露发布《关于购买露露集团公司股权的公告》:承德市国资委100%持股的露露集团,将以底价为9000万元全部转让出去。公告中指明,露露集团的注册资本是27605万元,在“扣除弥补亏损和调整剥离资产后,露露集团的国有净资产为9609.99万元。”
2006年10月11日,恢复“承德露露”股票名称后,承德露露发布《关于参股露露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承德露露以2700万元购得露露集团30%的股权,还有佛山市南海润基投资有限公司以3780万元人民币购得42%的股权、福州开发区西河投资有限公司以2520万元人民币购得剩余的28%的股权。根据公告,上述两公司与承德露露、万向三农不存在关联关系。
2006年11月1日,承德露露与露露集团终于签订了《无形资产转让协议》,在当年底预付了2亿多的转让费用,并在2008年3月完成过户手续。

请看承德市国资委的公告:

关于露露集团改制后商标、专利、域名、条形码等无形资产所有权情况的说明2007-01-05

关于露露集团改制后商标、专利、域名、条形码等无形资产所有权情况的说明

一、 承德市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关于《露露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国有产权转让公告》中第四部分关于转让底价和转让方式披露为:“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露露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38.9%的国有股权已由上市公司回购注销。按照国家有关上市公司产品与商标不能分离的规定,与‘露露’产品有关的商标、专利、域名及条形码等无形资产转让给上市公司。因此,本次出让的露露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部国有产权不含上述两项,转让底价确定为9000 万元。”

(前述公告内容中的“转让给上市公司”应为“拟转让给上市公司”。前述公告内容中的“不含上述两项”是指因相关股权已经回购而不复存在,相关无形资产已经承诺转让给上市公司而权利受限。)

二、 露露集团的全部商标(127 项)、专利(73 项)、域名(74项)、企业及商品条形码(205 个)等无形资产不属于露露集团改制时剥离的资产,其包含于承德市国资委转让露露集团的股权所对应的9609.99 万元净资产之中,该等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均属于改制后的露露集团所有,露露集团有权将该等无形资产转让给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并根据承德市国资委承国资字【2006】84 号《关于露露集团公司商标等无形资产转让的批复》的规定将转让价款用于露露集团偿还债务。

特此说明。

承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承德市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2006 年12 月27 日

当时,露露集团承诺,不会实施任何让其他单位或个人获得上述无形资产使用权的有效安排等。而在2007年4月26日及2007年9月10日,王宝林导演了上市公司与公司大股东的两份协议,根据协议规定,承德露露许可露露集团继续使用“露露”商标和标识十年。2011年8月4日,证监会公告认为上述涉及“露露”商标的重大合同未按照关联交易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批准程序等,对王宝林给予公开谴责。

2001年 12月 27日签署《备忘录》,2002年3 月28日签署《补充备忘录》。签署方都是:露露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高新区露露南方有限公司、香港飞达企业公司, 共四方。《备忘录》由公司时任董事长王宝林、总经理王秋敏与相关方代 表等人在 2001 年 12 月 27 日签署,《补充备忘录》于 2002 年 3 月 28 日由时任董 事长王宝林与相关方代表等人签署。是时任公司董事长王宝林同时兼任露露集团、露露南方董事长职务,时任总经理王秋敏同时兼任露露集团、露露南方董事职务,均属关联人;香港飞达企业 公司是露露南方的外方股东,两公司是关联企业。

河北露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德露露”)2011年半年报显示,露露集团3月已更名为霖霖集团。更名后的霖霖集团仍是承德露露的联营企业。

汕头露露也从露露集团(霖霖集团)剥离,香港飞达企业公司成为汕头露露的公司大股东,持股85%。实际控制人林维义后来再购下余下的15%,实现对汕头露露的百分百控制。企业经营期限在2015年经历过一次变更,变更前是2016年3月29日到期,变更后是2036年3月29日到期。

二 当前诉讼

在2015年承德露露起诉露露南方前,2014年的媒体报道,承德露露在接受机构调研时曾表示,露露南方公司2016年经营到期,会考虑收购。

承德露露应该是认为王宝林2006年许可露露集团使用露露商标和标识的行为虽然受到谴责,但仍然有效,所以在2016年到期,汕头露露从露露集团那里获得的使用权也就到期了。所以才有了汕头露露说的“,承德露露对汕头露露使用“露露”相关商标和专利以及利乐包的独家生产权利是明知的,且从未提出过异议。不仅如此,双方反而对有关产品样式、生产配合等进行沟通,做到完全协调统一”

但到2015年,承德露露“意外”知道备忘录和补充备忘录存在,开始对汕头露露诉讼。

2015 年 6 月 23 日,承德露露就与霖霖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露露南方、香港飞达企业公司确认无形资产授权使用合同效力纠纷 一案,向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决《备忘录》及《补 充备忘录》无效并立即终止履行。由于诉讼过程承德露露缺失了部分证据等原因,于 2017 年 12 月 4 日提出撤诉请求,河北省承德市中 级人民法院对上述合同效力纠纷案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17)冀 08 民初 17 号, 裁定结果:准许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虽然撤诉,承德露露采用其他手段,一直对汕头露露进行市场维权。

由于缺少证据而撤诉,可以推论为缺失的是重要证据,承德露露没有把握胜诉的。现在汕头露露反告,看起来是胜券在握了。承德露露的公告对诉讼结果的表述,也有点信心不足的样子。

媒体采访法律专家的看法,也是莫衷一是,各不相同。又一个加多宝之争吗?9月18日即将开庭,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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