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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旅游乱象”须用“重典”

 癸水绕青山 2018-08-21
治理“旅游乱象”须用“重典”

    9月17日,北京发生一起黑导游强行收费并打游客耳光一事,近日,官方通报称5名涉案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2名在逃人员仍在追捕。涉事旅游车被暂扣,所属公司被约谈整改、罚款1万元。(9月28日未来网)

    这起黑导游扇游客耳光事件,性质恶劣,影响也很恶劣。而事情曝光,案件侦破之后,当地警方和有关方面采取的措施也很干脆:刑拘5人,追逃2人,涉事旅游车被暂扣,所属公司被约谈整改、罚款一万元。

    表面看上去,以上处罚对涉事人员和公司初步的处理结果和整个事件的性质以及影响是“匹配”的。而据警方的调查,这几个人从去年12月开始就纠结在一起,以团伙的方式进行“低价诱揽、中途加价”的非法“一日游”活动了,那么被他们雇佣的这些旅游大巴,在这将近一年的时间里获利多少?肯定不止一个两个一万元。

    从游客在北京遭遇“非法一日游”因不满中途补价被扇耳光,到九华山假工作人员拦车兜售高价香,越是临近假期,各类旅游乱象越是迭现。各种“旅游乱象”层出不穷,并非个别,让人揪心。从违法成本看,目前对“旅游乱象”的很多处罚未免“罚不当罪”就北京对本次涉及“非法一日游”的旅行社罚款1万元来看,似乎很难弥补它对城市造成的负面影响,更难以对其他“黑色掮客”形成震慑。

    遏制非法“一日游”等“旅游乱象”,需要游客提高辨识能力,抵御低价诱惑。但从根本上讲,严格依法监管、联合执法,才是更有效的治理之道。2013年,《旅游法》的颁布让旅游行业真正快速跑上法治化轨道,之后,国家旅游局针对低价游也出台了《关于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意见》,但法律条文本身不会“出击”,要让法律落地起跑,就要让执法力量更好地动起来。

    《周礼·秋官司寇》说:“大司寇之职,掌建邦之三典,以佐王刑邦国,诘四方。一曰,刑新国用轻典;二曰,刑平国用中典;三曰,刑乱国用重典。”可见,“治乱必用重典”!要想从根本上遏制非法“一日游”等“旅游乱象”,须重典处罚不设上限。要突破发现一起打击一起的老套路,打破“违法便宜守法贵”的怪圈,在加大市场执法力度的同时,也加大事后处罚的力度,在整个“旅游乱象”灰色地下产业链上寻找突破口。比如管住旅游车辆,就是可以利用的突破口之一,对于被查获的,正规旅游大巴参与非法“一日游”等活动的涉事企业,不但要罚他们一个倾家荡产,而且还在某个时间段内禁止其再从事市场运营活动,你看还会有旅游大巴司机敢于轻易犯案,还会有企业公司敢于轻易参与没有?

    青山绿水,是老百姓共享的自然资源。国庆黄金周已经来了,对于依旧猖獗的“旅游乱象”,我们确实该想想应对的新套路了。没了说涨就涨的收费,没了说停就停的黑车,没了忽悠诱导的购物,我们才能有“说走就走”的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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