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周二,四川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又称“房产调控二十四条”,是继7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经济工作会议就房价问题提出“坚决遏制房价上涨”的要求后,省政府首次做出详细政策回应。
01 棚户区改造、闲置土地处置双管齐下,保证土地和住宅用地有效供应 【政策原文】 【观察者M解读】 未来,川内棚改可能要火起来了,但不同于以往的“货币补偿”,即赔拆迁款,本次的棚改主要以建设商品住房定向提供给被拆迁居民的形式“以房补房”——这样做的好处是,在货币宽松的大背景下,严控货币流入房地产市场,避免拆迁客推高房价。 注:为什么拆迁客能推高房价?因为货币补偿类的拆迁客手中攥有大量货币,这些钱一方面用于置业,另一方面大量流入房地产市场,变相证明了高房价是“正确”的。 此外,川内新建住宅数量,未来在住房供给不足的城市(如成都)会大大增加,并以普通商品住房、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多种住房形式存在,尽量保证不同收入等级的人都有房住。 注:政策中的“限房价、竞地价”是什么意思?即地价事先由政府限定好,然后设一个未来房子销售的最高价格,开发商在此基础上,谁报的价格最低谁就能最终拿地。
02 价格透明,严禁开发商变相涨房价 【政策原文】 【观察者M解读】 理性购房的前提是,价格透明,销售和购买渠道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而理性购房对于“遏制炒房现象发生”至关重要。
03 房贷不易、转让变难,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政策原文】 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无论结婚与否)户籍迁入成都市未满24个月,应在成都市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方能新购住房;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高新区、天府新区购房,对于购房者还有其他条件(此处略)。 结语:总体上,无论是限购政策还是房产调控二十四条都是利好的,四川房价可控,不会出现大涨大落现象,值得赞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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