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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刑事审判参考目录及关键词摘要(一)

 云飘飘34zkqaw7 2018-08-21

《刑事审判参考》这样大部头的指导案例参考价值是不容置疑的,但真正需要查找、检索的时候,却往往无从下手。


笔者在具体使用前人整理的目录时,发现因为《刑事审判参考》内指导案例的“主要问题”“裁判理由”所涉及的方面远远多于目录内所含的内容,在检索时很容易出现遗漏的情况,影响拟定辩护策略、撰写辩护词。为此,笔者整理一套便于查找的资料的想法,现与诸位分享。

 

本摘要的使用方法:运用word内的“查找”功能定位相关案例号后,在网络上自行检索相关案例以细致研究。

 

文/陈康夫 上海金显律师事务所

本文由作者向无讼阅读独家供稿,转载请联系无讼阅读小秘书(wusongyueduxms)

 


第001号 单位走私犯罪在法律文书中如何表述


摘要:


1、以保税货物对外贸易之名行走私犯罪之实的特殊的走私形式。


2、《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已失效),对于97年刑法修订前发生的单位犯走私普通货物犯罪应采取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具体分析。


3、①对于单位犯罪在法律文书中如何表述

 

②单位犯罪,检察机关未起诉单位为被告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第002号 倒卖骗购的外汇额度行为如何定罪


摘要:


1、倒卖骗购的外汇额度的行为如何定罪?伪造公文、印章骗购外汇的行为属于牵连犯,应从一重罪。(下《解释》的第六条也是符合这一原则的)


2、《关于审理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第003号 承包经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构成单位犯罪


摘要:


1、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的界定;


2、法律、司法解释溯及力的问题。


第004号 使用变造的金融凭证进行诈骗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


摘要:


1、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区分。


2、诈骗后对违法所得进行使用的用途不影响诈骗数额的认定,即使将诈骗财务用于支付中介费、甚至是用于慈善事业亦不影响诈骗犯罪的认定。


3、票据诈骗罪和金融凭证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分析。


4、以伪造金融凭证进行诈骗诈骗对象是金融机构还是存款单位?


5、对某一重罪在同一处刑档次可以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同时规定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时,并非可以随意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第005号 贩卖淫秽物品牟利如何适用法律


摘要:


1、《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罪与非罪、情节严重等作出了司法的具体解释。


2、对于司法解释、法律溯及力的问题。


第006号 以传真方式进行经济诈骗案件如何确定审判管辖


摘要:


1、刑事案件的一般管辖及指定管辖的适用情形。


第007号 侵占案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第008号 对于生产、销售不具有生产者、销售者所许诺的使用性能的新产品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


摘要:


1、对于伪劣产品(《关于严厉惩处经销伪劣产品责任者意见的通知》)、不合格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范畴的界定。


2、对于“新产品”,无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那么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其质量应当符合其许诺销售使用性能的企业标准,否则就属于伪劣产品。


3、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法律适用


4、“违法所得数额”(获利数额)与“销售数额”(未扣除成本、税收的所有收入)的区别


第009号 (“设卡闯关”)驾车致人死亡的行为如何定罪


摘要:故意杀人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交通肇事罪的界定


第010号 “事实婚姻”能否成为重婚罪的构成要件


摘要:


1、“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的界定(《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①1986年3月15日前:“起诉时”


②1986年3月15日~1994年2月1日:“同居(开始)时”


②1994年2月1日后


2、1994年2月1日后已登记结婚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当按照重婚罪定罪处罚


3、对于先有事实婚姻又与他人登记结婚(且未再与前者仍保持事实婚姻关系)和多次事实婚姻者,依法不构成重婚罪


第011号 对走私毒品大麻的犯罪如何适用刑罚


第012号 毒品犯罪数量不是决定判处死刑的唯一标准


摘要:


毒品数量不是决定判处死刑的唯一标准,除法定从轻情节外,尚有犯罪动机、悔罪表现、认罪态度、主观恶性、社会危害程度、退赃、赔偿损失情况等酌定量刑情节需要考量,具体如何表述可参照本案例相关内容。


第013号 二审宣告无罪的案件如何适用法律


摘要:挪用公款罪的犯罪构成及法律适用


第014号 银行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如何定罪


第015号 索要正当合伙承包经营的分成不构成受贿罪


第016号 行政机关的行政罚没款能否认定为玩忽职守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摘要:


1、玩忽职守罪的构成要件。


2、玩忽职守罪构成要件中所造成的损失包括行政罚没款。(《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正确认定和处理玩忽职守罪的若干意见》)


第017号 毒死耕牛后再出售有毒牛肉的案件应如何定性


摘要:


1、投放危险物质罪(投毒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集体生产罪)的区分。


2、毒死耕牛的行为不能吸收销售有毒牛肉(有毒食品)的行为,不构成吸收或牵连关系,应当数罪并罚。


第018号 以公司名义进行走私,违法归个人所有的,是个人犯罪


摘要:


1、构成单位犯罪的两个条件:①经单位全体成员或决策机构集体作出决定②非法所得归单位所有


2、《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中对何为单位犯罪进行的界定


3、犯罪集团的重要特征是集团成员基于共同实施某种犯罪目的而结合在一起


4、《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对已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经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如属于同种罪行的不构成立功,但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第019号 被害人有严重过错的杀人案件应如何处理


摘要:


1、对于被害人有严重过错,对被告人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仅仅因为犯罪造成的严重危害后果而一律排除酌定从轻情节是违背立法原意的。对于因婚姻、家庭等民事纠纷引发的犯罪案件,即使造成一定的严重后果,一般也不作为“严打”的对象。


2、对于自首情节中的“犯罪以后自动投案”的界定


3、法律规定的“可以”一般应当理解为一般情况下应当照此办理,而非既可以这样,也可以那样。


第020号 丈夫强奸妻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摘要:


1、对于婚内强奸,应当区分不同的婚姻状况及行为人的暴力方式、方法,造成的危害后果等具体事实、情节分别依法处理。


2、婚姻状况是确定是否构成强奸罪中违背妇女意志的法律依据,基于合法婚姻关系原则上不存在刑法意义上的违背妇女意志的性行为,不构成强奸罪;但是如果是非法婚姻关系或者进入离婚程序责任不能排除构成强奸罪的可能。


3、如果仅仅是在居民组织调解程序,而未向法院或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则夫妻关系依然属于确定关系。


第021号 公司职员利用职务之便,内外勾结骗取公司代保管的客户保证金的行为,应如何适用法律


第022号 企业聘用的合同工人勾结外部人员,利用工作上的便利,盗窃企业财物的行为如何定罪(过时)


第023号 伪造美元的行为应如何使用法律


摘要:


1、伪造货币罪的构成要件及罪数。


2、何为伪造货币罪的“特别严重情节”


3、如果伪造货币所属国未发行过相应面值的货币,那么就不应视为犯罪,因为没有这样的真币、也就不存在这样的假币。


4、伪造货币的犯罪所制作的货币,不论是成品还是半成品,均应视为犯罪行为予以追诉,但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5、对于伪造货币所属国曾经发行过但已予以收回,现在不可在市面上流通,但可以在银行兑换为现有流通货币的,伪造该种货币应当作为犯罪处理。


第024号 危害后果严重但受害人有明显过错的案件如何适用刑罚


摘要:


1、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间的区分。


2、受害人具有严重过错的案件应如何处理:受害人在案件的起因上负有一定责任、案件发生的偶然性、加害人的主观恶性。


第025号 雇主应否对其雇员的非职务行为造成的损害结果负连带责任


摘要:


1、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①犯罪行为存在②有物质损失(不包括可得利益损失)③直接因果关系


2、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损害赔偿只能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不能适用无过错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


第026号 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范围、当事人以及民事赔偿的范围、数额应如何确定


摘要:


1、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范围①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了物质损失,但被告人未因此占有或获得被害人的财物,此类得提起附带民事诉讼②被害人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造成的(如抢劫、盗窃),对于此类仅能由公安司法机关追缴赃物、责令退赔,如确无法追缴退赃的,应当作为酌量情节予以考量


2、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直接物质损失,不包括可得利益损失。


第027号 对于有立功表现的毒品犯罪分子应如何适用刑罚


摘要:《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028号 被告人在受人雇佣运输毒品过程中才意识到运输的是毒品的案件应如何适用刑罚


摘要:毒品数量是确定毒品犯罪案件被告人刑罚的重要法定情节,但不是处刑的唯一标准,在审判实践中,应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第029号 银行临时工与外部人员勾结监守自盗应如何定罪(内容较为过时)


第030号 具有两种不同身份的人共同实施侵吞企业财产、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应如何定罪处罚


摘要:共同犯罪中同案犯具有不同的特定身份,不是一律依据其不同身份分别定罪,关键是看各被告人是否分别利用了本人的职务便利实施犯罪,如果没有,则全案以有特定身份的人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犯罪定性


第031号 滥用职权释放犯罪嫌疑人并将公款出借搞“资产解冻”活动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应如何定罪


摘要:


1、徇私舞弊罪(徇私枉法罪)的构成要件,何为“徇私”


2、挪用公款从事非法活动中主观明知的认定


第032号 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交代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犯罪应如何掌握具体处刑


摘要:


1、被告人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主动交代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或不同种犯罪事实应当如何处理。


2、一般经济类犯罪,被告人是否积极退赃及案发后赃款是否被全部追回、是否造成实际经济损失可以作为量刑轻重的酌定情节。


3、对于受贿类犯罪,具有其特殊性,因为行贿人的财产损失不是受贿罪社会危害性的基本内容(被索贿者除外),其社会危害性主要体现在国家、社会利益带来的严重危害。因此,受贿犯罪分子的退赃不能够无条件得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


第033号 使用伪造的银行存单作抵押诈骗银行贷款的行为如何定性


摘要:


1、贷款诈骗罪和金融凭证诈骗罪存在交叉时的界定。


2、使用存单进行诈骗,不能简单地以存单上的数额进行认定,而应当以行为人准备或已经非法占有的数额作为犯罪数额。


第034号 骗购国家外汇的犯罪行为如何适用法律


摘要:


司法解释是对法律规定进行解释,是对已有的法律条文所作的具体规定,本身不涉及到溯及力的问题,一经公布施行,效力等于其所解释的法律本身,对正在审理和尚未审理的案件具有法律效力


第035号 农村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不明的侵犯人身权利案件如何定性


摘要:


犯罪嫌疑人以“教训”的目的造成他人伤亡,实际是一种放任的态度,无论是伤害结果还是死亡结果,均包含在其犯意之中,应以后果确定为是杀人还是伤害。


第036号 对在抢劫中杀人(致人死亡)的案件如何定罪处刑


摘要:


抢劫致人死亡和杀人后再掠走财物的行为的情形及罪数区分。


第037号 误认尸块为毒品予以运输的行为如何定罪处刑


摘要:


1、对绝对不能犯与相对不能犯进行的界定,对相对不能犯应予惩处。


2、对于不能犯未遂决定是否从轻处罚时,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①行为客观危害性相对较小的②行为客观性虽然小于欲犯之罪,但也具有较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③对于行为的客观危害性大于欲犯之罪的


第038号 对受贿犯罪分子如何适用刑罚


摘要:


对于贪污受贿犯罪分子的量刑应结合以下方面综合判断①犯罪数额的大小②情节是否严重③给国家造成的损失④是否具有法定的从轻、从重处罚情节(是否主犯、认罪态度、自首、立功等)


第039号 人民法院可否变更起诉罪名定罪处刑


摘要:


1、工程质量监督站可作为工程监理单位成为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主体


2、人民法院在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变化的情况下,有权改变起诉罪名定罪处刑。


第040号 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正当防卫权应如何理解与适用


摘要:


1、无过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2、被害人虽准备了尖刀随身携带,但从未主动使用,且其是在加害人不甘罢休,还会滋事的情况下,为防身而准备,符合情理,并非准备斗殴。


3、“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不以防卫人实际受到的伤害程度为判定标准。


第041号 犯罪后由亲属送司法机关归案并在一审宣判前如实供诉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


摘要:


1、《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犯罪后由亲属送司法机关归案并在一审宣判前如实供诉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


第042号 被告人投案后未如实供诉罪行但有抢救被害人情节的应如何处理


摘要:


1、激情杀人情况下判断被告人具有伤害故意还是杀人故意主要应根据其所持器械、打击部位、力度及被告人的言语表示综合判断。


2、被告人在故意杀人后抢救被害人的情节属于酌定从轻情节,说明被害人具有一定的悔罪表现。


第043号 因民间矛盾激化引发且被害人有一定过错的案件如何适用死刑


第044号 被告人再审理期间死亡的,刑事责任、违法所得、民事责任应如何处理


摘要:


1、被告人在审理期间死亡的,依法终止审理,不能再对其判处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但对其实施犯罪过程中的违法所得应予追缴。


2、附带民事诉讼以刑事诉讼的存在为前提,否则该附带民事诉讼就成为单独的民事诉讼。故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告人死亡的,此时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应当依法向法院提起单独的民事诉讼。但如果是在附带民事诉讼过程中,被告人死亡的,刑事诉讼部分终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仍应当由原审判组织继续审理。


第045号 窃取并变造已付讫的国库卷再骗兑的行为如何定罪


摘要:


1、国库券属于一种不记名有价证券,但已经加盖了“付讫”字样的国库券不再具有有价证券的可以转让、兑付的基本特征,如其丢失对银行的“损失”仅仅是内部核销凭证不存在而无法予以核销的银行账面损失,国家并未因此有实际财产损失。


2、变造已付讫的国库券变造后再骗兑的行为属于牵连犯,最终从一重构成诈骗犯罪。


第046号 玩忽职守罪适用法律时效应如何理解


摘要:


1、玩忽职守罪的构成要件及何为玩忽职守罪中的“徇私舞弊”情节。


2、对犯有数罪但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被告人应当先对个罪结合具体情节进行量刑后再依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


3、判处缓刑的条件。


4、对于作为结果犯的故意和过失犯罪是适用行为时法律还是结果发生时法律。


第047号 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如何具体界定


摘要: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产品罪的区分。


第048号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抬高股票价格获利的行为如何处理(过时)


第049号 限制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杀人如何处罚


第050号 驾车故意挤占车道致使追赶车辆车毁人亡的行为如何定性


摘要:该行为的实质是明知可能造成车毁人伤的后果而予以放任,是一种故意杀人的间接故意。


第051号 丈夫可否成为强奸罪的主体


摘要:


在夫妻关系正常存续期间,一般得阻却婚内强奸;但在夫妻关系非正常存续期间,如已经进入离婚诉讼期间,此时的婚姻关系虽然依旧存在也无法否定强奸罪的成立。


第052号 外部人员与银行工作人员勾结窃取银行现金的行为如何定性


摘要:


1、对于有特定身份的人与无特定身份的人内外勾结伙同贪污,构成贪污共犯,此系刑法规定的一种混合主体实施的共同犯罪。但该规定并不能代表所有的具有特定身份的人与无特定身份的人勾结共同犯罪的定性问题。


2、对于共同犯罪,不能以主犯的犯罪性质确定全案的犯罪性质,而是取决于共同故意与共同行为是否符合某一犯罪的构成要件确定。


3、对于共同贪污的主观方面和客观行为的认定。


4、未完全利用他人职务便利实施全部犯罪,全案就不能仅以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为实施犯罪作了准备这一部分进行定性。


第053号 利用欺骗的方法兼并后又利用职务便利将被兼并单位财产占为己有的行为如何定性


摘要:


1、利用欺骗的方法兼并后又利用职务便利将被兼并单位财产占为己有的行为属于侵占罪还是诈骗罪,区分的关键在于非法侵占有的目的产生的时间节点。在兼并前就已经产生非法占有目的,在兼并后将被兼并财产据为己有的,只是实现其非法占有目的的手段,属于牵连犯,不实行数罪并罚。


2、《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054号 被告人拒不认罪的如何运用证据定罪处刑


摘要:


1、对于犯罪目的,在被告人拒不供认的情形下,不能主观臆测,应以客观行为综合分析判断。


2、审判认定的罪名可以重于指控的罪名。


第055号 以假贷款合同掩盖挪用公款的行为如何定罪


摘要:


1、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界定


2、以假贷款合同掩盖挪用公款的行为实质不能增加挪用的数额,仅仅起到掩饰隐瞒的作用,对犯罪数额不能够重复计算。


第056号 利用经济互助会非法集资的行为如何定性


摘要:


1、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界定。


2、如何区分被告人主观上是非法占有目的还是非法盈利目的?不能仅仅以被告人客观上无法归还去认定行为人的主观非法占有目的。


3、《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057号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认定标准


摘要:


公安机关“依法追缴被告人的违法所得、没收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的理解及其与行政处罚及财产刑之间的关系


第058号 被告人同时具备多种法定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和其它酌定情节的如何量刑


第059号 犯罪嫌疑人一经传唤即如实供认犯罪事实的可否认定为自首


摘要:


1、对于自首制度中“自动投案”的理解;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中的“形迹可疑”如何与“具有犯罪嫌疑”区分


3、入室盗窃可转化为入户抢劫。


4、由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不是独立刑种,仅仅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因此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不是相对于死刑的从轻处罚来说的。在此情形下一般应当表述为:被告人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但鉴于被告人的自首情节,对被告人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第060号 利用计算机盗划银行资金再到储蓄所取款的行为如何定性


摘要:


1、利用计算机盗划银行资金,已经非法取得了该款项的所有权;支取现金仅仅是盗窃行为的自然延续,而职员根据存折将钱款交付被告人并非被诈骗


2、诈骗罪的虚构事实,不应当包括其实施诈骗行为前的使物品所有权已发生转移的盗窃行为,后来形式上的诈骗是事实上不可能被察觉的行为,因此“诈骗”也就不再是影响案件性质的关键。


第061号 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罪如何适用我国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摘要:对我国刑法属人管辖的但书规定“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是指该最高刑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不是指实际判处的刑罚。


第062号 辩护人妨害作证罪是否以发生危害后果为构成要件


摘要:辩护人妨害作证罪的构成要件


第063号 定额承包者占有或支配本人上缴定额利润后的营利部分是否构成贪污罪(过时)


第064号 事后收受财物能否构成受贿罪


摘要:


1、“事后收受贿赂”的典型特征。


2、事后收受财物的可构成受贿罪①客体上侵犯了公务人员的廉洁性②符合受贿罪的客观表现③主观上均为直接故意,且该主观故意是由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构成的有机整体,并不要求两阶段主观故意严格一致


3、对某一类行为是否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充分论证其犯罪构成的基础上,还必须充分考虑裁判后果。

 

 

 

编排/李玉莹

责编/张洁  微信号:zhengbeiqing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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