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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楷书 ![]() 行书 ![]() 草书 田蕴章书法讲座《每日一题每日一字》【233-曹-人心思归】 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uW411n7zo?p=233 每日一题 田老師講得好,寫得好。網絡上受眾大。人心思歸。 每日一字 学写“曹”字。这个字上方窄小,中间宽大,下方收缩。上下有八个相等的间距,里面留白的地方基本是扁方形的。这个字也可以先写一长横,下面写个由字通上一横去,再下面写个日字,这是隶字的写法。写草书的时候一定要写得小一点,出现在书法作品中要写小一点。 曹,獄之兩曹也。在廷東。从㯥,治事者;从曰。昨牢切〖注〗徐鍇曰:“以言詞治獄也。故从曰。” ——《說文》 兩曹,今俗所謂原吿被吿也。——清代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曹,古代指诉讼的原告和被告。即两曹。——《汉典》 【构造】会意字。 甲骨文从㯥(两个灯笼),从口,是门口悬置两个灯笼形,表示双偶。金文口误为甘。篆文口误为曰。隶变后楷书写作曹。 【本义】《说文· 曰部》:“曹,狱之两曹也。在廷东,从㯥;治事者,从曰。”这是作者根据汉朝的制度所作的解说,非本义。本义当为双偶。 【演变】曹,本义指①双,偶:幽坐谁与~。引申指②等,辈,类;吾~|尔~身与名俱灭。又指③古代分科办事的官署或部门:农~掌百谷|功~。古代又指④诉讼的原告与被告:两~(即两造)。 【组字】曹,如今既可单用,也可作偏旁。不是《说文》部首。现今归入日部。凡从曹取义的字皆与双方、偶并等义有关。 以曹作声兼义符的字有:漕、槽、遭。 以曹作声符的字有:嘈、螬、艚、糟。 资料主要来源: ①谢光辉主编《汉语字源字典(图解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 ②谷衍奎《汉字源流字典》(华夏出版社,2003年) cáo 形声,甲骨文、金文、小篆从口或曰,㯥(cáo)声,隶定为“曹”。本义为诉讼的双方,即原告和被告(有时也作“造”),引申为群类、官署或部门等,假借为姓。 【辨析】①以“曹”作音符构成的形声字一般韵母为ɑo,但声调和声母不同。cáo:槽、嘈、漕、艚、螬∣zāo:遭、糟。②两曹,即“两造”,旧时指诉讼的双方。原告、被告、证人合称“三曹”。公堂审案时三方同时到场出庭,进行对证,叫作“三曹对案”。 资料主要来源: ①魏励《常用汉字源流字典》(上海辞书出版社,2010年) “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这个“曹”字实为会意字。甲骨文①上部是两个“东”,下部是一个“口”。“东”本为大口袋形。口袋本身就有“多”义,更何况二“东”了。(其下部之“口”,在甲骨文中常常无义。)所以“曹”有“偶”、“辈”、“群”的意思。金文②的形体与甲骨文基本相似,只是将下部的“口”换成“日”(从“口”和从“日”相同,上古字例习见)。小篆③的写法近似于金文。楷书④简化了许多。 《说文》:“曹,狱之两曹也。”许慎所说的“两曹”(或作“两造”,古代“曹”与“造”通假),是专指狱讼之事的原告与被告,这并不是本义。其实“曹”字的本义应为“对”或“双”,比如宋玉《招魂》:“分曹并进。”这是说:一对对地并进。由“对”又可引申为“群”,如杜甫《曲江》:“哀鸣独叫求其曹。”“求其曹”也就是“求其群”的意思。由“群”又能引申为“辈”,如杜甫《春水生》:“吾与汝曹俱眼明。”“汝曹”就是“你们这一辈”的意思。由“群”又可引申为“类”,如古时分科办事的官署也称为“曹”,如《后汉书·百官志》:“分为四曹。”也就是分为四科的意思。 ——(左民安《细说汉字》) ——《王力古汉语字典》 【233-曹-人心思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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