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好消息! 明年起,这些东莞人又能多一笔收入啦! 如果你是独生子女的话 这笔收入更是跟你切身相关哦! 快点往下看吧! 8月13日,东莞市卫生计生局公布了 《东莞市计划生育养老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 根据意见稿,具有东莞市户籍的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可以领取计划生育养老奖励金
符合以上情形之一的 可领取每月350元的计划生育养老奖励金! 东莞人快留意下你父母是不是符合条件啦! 不过,如果符合以上情况 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将不可获得奖励 ☞2016年1月1日后初婚或有生育(含收养)子女的; ☞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行为的; ☞原农村纯生二女夫妻,因户籍迁移而成为非农村居民的,或因“村改居”政策、户籍制度改革转为非农村居民后户籍发生迁移的; ☞城镇居民生育一个子女后,又依法收养或未依法办理收养登记证而收养子女(含寄养小孩或以助养名义收养小孩)的。 ☞或原农村居民生育一男孩后,又依法收养或未依法办理收养☞登记证而收养子女(含寄养小孩或以助养名义收养小孩)的; ☞具有本市户籍,但已获得其他国家国籍并定居的; ☞离婚、丧偶后收养子女的; ☞已兑现一次性计生养老奖励后将户籍迁入东莞的。 领取之前一定要看清楚 是否符合条件啦! 市卫生计生局表示 该奖励办法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每人每月发放350元 此前的发放标准为300元 发放标准将参照消费价格指数等 每三年调整一次 你们的父母符合领取条件吗? 告诉身边的亲戚朋友们 可不要错过啦! |资料来源:东莞市卫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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