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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担保人的必要注意点,让自己不被他人的债务缠身!

 赛达公司 2018-08-21

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担保一般发生在经济行为中,如被担保人到时不履行承诺,一般由担保人代被担保人先行履行承诺。担保一般有口头担保和书面担保。

作为担保人的必要注意点,让自己不被他人的债务缠身!

担保有五种方式,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从现有的种类看,担保有四种分类:

(一)人的保证与物的担保。

人的保证就是承诺会把债务实现。

物的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特定财产权作为履行债务的保证;

(二)一般担保与特殊担保。

一般担保是指债务人用自己的财产保证合同履行的。特殊担保是指债务人用特定物担保的;

(三)法定担保与约定担保。

法定担保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担保。约定担保是指法律没有规定,由当事人约定的担保;

(四)本担保与反担保。

本担保是指担保人为主合同提供的担保。反担保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反过来再叫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作为担保人的必要注意点,让自己不被他人的债务缠身!

生活中常见到有人作为担保人为朋友担保,结果自己反而一个人承担了债务的情况,甚至有一些更严重的情况发生,那么,若要成为担保人,需要注意什么?

一、尽量只提供一般保证,不要做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有两种: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被担保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第17条赋予一般保证人一个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通俗的讲,债权人只有通过诉讼途径向债务人追偿,在债务人的财产被执行后保证人才对不足部分承担责任,这样,担保财产损失的风险就相对小些。

连带责任保证,一旦被担保人届期没有履行债务,债权人就可以要求被担保人和保证人任何一个人承担责任,保证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保证责任。因此,若要为他人担保尽可能提供一般保证,可以减少风险。按担保法的规定,在担保合同中写明担保方式为一般保证,就视为一般保证。

二、要做担保时,最好明确保证份额或当后顺位担保人

《担保法》第12条规定了共同保证中的按份保证,所以尽量承担份额较小的担保责任。另外,根据《物权法》第176条的规定,如果保证与担保物权并存时,最好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债权人应优先选择其他担保方式实现债权,仍不能全部受偿时,才可以要求本人承担担保责任。另外,在订立担保合同时,担保人碍于情面,对被担保人缺乏应有的资信调查,盲目签订担保合同,这也是不可取的,要学会避免风险,明确身份和资信。

三、承担担保责任后,如何弥补自己损失

无论是一般担保责任还是连带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进行等额的追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

四、债务人与债权人恶意侵吞担保物,担保人权益如何保护

按照《担保法》第30条的规定,“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这种情况下,担保合同无效,并且担保人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五、担保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吗

在一般情况下,担保需要签订书面的保证合同,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担保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仍然可能产生担保的效力,一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包含担保条款,或者合同的落款处有担保人的签字纳印等等,或者其他的担保人认可的书面方式。

六、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担保人的保证责任如何确定

按照《担保法》21条的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如果合同有约定的依照约定确定保证责任范围,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

作为担保人的必要注意点,让自己不被他人的债务缠身!

七、担保期限及保证期间届满会产生什么法律效力

保证期限属于担保法中非常复杂的一项法律制度,按照现行担保法的规定,担保期限按照合同约定以及法律规定,主要如下:担保期限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为6个月,约定不明的担保期限为2年,担保期限届满后担保人将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在法定或约定的保证期间内,如果债权人没有主张保证责任,那么担保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八、担保人不知情下,担保债权债务发生转移,担保人是否仍负有保证责任

如果主债权发生转移,担保人原来的担保范围内继续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有约定,依照约定。如果主债务发生转移,由于担保责任主要是基于一种信任关系,必须要经过担保人的书面同意,担保人才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所担保的债务转移,可能会对担保人造成实际损失,这种情况下未经担保人的同意可以免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作为担保人的必要注意点,让自己不被他人的债务缠身!

九、担保人需要重点注意的几个地方,可以大大降低风险

(1)注意主合同的效力;

(2)审查债务人的偿债能力;

首先应看被担保人能支配的财产是不是充分,是否能足以偿还贷款。被担保人能支配的财产是指财产所有权为被担保人所有,且该财产没有抵押给他人。其次,要考察被担保人负债的多少。被担保人是负债累累还是基本没有债务?如果被担保人可供自己支配的财产与贷款数额相差较大,或者被担保人虽然有自己的财产,但负债较多,就不要为其提供担保。

(3)多方考察被担保人的信誉;

一般来讲,可以根据自己与被担保人的接触进行判断,也可调查与被担保人有商业交往的人或熟人,全方面了解。被担保人信誉越高,担保人的风险就越小。

(4)主要担保期限问题;

(5)在允许的情况下尽量让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是指被担保人对为自己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担保人提供担保。这样可以降低担保人的风险。

所谓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做出保证或设定物的担保,在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的债务而遭受损失时,向担保人作出清偿。

(6)注意担保的金额、担保范围,以及担保方式;

总之,在为他人进行担保的时候一定要避免对被担保人过分相信,即使是认识的朋友或亲戚,也是一定在担保之前要考虑周全,尽量减少自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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