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应象大论篇第五 此篇言天地水火,四时五行,寒热气味,合人之脏腑形身,清浊气血,表里上下,成象成形者,莫不合乎阴阳之道。致于诊脉察色,治疗针砭,亦皆取法于阴阳。故曰阴阳应象大论。 黄帝曰:阴阳者,天地之道也, 道者,阴阳之理也。太极静而生阴,动而生阳,天生于动,地生于静,故阴阳为天地之道。 万物之纲纪, 总之曰纲,周之曰纪。万物得是阴阳,而统之为纲,散之为纪。 变化之父母, 《天元纪大论》曰:物生谓之化,物极谓之变。《易》曰: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变化见矣。朱子曰:变者化之渐,化者变之成,阴可变为阳,阳可化为阴,变化之道,由阴阳之所生,故谓之父母。 生杀之本始, 天以阳生阴长,地以阳杀阴藏。 神明之府也, 阴阳不测之谓神。明者,阴阳合而灵显昭著也。神化天之五气,地之五行,以生万物,故为神明之府。 治病必求于本。 本者,本于阴阳也。人之脏腑气血,表里上下,皆本乎阴阳;而外淫之风寒暑湿,四时五行,亦总属阴阳之二气;致于治病之气味,用针之左右,诊别色脉,引越高下,皆不出乎阴阳之理,故曰治病必求其本。谓求其病之本于阳邪本于阴邪也,求其病之在阳分、阴分、气分、血分也。审其汤药之宜用气之升,味之降,温之补,苦之泄也。此篇论治道当取法乎阴阳,故首提曰治病必求于本。后节曰治不法天之纪,用地之理,则灾害并至。天地者,阴阳之道也。 故积阳为天,积阴为地。 积阳至高而为天,积阴至厚而为地,承上文而言,治病者,当法天地阴阳之理。 阴静阳躁, 地之阴,主静而有常;天之阳,主动而不息。 阳生阴长,阳杀阴藏。 春夏者,天之阴阳也,故主阳生阴长。秋冬者,地之阴阳也,故主阳杀阴藏。 阳化气,阴成形。 天主生物,地主成物,故阳化万物之气,而吾人之气,由阳化之。阴成万物之形,而吾人之形,由阴成之。 寒极生热,热极生寒。 阴寒阳热,乃阴阳之正气。寒极生热,阴变为阳也;热极生寒,阳变为阴也。邵子曰:动之始则阳生,动之极则阴生,静之始则柔生,静之极则刚生。此《周易》老变而少不变之义。故阴阳之理,极则变生,人之病亦然。如热甚则发寒,寒甚则反热。治病之道亦然,如久服苦寒之味,则反化火矣。 寒气生浊,热气生清。清气在下,则生飧泄;浊气在上,则生䐜胀。此阴阳反作,病之从逆也。 寒气下凝,故生浊阴;热气上散,故生清阳。如清气在下,则反上而下降,故生飧泄。浊气在上,是反下而上凝,故生䐜胀。此吾身之阴阳反作,气之逆从而为病也。此论阴阳之体位,各有上下。 故清阳为天,浊阴为地。地气上为云,天气下为雨,雨出地气,云出天气。 此承上文而言,阴阳之位,各有上下,而阴阳之气,上下相交,然后云行雨施,而化生万物也。清阳为天,浊阴为地,地虽在下,而地气上升为云;天虽在上,而天气下降为雨,夫由云而后有雨,是雨虽天降,而实本地气所升之云,故雨出地气。由雨之降,而后有云之升,是云虽地升,而实本天气所降之雨,故云出天气。此阴阳交互之道也,而人亦应之。此篇言天地之阴阳,与人之阴阳相合,是以一节言天地阴阳水火,一节言清浊脏腑精形,以天人相间而言也。 故清阳出上窍,浊阴出下窍; 人之清阳,本乎天而出上窍;人之浊阴,本乎地而出下窍。言人之阴阳,犹云之升,雨之降,通乎天地之气也。 清阳发腠理,浊阴走五藏; 腠者,三焦通会元真之处;理者,皮肤脏腑之纹理。言清阳之气,通会于腠理,而阴浊之精血,走于五脏。五脏主藏精者也。 清阳实四肢,浊阴归六府。 四肢为诸阳之本。六腑者,传化物而不藏。此言饮食所生之清阳,充实于四肢,而浑浊者归于六腑也。夫脾主四肢,又曰手太阴独受其浊,盖浊中之清者,由脾之转输,而充实于四肢。浊中之浊者,归于六腑也。首言清阳之在上,次言发于外内之腠理,此言充实于四旁。盖阳气者,若天与日,位居尊高,而运用于六合、九州之外内者也。 水为阴,火为阳,阳为气,阴为味。 水性润下,故为阴;火性炎上,故为阳。清阳上升,故为气;浊阴下降,故为味。盖以水火而征兆气味之阴阳也。 味归形,形归气,气归精,精归化。 阴为味,阴成形,地食人以五味,以养此形,故味归形。阳化气,诸阳之气,通会于皮肤肌腠之间,以生此形,故形归气。阳气生于阴精,故气归于精。水谷之精气,以化生此精,故精归于化也。 精食气,形食味, 水谷之精气,以生此精,精,食气也。五味入胃,以养此形,形,食味也。 化生精,气生形。 水谷之精气,以化生此精;诸阳之神气,以生养此形。盖天食人以五气,地食人以五味,气味化生此精气,以生养此形也。 味伤形,气伤精, 夫形食味,精食气,如饮食之气味太过,则反伤其精形矣。 精化为气,气伤于味。 精为元气之本,气乃精之化也,形食味而味归形,味伤形则及于气矣。此节论饮食之阴阳气味,以生精气之阴阳而养此形。 阴味出下窍,阳气出上窍。 王氏曰:味有质,故下流于便溺之窍;气无形,故上出于呼吸之门。 味厚者为阴,薄为阴之阳;气厚者为阳,薄为阳之阴。 味为阴,而味厚者为纯阴,薄者为阴中之阳。气为阳,而气厚者为纯阳,薄者为阳中之阴。此阴阳之中而又分阴阳也。 味厚则泄,薄则通,气薄则发泄,厚则发热。 味厚为阴中之阴,降也,故主下泄。味薄为阴中之阳,升也,故主宣通。气薄为阳中之阴,降也,故主发泄。气厚为阳中之阳,升也,故主发热。此节论气味之阴阳升降。 壮火之气衰,少火之气壮。壮火食气,气食少火。壮火散气,少火生气。 夫气为阳,火为阳,合而言之,气即火也。少阳三焦之气,生于命门,游行于外内,合于包络而为相火,然即少阳初生之气也。归于上焦而主纳,归于中焦而主化,纳化水谷之精微,而生此精,以养此形,故承上文而言,五味太过,则有伤于气,而阴火太过,亦有伤于气矣。盖气生于精,而精之所生,由气之所化,形食其味,而味之入胃,亦由气化以养此形,是气之不可有伤者也。故曰:壮火之气衰,少火之气壮。盖阳亢则火壮而生气反衰,阳和则火平而气壮盛矣。如火壮于内则食气,气盛于内则食火。食犹人也,言火壮则气并于火,气盛则火归于气,气火之合一也。如火壮于外则散气,火平于外则生气,故曰相火为元气之贼,欲养此精气形者,又当平息其火焉。王子芳曰:壮火之气,少火之气,是气即火之气也。 气味辛甘发散为阳,酸苦涌泄为阴。 言气味固分阴阳,而味中复有阴阳之别。辛走气而性散,甘乃中央之味,而能灌溉四旁,故辛甘主发散,为阳也。苦主泄下,而又炎上作苦。酸主收降,而又属春生之木味。皆能上涌而下泄,故酸苦涌泄为阴也。 阴胜则阳病,阳胜则阴病。阳胜则热,阴胜则寒。 马氏曰:用酸苦之味至于太过,则阴胜矣。阴胜,则吾人之阳分不能敌阴寒,而阳斯病也。用辛甘之味至于太过,则阳胜矣。阳胜,则吾人之阴分不能敌阳热,而阴斯病也。所谓阳胜则阴病者,何也?以阳胜则太热,彼阴分安得不病乎?所谓阴胜则阳病者,何也?以阴胜则太寒,彼阳分安得不病乎? 重寒则热,重热则寒。 苦化火,酸化木,久服酸苦之味,则反有木火之热化矣。辛化金,甘化土,久服辛甘之味,则反有阴湿之寒化矣。所谓久而增气,物化之常也,气增而久,夭之由也。 寒伤形,热伤气,气伤痛,形伤肿。 阳化气,阴成形,寒则阴盛,故伤形。热则阳盛,故伤气。气无形,故痛。阴有形,故肿也。 故先痛而后肿者,气伤形也;先肿而后痛者,形伤气也。 夫形归气而气生形,阴阳形气之相合也,故气伤则转及于形,形伤则病及于气矣。以上论气味、阴阳、寒热偏胜之为病。 风胜则动,热胜则肿,燥胜则干,寒胜则浮,湿胜则濡泻。 此以下论天之四时五行,人之五脏五气,外感六淫,内伤五志,亦有阴阳寒热之为病也。风性动摇,故风胜则动;热气伤阴,故热胜则肿;燥伤津液,故燥胜则干;寒气伤阳,故神气乃浮也。湿淫所胜,则脾土受伤,而为濡泻之病矣。风热,天之阳气也;寒燥湿,天之阴气也。乃四时五行之阴阳偏胜而为病也。 天有四时五行,以生长收藏,以生寒、暑、燥、湿、风, 天之十干,化生地之五行,地之五行,上呈天之六气,故在地为水,在天为寒,在地为火,在天为暑,在地为金,在天为燥,在地为土,在天为湿,在地为木,在天为风,天有四时五行之生长收藏,而化生阴阳之六气也。此言天之四时五行,成象成形者,而应乎阴阳也。 人有五藏,化五气,以生喜、怒、悲、忧、恐。 化五气者,化五行之气也。肝志为怒,心志为喜,脾志为悲,肺志为忧,肾志为恐,以五气而生五脏之志也。此言人之五脏,化生五气、五志,有形无形者,而应乎阴阳也。 故喜怒伤气,寒暑伤形。 喜怒由内发,故伤阴阳之气。外淫之邪,由皮毛而入于肌络脏腑,故寒暑伤形。马氏曰:举喜怒而凡忧思恐可知矣,举寒暑而凡燥湿风可知矣。王子芳曰:四时之气,总属寒暑之往来,五志内伤,亦归重阴阳之二气,故下文曰:暴怒伤阴,暴喜伤阳。《本神篇》曰:顺四时而适寒暑,和喜怒而安居处。是以五行、五气论阴阳可也,以寒暑、喜怒论阴阳亦可也。若胶执于文字,以论阴阳则固矣。 暴怒伤阴,暴喜伤阳。厥气上行,满脉去形。 多阳者多喜,多阴者多怒,喜属阳而怒属阴也。是以卒暴而怒,则有伤于阴矣。卒暴之喜,则有伤于阳矣。阴阳之气,厥逆上行,则五脏之气,满于脉,而离脱于真脏之形矣。此言寒暑伤在外形身之阴阳,喜怒伤于内脏气之阴阳也。 喜怒不节,寒暑过度,生乃不固。 经曰:智者之养生也,必顺四时而适寒暑,和喜怒而安居处,若喜怒不恒,寒暑过度,则表里阴阳俱损,生何可以固久乎?此总结上章之意。 故重阴必阳,重阳必阴。 承上文而言,天有四时之寒暑,人有五气之阴阳,合而论之,在天阴阳之邪 ,又由吾人之阴阳气化也。是以受天之阴邪而必阳,受阳邪而必阴。王子芳曰:此篇论天之四时五行,合人之五脏五气,是以有言天节,有言人节,有分而论者,有合而论者。 故曰:冬伤于寒,春必病温;春伤于风,夏生飧泄;夏伤于暑,秋必痎疟;秋伤于湿,冬生咳嗽。 秋冬,时之阴也。寒湿,气之阴也。冬伤寒,秋伤湿,谓之重阴。冬伤寒而春必温,秋伤湿而冬咳嗽,乃重阴而变阳病也。春夏,时之阳也。风暑,气之阳也。春伤风而夏伤暑,谓之重阳。春伤风而飧泄,夏伤暑而秋病痎疟,乃重阳而变阴病也。夫寒邪伏藏,春时阳气外出,化寒而为温热也。暑气伏藏,秋时阴气外出,化热而为阴疟也。此天之阴阳,又由吾身之阴阳而变化也。伤于风者,上先受之;伤于湿者,下先受之。阳病者,上行极而下,故变为飧泄之阴病矣。阴病者,下行极而上,故变为咳嗽之阳证矣。此四时之阴阳,又由吾身之阴阳而升降也。痎疟,三阴疟也。王子芳曰:故曰者,引生气篇之文以证明之也。 帝曰:余闻上古圣人,论理人形,列别脏腑,端络经脉,会通六合,各从其经;气穴所发,各有处名;谿谷属骨,皆有所起;分部逆从,各有条理;四时阴阳,尽有经纪;外内之应,皆有表里,有信然乎? 帝言人之脏腑形身,与天之四时阴阳,外内相应,惟上古圣人,能论理人形,与天地参合,是以岐伯论天之五方、五气、五色、五音,地之五行、五味,以应人之五体、五脏、五窍、五志也。六合,谓十二经脉之合也。足太阳与足少阴为一合,足少阳与足厥阴为二合,足阳明与足太阴为三合,手太阳与手少阴为四合,手少阳与手厥阴为五合,手阳明与手太阴为六合,各从其经正而相通也。气穴者,经气所注之穴,有三百六十五穴,以应一岁,而各有定处,各有定名也。谿谷者,大小之分肉,连于骨而生起也。分部者,皮之分部也。皮部中之浮络,分三阴、三阳,有顺有逆,各有条理也。言天地之四时阴阳,尽有经纬纪纲,应人形之外内,皆有表有里也。 岐伯对曰:东方生风, 风乃东方春生之气,故主生风。 风生木, 寅卯属木,春气之所生也。 木生酸, 地之五行,生阴之五味。 酸生肝, 阴之所生,本在五味,故酸生肝。此言内之五脏,外之筋骨皮肉,皆收受四时五行之气味而相生,故曰外内之应,皆有表里也。 肝生筋,筋生心, 肝之精气生筋,筋之精气生心,内之五脏,合五行之气,而自相资生也。 肝主目。 肝气通于目,肝和则目能辨五色,故目为肝所主。 其在天为玄,在人为道,在地为化。化生五味,道生智,玄生神, 承上文而言,在天之五方五气,在人之五脏五体,在地之五味五行,皆阴阳变化之为用也。阴阳变化之道,其在天为玄。玄,幽远也。玄生神。神者,阴阳不测之谓。是以在天为六气,而在地为五行也。其在人为道。道者,阴阳五行不易之理也。道生智。智者,五脏之神志魂魄,因思虑而处物,是以人之五脏,生五神,化五志也。其在地为化。物生谓之化,化生万物,而五味之美,不可胜极也。 神在天为风,在地为木,在体为筋,在脏为肝, 按《天元纪大论》曰:阴阳不测谓之神,神在天为风,在地为木;在天为热,在地为火;在天为湿,在地为土;在天为燥,在地为金;在天为寒,在地为水;故在天为气,在地成形,形气相感而化生万物矣。此阴阳不测之变化,是以在天则为风、为热、为湿、为燥、为寒;在地则为木、为火、为土、为金、为水;在体则为筋、为脉、为肉、为皮毛、为骨;在脏则为肝、为心、为脾、为肺、为肾;在声则为呼、为笑、为歌、为哭、为呻;在变动则为握、为忧、为哕、为咳、为栗;在窍则为目、为舌、为口、为鼻、为耳;在色则为苍、黄、赤、白、黑;在味则为酸、苦、甘、辛、咸;在音则为宫、商、角、徵、羽;在志则为喜、怒、忧、思、恐,此皆阴阳应象之神化也。 在色为苍, 薄青色,东方木色也。 在音为角, 角为木音,和而长也。 在声为呼, 呼,叫呼也。在志为怒,故发声为呼。 在变动为握, 变动,脏气变动于经俞也。握者,拘急之象,筋之证也。 在窍为目, 目者,肝之官也。 在味为酸, 木之味也。 在志为怒, 肝者,将军之官,故其志在怒。 怒伤肝, 用志太过,则反伤其体矣。 悲胜怒, 悲为肺志,以情胜情也。 风伤筋, 能生我者,亦所能害我也。 燥胜风, 燥属西方之金气,四时五行之气,有相生而有相制也。 酸伤筋, 能养我者,亦能伤我也。 辛胜酸。 辛为金味,故能胜酸,金胜木也。 南方生热, 南方主夏令,故生热。 热生火, 夫火生热,今以在天之热而生火,正阴阳不测之变化。 火生苦, 炎上作苦,火生苦味也。 苦生心, 苦,心之味也。味为阴,脏亦为阴,故味生脏。 心生血, 血乃中焦之汁,奉心神而化赤,故血者,神气也。 血生脾, 由本脏之所生,而生及相生之脏。 心主舌。 心气通于舌,心和则能知五味,故舌乃心之主。 其在天为热,在地为火,在体为脉,在藏为心, 风、寒、暑、湿、燥、火,天之阴阳也。木、火、土、金、水,地之阴阳也。人有五脏,化五气以生喜、怒、悲、忧、恐,人之阴阳也。在天成象,在地成形,人则参天两地者也。先言体而后言脏者,人秉天地之生气,自外而内也。 在色为赤, 南方之火色也。 在音为徵, 徵为火音,和而美也。 在声为笑, 心志喜,故发声为笑。 在变动为忧, 心独无俞,故变动在志,心气并于肺则忧。 在窍为舌, 舌者,心之官也。 在味为苦, 火之味也。 在志为喜。 心中和乐则喜。 喜伤心, 过于喜,则心志自伤。 恐胜喜, 恐为肾志,水胜火也。 热伤气, 热则气泄,故热伤气。 寒胜热, 有亢害则有承制,阴阳五行之自然也。 苦伤气, 苦乃火味,故亦伤气也。 咸胜苦。 咸为水味,故胜苦。 中央生湿, 中央主土,而灌溉四旁,故生湿。 湿生土, 在天为气,在地成形,以气而生形也。 土生甘, 土主稼穑,稼穑作甘。 甘生脾, 地食人以五味,甘先入脾,故主生脾。 脾生肉, 脾之精气,主生肌肉。 肉生肺, 五行之相生者,以所生之气而相生也。 脾主口, 脾气通于口,脾和则能知谷味,故脾主口。 其在天为湿,在地为土,在体为肉,在脏为脾, 人之形身脏腑,由五行五气而生。五气五行,又归于神化。 在色为黄, 中央土色也。 在音为宫, 宫为土音,大而和也。 在声为歌, 脾志思,思而得之,则发声为歌。 在变动为哕, 气逆于肺胃之间,则为哕。胃之上,肺之下,脾之分也,故脾气变动则为哕。 在窍为口, 脾者,主为卫使之迎粮,故脾窍在口。 在味为甘, 土之味也。 在志为思。 因志而任变,谓之思。脾主运用,故所志在思。 思伤脾, 五脏化五气,以生五志,用志则伤气,气伤则脏伤。 怒胜思, 怒为肝志,故能胜思。 湿伤肉, 脾主肉而恶湿,故湿胜则伤肉。 风胜湿, 风乃木气,故胜土湿。 甘伤肉, 味伤形也。 酸胜甘。 酸乃木味,故胜土之甘。 西方生燥, 西方主秋金之令,故其气生燥。 燥生金, 因气而生形。 金生辛, 因形而成味。 辛生肺, 因味而生脏。 肺生皮毛, 因脏而生形。 皮毛生肾, 肺气主于皮毛,因金气而生肾。 肺主鼻。 肺气通于鼻,肺和则鼻能知香臭,故肺主开窍在鼻。 其在天为燥,在地为金,在体为皮毛,在藏为肺, 在天为气,在地成形,形气相感而化生万物。人为万物之灵,在体为皮毛,在脏为肺者,感天地之形气而化生也。 在色为白, 肺金之色也。 在音为商, 西方之音,轻而劲也。 在声为哭, 肺志在悲,故发声为哭。 在变动为咳, 脏气变动,则及于喉而为咳。 在窍为鼻, 鼻者,肺之窍也。 在味为辛, 金之味也。 在志为忧。 精气并于肺则忧。 忧伤肺, 过则损也。 喜胜忧, 喜则气散,故能胜忧郁。 热伤皮毛, 秋令燥热,反伤皮毛。 寒胜热, 严肃之令复,则炎烁之气消。 辛伤皮毛, 气主皮毛,辛散气,故伤皮毛。 苦胜辛。 火味胜金也。 北方生寒, 北方主水,故生寒。 寒生水, 形生气而气生形也。 水生咸, 水味咸,故咸生于水。 咸生肾, 味之咸者,主生养肾。 肾生骨髓, 肾之精气,生长骨髓。 髓生肝, 肾之精髓,复生肝木,言五脏之相生,由天之五气,地之五味之所生也。 肾主耳。 肾气通于耳,肾和则耳能闻五音,故肾气所主在耳。 其在天为寒,在地为水,在体为骨,在藏为肾, 五方生五气,五气生五行,五行生五味,五味生五体。五脏者,言人本天地之形气而生成也。其在天为寒,在地为水,在体为骨,在脏为肾者,言天地人之成象成形者,皆本于阴阳不测之变化。)在色为黑,(色有阴阳也。 在音为羽, 声有阴阳也。 在声为呻, 呻者,伸也。肾气在下,故声欲太息而伸出之。 在变动为栗, 栗,战栗貌。寒水之气变也。 在窍为耳, 肾开窍于耳。 在味为咸, 水之味也。 在志为恐。 肾藏志,而为作强之官,故虑事而时怀惕厉也。 恐伤肾, 《灵枢经》曰:恐惧而不解,则伤精明感肾也。 思胜恐, 思虑深,则处事精详,故胜恐。 寒伤血, 寒甚,则血凝泣,故伤血。王子芳问曰:风伤筋,湿伤肉,以本气而伤本体也。在心则曰热伤气,在肾则曰寒伤血者,何也?曰:气为阳,血为阴,火为阳,水为阴,心主火而为热,肾主水而为寒,是以热伤气而寒伤血者,同气相感也。下文曰:阴阳者,血气之男女也。水火者,阴阳之兆征也。心肾为水火、阴阳之主宰,故所论虽与别脏不同,而亦是本气自伤之意。 燥胜寒, 燥主秋热之令,故能胜寒。 咸伤血, 咸走血,故食咸则伤血矣。 甘胜咸。 甘为土味,故能胜咸。莫子晋问曰:五方注释,曷多不同?曰:阴阳之道,变化无穷,是以五方之经文,亦少有差别,愚故引经、注经,各尽其义,学者引而伸之,总不外乎阴阳之大道也。 故曰:天地者,万物之上下也; 天覆于上,地载于下,天地位而万物化生于其间。 阴阳者,血气之男女也; 阴阳之道,其在人则为男为女,在体则为气为血。 左右者,阴阳之道路也; 在天地六合,东南为左,西北为右,阴阳二气,于上下四旁,昼夜环转。而人之阴阳,亦同天地之气,昼夜循环,故左右为阴阳之道路。 水火者,阴阳之兆征也; 天一生水,地二生火,火为阳,水为阴,水火有形,故为阴阳之征兆。)阴阳者,万物之能始也。(乾知大始,坤以简能,而生万物。 故曰:阴在内,阳之守也;阳在外,阴之使也。 阴静于内,阳动于外,阴阳动静而万物化生。上文论天地阴阳之气,运用于上下四旁,此复言阴阳之气,又有外内之所主也。在天地,则天包乎地之外;其在人,则阳为阴之卫也。 帝曰:法阴阳奈何? 帝言何以取法天地阴阳之气,而为调治之法也。高士宗曰:按以下岐伯所答,如阳胜则身热,阴胜则身寒,乃阴阳偏胜之为害也。如能知七损八益,是能调养吾身中之阴阳损益,而不为邪所伤也。如人之右耳目不如左明,左手足不如右强,乃法象天地四方之盛虚也。如贤人上配天以养头,下象地以养足,中旁人事以养五脏,乃取法天地以养人也。如天气通于肺,地气通于嗌,风气通于肝,雷气通于心,是天地之气而应象于人。如暴气象雷,逆气象阳,是人之气而应象于天地也。如善用针者,从阴引阳,从阳引阴,是取法阴阳之道,而为用针之法。如善诊者,察色以脉,先别阴阳,是取法阴阳之理,而为诊视之法也。知高者因而越之,其下者引而竭之,阳病治阴,阴病治阳,是审别阴阳而为救治之法也。此篇论天地阴阳,五方五行之气,以应人之形身脏腑。至于诊治调养,亦皆取法乎阴阳,故曰阴阳应象大论。 岐伯曰:阳胜则身热,腠理闭,喘粗为之俯仰,汗不出而热,齿干以烦冤,腹满死,能冬不能夏。 阳胜乃火热用事,故身热。热在表则腠理闭,热在里则喘粗。阴胜在腹,则为之俯。阳胜在背,则为之仰。阳胜于周身,则汗不出而热也。肾主精液,齿干,精液竭矣。心主血液,烦冤,血液枯矣。腹满,中焦之生气绝矣。此阳热偏胜之死证。然能苟延于冬,则不能幸免于夏,盖言人之阴阳,又配合天地四时之阴阳,而为生死也。 阴胜则身寒,汗出,身常清,数栗而寒,寒则厥,厥则腹满死,能夏不能冬。此阴阳更胜之变,病之形能也。 阴胜则阳虚,故汗出。阴寒在表则身常清,在里则数栗而寒也。四肢为诸阳之本,表里俱寒则四肢厥冷,四肢厥逆则腹虚满矣。乃阴寒偏胜之死证,得夏月之阳热,尚可救其阴寒,此阴阳之变,能为形身作病也。 帝曰:调此二者奈何?岐伯曰:能知七损八益,则二者可调,不知用此,则早衰之节也。 女子以七为纪,男子以八为纪,七损八益者,言阳常有余,而阴常不足也。然阳气生于阴精,知阴精之不足,而无使其亏损,则二者可调,不知阴阳相生之道,而用此调养之法,则年未半百而早衰矣。 年四十,而阴气自半也,起居衰矣。 男子以八为期,故四十而居半。阴气,肾气精气也,阴气渐虚,则起居自倦矣。 年五十,体重,耳目不聪明矣。 经曰:肾虚、肝虚、脾虚,皆令人体重烦冤。又曰:液脱者,骨肉屈伸不利。年五十而精液血液皆虚,是以体重而不轻便也。精气虚而不能并于上,则耳目不聪明矣。 年六十,阴痿,气大衰,九窍不利,下虚上实,涕泣俱出矣。 人年六十,已逾七八之期,天癸竭,肾气大衰,而阴事痿矣。九窍为水注之气,精水竭而精气衰,则九窍为之不利也。精竭于下,水泛于上,而涕泣俱出矣。《解精微论》曰:精神去,目涕泣出。王子芳曰:调此二者,重在七损,故曰阴气自半,曰体重,曰阴痿。夫起居动作为阳,耳目九窍为阳,曰起居衰矣,曰耳目不聪明,九窍不利,自阴虚而衰及于阳也。 故曰:知之则强,不知则老, 知七损八益,而能固守其精,则阴阳俱盛,而筋骨壮强,不知阴阳所生之原,以欲竭其精,以耗散其真,至半百而衰老矣。 故同出而名异耳。 神气生于阴精,故同出于天一之真,而有精、气、神三者之异名耳。 智者察同,愚者察异。愚者不足,智者有余。 察,知也,省也。智者,省察其阴阳,同出于天真,不妄作劳,则阳完而阴亦固矣。精神内守,则阴盛而气亦外强,知阴阳之交相生固,则精气常为有余。愚者只知名之有异,如烦劳则阳气外张,而不知精亦内绝,如逆之伤肾,则春阳之气,亦无所资生,不知阳为阴之固,阴为阳之根,而精气恒不足矣。 有余则耳目聪明,身体轻强,老者复壮,壮者益治。 有余则阳气充而耳目聪明,精血足而身体强健,精神完固,能却老而全形,壮者益充满而平治也。王子芳曰:上文曰体重,耳目不聪明,此节曰耳目聪明,身体强健,又见其阴阳互相资益之妙。 是以圣人为无为之事,乐恬憺之能,从欲快志于虚无之守,故寿命无穷,与天地终,此圣人之治身也。 此言治世之圣人,与逸世之真人、至人不同,寿仅可以百数,然亦有修身之道,而寿命无穷,与天地终始。行所无事,则外不劳形,内无思想,恬憺虚无,则精神内守,真气从之。其知道者,亦归于真人。高士宗曰:此节照应首篇之圣人,外不劳形于事,内无思想之患,以恬愉为务,以自得为功,精神不散,亦能寿敝天地,无有终时。 天不足西北,故西北方阴也,而人右耳目不如左明也。地不满东南,故东南方阳也,而人左手足不如右强也。 此言天地阴阳之所不能全,惟其阴阳精气运行,故能生长收藏,化生万物。其在人亦当配天地以养头足,勿使邪气居之。天不足西北者,阳中之阴不足也,故西北方阴也。而人之右耳目不如左明也,左为阳而右为阴,阴不足于上也。地不满东南者,阴中之阳不足也,故东南方阳也。而人左手足不如右强也,右为阴而左为阳,阳不足于下也。 帝曰:何以然?岐伯曰:东方,阳也。阳者其精并于上,并于上,则上明而下虚,故使耳目聪明而手足不便也。西方,阴也。阴者其精并于下,并于下,则下盛而上虚,故其耳目不聪明而手足便也。 天有精,地有形。东方,阳也。其精气上升而并于上,并于上,则上盛而下虚,故使人之耳目聪明,而手足不便也。西方,阴也。其精气下降而并于下,并于下,则下盛而上虚,故其人之耳目不聪明,而手足便也。此以天地之左右而言也。王子芳曰:上篇论阳气生于阴精,此复言天有精,而精气上下交并,是阴精又生于天也。 故俱感于邪,其在上则右甚,在下则左甚,此天地阴阳所不能全也,故邪居之。 此以形身论之,其在上则右虚,在下则左虚,是天地阴阳之所不能全,而人身亦有左右之不足也。上文言天地左右之上下,此言人身上下之左右。 故天有精,地有形,天有八纪,地有五里,故能为万物之父母。 天有所生之精,地有所成之形,天有八方之纪纲,地有五行之道理。其精气交通于九州八方之外,故能为万物生长之父母,又非只于上下之交并而已。 清阳上天,浊阴归地,是故天地之动静,神明为之纲纪,故能以生长收藏,终而复始。 言天地之体位,虽有东西南北之不足,而神明为之纲纪,故能以生长收藏,终而复始,化生万物。神明者,生五气化五行者也。 惟贤人上配天以养头,下象地以养足,中旁人事以养五脏。 上配天以养耳目之聪明,下象地以养腰以下之不足,节五味,适五志,以养五脏之太和。虽有贼邪,而勿能居之矣。此篇曰圣人,曰贤人,谓惟贤圣能法则天地,逆从阴阳,恬憺虚无,精神内守,可使益寿,无有终极之时,而皆归于真人也。 天气通于肺, 肺脏属乎乾金,位居至高,而主周身之气,故与天气相通,此复言非惟头之上窍通乎天,从腰以下以象地,而五脏六腑,九窍六经,皆与天地之气相通,惟贤人能法天之纪,用地之理,以治身,故灾害不能及也。 地气通于嗌, 嗌乃胃腑之门,主受湿浊之气以入胃,故与地气相通。《太阴阳明篇》曰:喉主天气,嗌主地气。)风气通于肝,(风生木,木生肝,外内之气相通也。 雷气通于心, 雷,火之发声也,心为火脏,气相感召,故与心相通。 谷气通于脾, 脾为土脏,而主司转运。谷气,山谷之通气也,故与脾气相通。 雨气通于肾。 肾为水脏。雨气,寒水之气也。 六经为川, 六经,手、足三阴三阳之经脉也,外内环转,如川流之不息。 肠胃为海, 肠胃受盛水谷,如海之无所不容,又胃为水谷之海,而外合海水,肠为受盛之官。 九窍为水注之气。 精气通上窍,水浊出下窍。 以天地为之阴阳, 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以天地之道,通乎身之阴阳。 阳之汗,以天地之雨名之; 汗出于阴液,由阳气之宣发,故曰阳加于阴,谓之汗。雨乃地之阴湿,亦由天气之所化施,故可方人之汗。 阳之气,以天地之疾风名之。 风出于地之隧谷,阳气发于里阴,以疾风名之者,言阳气之行身有道,无少逆滞者也。 暴气象雷,逆气象阳。 气暴,如雷火之发;气逆,如阳热之胜。此复言阳气之如风,行于上下四旁,无暴无逆也。 故治不法天之纪,不用地之理,则灾害至矣。 人之阴阳,通乎天地,天有八纪,地有五里。为治不取法天地之阴阳,则灾害至矣。 故邪风之至,疾如风雨, 天之邪气,始伤皮毛,由皮毛而至肌肉筋脉,由经脉而入于脏腑,故如风雨之骤至,而易入于内也。独言风者,风为百病之长,而能开发皮腠。 故善治者治皮毛, 阳气者,卫外而为固也。天之阳邪,始伤皮毛、气分。故善治者,助阳气以宣散其邪,不使内入于阴也。 其次治肌肤, 邪在皮毛,留而不去,则入于肌肤矣。肌肤尚属外之气分,亦可使邪从外解,故其治之次也。 其次治筋脉, 邪在肌肤,留而不去,则入于经络矣。经脉内连脏腑,外络形身。善治者,知邪入于经,即从经而外解,不使内干脏腑,此为治之法,又其次也。 其次治六腑, 《金匮要略》曰:经络受邪入脏腑,为内所因,邪入于经,留而勿治,则入于里矣,故只可从腑而解。 其次治五脏。治五脏者,半死半生也。 六脏之脉,属脏络腑;六腑之脉,属腑络脏。脏腑经气,连络相通,邪入于内,而又不从腑解,则干及于脏矣。邪在五脏经气之间,尚可救治而生,如干脏则死矣,故曰半死半生也。夫皮肤气分为阳,经络血分为阴,外为阳,内为阴,腑为阳,脏为阴,邪在阳分为易治,邪在阴分为难治。以上论为治之道,当取法乎阴阳。 故天之邪气,感则害人五脏;水谷之寒热,感则害于六府;地之湿气,感则害皮肉筋脉。 天之邪气,由形层而入于里阴,故感则害人五脏。水谷入胃,寒温不适,饮食不节,而病生于肠胃,故害于六腑。清湿地气之中人也,必从足始,故感则害皮肉筋脉。夫脏为阴,腑为阳。经脉血分为阴,皮肉气分为阳。天地之邪,有阴有阳。水谷之气,有热有寒。而病人之形身脏腑,亦有阴阳之别也。 故善用针者,从阴引阳,从阳引阴,以右治左,以左治右,以我知彼,以表知里,以观过与不及之理,见微得过,用之不殆。 此言用针者,当取法乎阴阳也。夫阴阳气血,外内左右,交相贯通,故善用针者,从阴而引阳分之邪,从阳而引阴分之气,病在左者取之右,病在右者取之 左。以我之神,得彼之情;以表之证,知里之病,观邪正虚实之理而补泻之。见病之微萌,而得其过之所在,以此法用之,而不致于危殆矣。 善诊者,察色按脉,先别阴阳, 此言善诊者,宜审别其阴阳也。夫色为阳,血为阴,然色有阴阳,而脉有阴阳,故善诊者,察色按脉,当先审别其阴阳。 审清浊而知部分, 夫色有清明,有浊暗,五色之见于面也,各有部分。审清浊,则知病之从来;知部分,则知病之所在。 视喘息,听音声,而知所苦。 《金匮要略》曰:息摇肩者,心中坚,息引心中上气者,咳;息张口短气者,肺痿唾沫。又曰:吸而微数,其病在中焦实也,当下之则愈,虚者不治。在上焦者其吸促,在下焦者其吸远,此皆难治,呼吸动摇振振者不治。又曰:病人语声寂然喜惊呼者,骨节间病;语声喑喑然不彻者,心膈间病;语声啾啾然细而长者,头中病。《平脉篇》曰:病人欠者,无病也;脉之而呻者,病也;言迟者,风也;摇头者,里痛也。里实护腹,如怀卵物者,心痛也。此以望闻而知其病之所苦也。 观权衡规矩,而知病所主, 观四时所应之脉,而知病之所主者何脏。 按尺寸,观浮沉滑涩,而知病所生,以治。 寸主在上为阳,尺主在下为阴。浮为在表为阳,沉为在里为阴。滑主气为阳,涩主血为阴。审察脉之上下表里气血,而知病之生于阴生于阳,而以法治之也。 无过以诊,则不失矣。 夫诊有五过。诊无差误,则治之不失矣。 故曰:病之始起也,可刺而已;其盛,可待衰而已。 此以下言治病者,亦当取法于阴阳也。夫针石所以治外者也,病之始起,尚在于外,故可刺而已。其病盛者,勿去其针,待其衰而后已。言始起在外、在阳,盛则在里、在阴也。 故因其轻而扬之,因其重而减之,因其衰而彰之。 病之始起,则轻而浅,久则重而深,故因其轻而发扬之,因其重而少减之,因其病势少衰而彰逐之,盖病之盛者不可急逆。经曰:微者逆之,盛者从之,避其来锐,击其惰归,此之谓也。 形不足者,温之以气;精不足者,补之以味。 形,谓形体肌肉。精,谓五脏之阴精。夫形归气,气生形,温热气胜者,主补阳气,故形不足者,当温之以气。五脏,主藏精者也。五味入口,各归所喜,津液各走其道,故五味以补五脏之精。《灵枢经》曰:诸部脉小者,血气皆少,其阴阳形气俱不足,勿以针,而当调以甘和之药可也。是不足者,不可妄用其针,又当温补其气味。 其高者,因而越之;其下者,引而竭之;中满者,泻之于内。 人有三部,在上为阳,在下为阴。病在胸膈之上者,因其上而发越之。其在胸腹之下者,因其下而引去之。其在中者,宜从内而泻泄之。此言病之有上下阴阳,而治之有法也。 其有邪者,渍形以为汗。 渍,浸也。古者用汤液浸渍取汗,以去其邪,此言有邪之在表也。 其在皮者,汗而发之。 邪在皮毛,取汗而发散之。 其慓悍者,按而收之。 气之悍利者,宜按摩而收引。 其实者,散而泻之。 阳实者,宜散之;阴实者,宜泻之,此言病之有表里、阴阳,而治之亦有法也。 审其阴阳,以别柔刚, 阴阳者,天之道也;刚柔者,地之道也。参合天地之气者,人之道也。 阳病治阴,阴病治阳, 治,平治也。如感天之阳邪,则当治人之阴气,阴气盛而阳热之邪自解矣;如感天之阴邪,则当治人之阳气,阳气盛而阴寒之邪自散矣,此邪正阴阳之各有对待,而善治者之有法也。 定其血气,各守其乡。 承上文而言,如邪在气分,则当守其阴血,而勿使邪入于阴。如邪在血分,则当守其阳气,而勿使阴邪伤阳。定其血分、气分之邪,而各守其部署,盖阳邪伤气,阴邪伤血,气血内守,则邪不敢妄侵,此即上文对待之意。 血实宜决之,气虚宜掣引之。 经曰:邪之所凑,其正必虚。实者,邪气实,而虚者正气虚也。血实者,决之使行;气虚者,掣之使升,盖阳气发原于下也。上节言各守其阴阳气血,使邪之不敢妄传,此复言其在血分,而血实者,宜行血以驱邪。邪在气分,而气虚者,宜提掣阳气以助正,此又邪正对待之一法也。按此篇论天、地、人之阴阳相应,而针石诊治,亦皆法乎阴阳,故曰:天地者,万物之上下也;阴阳者,血气之男女也。盖阴阳之在人为男为女,在身为气为血,故未结其气血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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