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指出,一是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要持续保障财政投入,全面建立生均拨款制度,保证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一般不低于4%,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二是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要不断提高教师队伍建设保障水平,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力争用三年时间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问题。三是科学管理使用教育经费。要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谁使用、谁负责”的教育经费使用管理责任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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