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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舆论逼死一个人,用道德审判一个人,虽然插手不了你的人生,但我劝你善良

 昵称4705243 2018-08-31

我是陈大头

世道艰难,律人律己,很多时候我们祈求人生而善良,自律、自省,无愧于站立天地之间,但最近发生了两件事情,每一件都让人觉得很沉重,只想说:生而为人,你们很多人不觉得羞耻吗?



01


四川德阳的安医生自杀了。

 

8月20日,四川德阳安医生和丈夫去游泳。泳池里两个13岁男生碰到(摸过)安医生臀部,安医生让他们道歉,男生拒绝并扮鬼脸朝其吐口水,安医生老公就冲过去将男生往水里按,并扇其耳光。


之后,男孩的家属共三人在游泳池更衣室打了安医生,双方最后报警。在派出所,安医生老公当场给孩子道歉并录了口供。警方介入,并且双方都已经道歉,事情本应到此结束。

 

但第二天两个小男孩父母带着人去安女士和她丈夫单位闹事,还让领导开除安医生老公还有安医生。


后面觉得不够带劲、带上微博大号宣传、公务员、欺负小孩等标签,后续安医生情绪变得很差,25日不堪压力的她选择了自杀,最后经抢救无效身亡。




02

到底是谁的错?谁是凶手?

 

两个男孩的家属将剪辑过的视频发在网上,与此同时在网络上向本地微博投稿措辞非常有暗示性,塑造成“无赖公务员殴打男童”的形象。


 

一方当事人的控诉被当成了新闻传播,微博许多大V账号转发了泳池视频

文案大多相似《疑因妻子游泳时被撞到,水务局人员在泳池按着小孩打》

用一个“疑”字当免责声明,用公务员、高大男人等标签含糊地揭过了事因,却成功挑动了网友情绪。



然后很多人开始发力了,人肉安医生夫妻,开始漫骂,人身攻击、最终安医生承受不住网络暴力,选择了自杀。



深谙媒体之道的男孩父母,原本想利用网络舆论达到自己可耻目的,到不一定是为了逼死安医生,可能是借此事敲安医生丈夫一笔。选择性的向网络大V爆料,提供利己证据,而大V和自媒体未经证实的转发,一同轻松的杀戮了一个儿科医生。


很多人和大V,传统媒体、自媒体为了眼球和流量,推波助澜,而且从来不认为自己犯和有责任。

 

即使错了,那些爆料的大V、转发的传统媒体、自媒体,顶多悄悄删除自己的帖子,连个道歉都不会有,至于那个始作俑者的律师家庭和他们的儿子,顶多受到舆论谴责,根本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也不用赔偿一分钱。


至于男孩父母个人背景、8月20日当天的监控视频如何流出并被上传到网络的情况、如何获得安医生夫妻的个人信息和工作单位、如何借助自媒体力量推波助澜这些都是谜。


只不过这些都是逼死安医生的导火索,无数道德婊接连的谩骂、攻击、高呼要让单位开除他们公职、处理他们,真正让安医生失去活下去的勇气,安医生因为怕丈夫被连累、因为自责选择了结束自己的生命。


一个儿科医生,被一个儿童的恶念毁了,很多人都偃旗息鼓了,但是还有嘴硬坚持,认为自己的道德审批没有错,当事人太脆弱了,用舆论逼死一个人,这真是莫大的讽刺。



生而为人,请对生命保有一丝敬畏,不要那么无耻,不了解真相不要乱发表言论,真的会死人的!


03

2018年8月27日晚9点半左右,江苏昆山顺帆路与震川路交叉口,发生一起宝马壮汉持刀怒砍人反被砍死事件。这两天已经刷屏了所有的文章,具体可以看昨天的文章《昆山龙哥的那36年》。



宝马壮汉砍杀白衣男反被杀,获得了大家的认可,连宝马壮汉的过往都被累计坐牢10年5个月,典型的黑恶势力,所有人都为白衣男子叫好,点赞。但很多人最关心的还是白衣男子如何定性,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

 

显然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都不能成为最后的定性。所以对于白衣男的认定会在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之间。正因为正当防卫和无限防卫不好界定,所以白衣男的具体情形最后由检察院提起诉讼,法院来判决。

 

而有人和媒体就坐不住了,


有跳出来说,只要打死人就是故意杀人,杀人偿命,要偿命,即使在坏的人生命权也不能被随意剥夺。


也有说只有第一刀可以砍,后面六刀都是明显的防卫过当,要重判。


也有说人不论多么恶,生命都不能被剥夺,剥夺别人生命就是故意杀人要偿命。


也说,要宣判白衣男子重刑,死者为大,一定要给白衣男子判刑。


……


大V、传统媒体、自媒体也跳出来说一定是防卫过当,要判刑,因为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

 

各位大V、传统媒体、自媒体刚刚用舆论逼死了一个人,现在又着急用自己所谓的道德去审判一个人,你们关心的只有流量和热点,却从来不关注人的生命权,不觉得无耻和可笑吗?



04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有一个很通俗的举例,


当坏人拿刀对着你时,你不能反击,因为伤害“尚未开始”。当坏人的刀插入你的身体后,你仍然不能反击,因为伤害“自动停止”。当坏人的刀从你体内拔出后,你还是不能反击,因为伤害“实施完毕”。违反以上任意一条都属于“防卫过当”要负刑事责任的。

 

那怎样才算“正当防卫”呢?很简单,在坏人拿刀刺向你的那一瞬间,你准确判断,迅速反击,夺刀毙敌,一击致命,这个就属于“正当防卫”了。这原来是个技术活,有着严格的定义。



法院对正当防卫特别是无限防卫的适用极为严格,实务中正当防卫辩护的成功率仅为千分之一,而“无限防卫条款”几乎成了“僵尸条款”。这很大程度上源于人民法院既要求防卫人有外科手术式的精准,只造成最小的合理伤害,又把防卫人视为“武林高手”,仿佛一刀在手,就立刻面对数人亦足以自保。

 

我想说的是在白衣男子没有由检察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之前,任何人都不能用自己的道德标准和自己理解的法律标准审判白衣男子,你可以探讨和建议,但不能下结论,否则是极其愚蠢和自命不凡。



05

语言的力量从来都是有毒的,如果不曾经历别人经历的,那么闭嘴也是一种应有的善良。很多人从来都不会顾及自身想了什么,别人经历了什么,只认为自己看到的是对的,用自己的理念去要求别人,一句话,用圣人的标准要求别人,用贱人的标准要求自己。

 

我们常说:人之初,性本善。每个人的本性,其实都是一样的,只是有人忘了善良。善良有很多种表达方式,但最基本的一点,就是不去伤害别人。


偏偏有些人、有些媒体,就连这点都做不到。说是为人,实则根本不配做人。用舆论逼迫人、用自己的道德审判人,看似主持正义、义愤填膺,实则无耻至极。


 

如果你没有经历别人的感同身受,就无法感受到别人的处境,用自己的优势和话语去逼迫别人、审判别人,实为大恶,觉得自己是在为主持正义,还把自己感动了,却不知道有能会毁了别人的一生。

 

针没扎在自己身上自然感觉不到疼,虽然插手不了你的人生,但我劝你善良。



昆山龙哥的那3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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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陈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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