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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期“礼”概说

 恶猪王520 2018-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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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木又习


  既言“礼”,则不可不明礼之为何。《说文解字》谓之“所以事神致福”者。近代学者王国维等证说,卜辞中的“礼”像是用两块盛在器皿中去作贡奉,表现的是对祖先或上帝的崇敬。三代之时,神人沟通的宗教过程和宗教仪式代表着世俗的权力和等级名分,礼进而成为统治者维护其统治的基本原则和政治制度。


礼之滥觞:上古及三代之世


  盖上古之世,人民生活极可用“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来形容。“事神致福”,实乃通过一系列祷祝手段来祈求获得庇佑。古代文献中亦多承认上古之人生活之艰辛,《礼记?礼运》、《老子》、《黄帝内经》、《韩非子》等都存诸多论述。《淮南子·览冥训》中记载“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之神话,亦可为之作一思想补充例证。


  上古之人,对于“礼”虽然并不具有十分清晰的概念,然而既已渐褪蛮荒,便自然而然得生出“礼”来。至于这一点的佐证,虽论“历时性”,不妨从“共时性”的角度来看,自古中原地区重礼,谓少数民族政权为“蛮夷”,有无居高临下之意味自不必论,则称少数民族生活之风貌,多似上古之人,却是可做理解的。而众多国家效法中原,非仅中原国家国力强之,更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需有相应规范的适配要求。


  在如此之生活遭遇下,人们为生存所付出的努力,就着重体现在巫卜一事上。当时之礼,从中得观。古代文献中,上古之礼真实面貌已多被“理想化”。笔者认为,礼学当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来说,礼应是礼学,是为儒学;广义来讲,礼应是综合性的社会活动规范。我们在分析时,应当注意区分二者,而又不能妄自割裂。近年来,考古学等领域研究成果丰硕,在与传统文献相印证的情况下,可以得见的是三代之礼,在“绝地天通”之后,主要在于沟通上天祷祝神明配飨宗祖,保证这一目的达成,就在于礼的运用与遵守。



  关于这一点,现取葛兆光先生《中国思想史》之一段论述:“......整顿人间秩序的祭祀仪轨之学。种种祭祀仪式的运作规则,如神祗的名称、祭神的顺序、祭者的等级,供献的数量.祈攘的内容、占卜的方法,既是极其专门化的通神技术,也是极其严肃的宗法知识,它是后世宗教性礼仪的源头,也是当时区分血缘等级秩序和维护社会伦理秩序的方法。”


  这里所说的“后世宗教性礼仪的源头”,是指中国自古以来一以贯之的祭祀神明上天的文化习惯的发源。虽然具有此种作用对象的礼的成分于后世渐趋减少,但与此同时的是,巫卜文化中的礼启发了作用于以血缘关系为主的奉行宗法制度的社会群体。这种双线性此消彼长的礼的转化,又是相互依赖的,即巫卜文化中的礼,虽减少但终不至于泯灭无存。


春秋之礼:继往而淆乱,去伪以求真


  春秋时期的礼,传统多认为“礼崩乐坏”,自无可言,现又多修正旧说,论述春秋时期礼之兴盛,制度之繁多,实乃罕见。笔者认为,春秋时期的礼,是对三代之礼的修正,以适配当时社会需要。周朝奉行的礼,已经无法规范当时的社会现实。尽复古礼亦或推出新法,无外乎乃是周王朝既没,春秋社会已为之一变,相应的运行模式也随之改变。社会发展,相应的是观念的转变,由商至西周,再由西周至春秋,人们把关注的焦点从天而落向人,与此同时,礼中关于个人规范的比重就变得充足了起来。


  子大叔见赵简子,简子问揖让、周旋之礼焉。对曰:“是仪也,非礼也。”简子曰:“敢问何谓礼?”对曰:“吉也闻诸先大夫子产曰:‘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实则之。民有好恶、喜怒、哀乐,生于六气。是故审则宜类,以制六志。哀有哭泣,乐有歌舞,喜有施舍,怒有战斗;喜生于好,怒生于恶。是故审行信令,祸福赏罚,以制死生。生,好物也;死,恶物也;好物,乐也;恶物,哀也。哀乐不失,乃能协于天地之性,是以长久。”简子曰:“甚哉,礼之大也!”对曰:“礼,上下之纪,天地之经纬也,民之所以生也,是以先王尚之。故人之能自曲直以赴礼者,谓之成人。大,不亦宜乎?”简子曰:“鞅也,请终身守此言也。”(《左传》昭公二十五年)


  再如晏子曾曰:“礼之可以为国也久矣。与天地并。君令臣共,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妇听,礼也。君令而不违,臣共而不贰,父慈而教,子孝而箴;兄爱而友,弟敬而顺;夫和而义,妻柔而正;姑慈而従,妇听而婉;礼之善物也。”(《左传》·昭公二十六年)



  又如“唯礼可以已之。在礼,家施不及国,民不迁,农不移,工贾不变,士不滥,官不滔,大夫不收公利。”(《左传》·昭公二十六年)


  《左传》中对礼的论述,已经说明这时的礼,虽脱胎于上古之世,仍尊崇礼的至高无上性,但礼的具体作用的价值,已经由祭天告祖更多地变而为协调规范社会成员的角色与与之承担的责任义务。君臣、父子、兄弟、夫妇等社会角色以及政事、民力、教化、赏罚等社会方面,无一不在礼中。社会发展的细致化,促成了礼的细致化,且由神而人,更具生活规范价值。


  春秋时期“礼崩乐坏”,除了反映礼本身作用对象的转变,亦是对周礼等三代之礼具体形式进行反思。周王室既然已经失去了思想与文化的权威地位,诸侯就开始各行其是,仪式也常常发生混乱。于是一些诸侯国的文化官员就运用自己的知识对仪式进行解释和批评。一半是为了维护传统,一半是为了新建秩序。以姬姓嫡传的鲁因为例。如减僖伯为鲁隐公讲解“春嵬、夏苗、秋称、冬狩”的仪式,众仲为督隐公讲解仪式乐舞中“天子用八、诸侯用六、大夫用四、土用二”的制度,威哀伯对鲁桓公讲解大庙陈设及仪礼的意味,御孙批评鲁庄公娶哀姜而用币是违背仪礼等等,似乎都在维护传统的仪式规范,但是很显然,春秋时代以来,人们已经不再墨守陈规,而是对古代的仪式有所损益,如鲁国是周公后裔,可以举行天子等级的郊天之礼,但是经过占卜,发现结果不好,于是竟然擅自免去了牛性祭献,而不举行郊礼;公元前612年六月发生了日蚀,鲁国本不应该伐鼓用牲于大社,而是应该由天子来举行祭祀禳实,诸侯只能“用币于社,伐鼓于朝”,结果鲁国却用了天子才能用的大社祭,可见随着天下秩序的变化关于礼仪制度的知识也开始变化。正是在这种变化中,仪式的象征意味和等级制度需要人们重新加以修订和界说了。


  人们对于古礼进行修改,把周王朝之礼拆解打乱再拼接而创制新礼,而遭遇阻滞后,或又倡导废礼以求振兴国家重建新秩序,所做种种,无非是在社会秩序被打乱后,人们相继做出的尝试。在这一过程中,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关注的焦点逐步由上天下移到人这个群体,再由人而具体到个人,这一点在《论语》中有极鲜明的体现,要之,“不学礼,无以立”。



  然而春秋仍具有周王朝的余韵回响。从目前可见的战国以前的文学资料和出土实物来看,“天”的气息在西周和春秋这一段时期的浓烈程度远远超过了后来的战国时期。西周和春秋时期的统治者之所以对“天”采取如此重视的态度,从礼学的角度来解释,显然是因为以“天”为核心的神学体系不但是神道立教的核心组成部分,而且是周朝礼制思想的理论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上文提到的赵简子之言可为一证,而春秋时人引《易》《书》《诗》《礼》等言,则是继承往古之时之礼的一大证明。且诸侯国往来交通,以《诗》言事,更是礼的具体表现。


  虽然有众多精于周礼之人为维护周礼进行了十分的努力,然而个人力量终难以匹敌社会的变革,且如子产等有识之士已经怀疑事神事鬼的旧礼,即是孔子,亦“敬鬼神而远之”。众诸侯国渐废周礼,已成历史趋势,故而言春秋之礼繁多,自无不可,周王朝之礼由一变多,自然各诸侯国纷纷为礼立明目找新规,自然繁多,然如此做法亦是对周王朝之礼的崩坏,更无需赘言。各国寻求的礼是新的稳定的秩序,而启战国之发端。若说礼是秩序,则虽周礼亡,亦有新礼生,此时的礼更是集刑法礼制为一体的总的社会等级制度。春秋之世,周礼余音仍彻,但乱音之中,闻新声已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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