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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生大不安的朱安

 绿荫蝉声 2018-09-02
朱安的世界

一、姓朱名安的女孩儿

1878年,绍兴城一户朱姓商人家中生了个女孩,取名为“安”。从此世间便有了一个叫“朱安”的我。想来父母给我取这个名字,可能是希望我平平安安过一生吧,我后来经历的种种际遇表明,他们的愿望落空了。我一生的大部分时间都活的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时刻担心遭人嫌弃,何曾有什么坦然与安宁?好不容易完成了人生的任务,可是我也老了,加之生活又陷入了困顿和匮乏之中,我这一生注定是大不安的一生,婚前为婚姻,婚内为真正的婚姻,终于老了,又为生计。

到底是什么将大不安带进了我的人生?是命?是运?还是我咎由自取?

生在怎样的家庭,人都无从选择,是为命。遇到怎样的人,也无法左右,是为运。如何对待命运,是自我决定,是每个人自己要负责的领域。

和旧中国很多中上等家庭的女子一样,我从小被教养成一个切合传统要求的典型:脾气和顺,会做针线,擅长烹饪,不识字,小脚。我不知道是后天教化的作用过于强大,还是我有天赋,我顺理成章轻而易举地就成了典型的旧式妇女。

我三、四岁的时候,有一天被带进一个小房间,女佣给我脱了鞋袜,把脚浸在一盆热水中。过了一会儿,妈妈和另一个女佣将我的小脚丫按住,另一个女佣拿出特制的长棉布条,把我的除去大拇指之外的四只脚趾向脚底屈折,用布条一层一层地裹起来,接着又把我的脚跟拼命往前拉后再一层层裹起来,这样我的脚成了“三寸金莲”。我痛得尖叫起来,母亲柔声对我说:乖女儿,所有好人家的女孩儿都要裹脚的。你看看妈妈和咱们家中的其他女人,你就知道了。

然后我就慢慢地长大了,长成了妈妈年轻时的样子,我的脚也永远停留在了小时候。

二、有媒登门

1899年,我21岁了,有一天,家里来了三个人:一个远房亲戚、一个老太太、还有一个媒婆,母亲把我叫出来一一见面,那个老太太微笑着将我上上下下仔细打量了一番,然后和母亲叽叽咕咕说了半天话,就走掉了。后来她们就来下了定礼。妈妈告诉我那个老太太姓鲁,叫鲁瑞,是我未来的婆婆,我的丈夫今年十八岁,在南京一间新派学堂念书,是家中的长子。我的婆家号称绍兴台门周家,祖父一辈当过京官,后来因为吃了官司而锒铛入狱,周家现在虽非官宦人家,但仍是诗书之族。

绍兴的婚俗,妻子比丈夫大几岁不是坏事,所以两家对这婚事都很满意,惟一的缺憾是周家的经济条件差些,但毕竟他们在绍兴还算是体面人家,我家里对此并不介意。

从此,我人生的大事件都和绍兴台门周家有关。

三、待字闺中

1901年年底,我的未婚夫将毕业,加之绍兴的惯例—— 婚礼多半在冬季举行,此时若能结婚,算得上双喜临门。不料就在这个时候,他拿到赴日本留学的奖学金,我家想看到女儿成家的希望又落空了。但从另一个角度看,他们当然也愿意未来女婿出洋留学,因为女婿的身份提高了,对女儿和娘家来说也是一份光荣,再等一等有什么要紧。

他在1902年3月离开中国,在日本一直逗留到1909年,其间回国两次,皆是短暂逗留。

第一次是1903年,他回家探亲,身穿西服,辫子已剪了,他向我家提出两项要求:给我放脚,让我进学堂读书,对于思想保守的我家来说,这要求实在是无法理解更无法接受。我在家里接触不到新思想,即便接触到了也不敢贸然行事,因为我从小到大受到的教育就是走无数前人走过的路,因为那是一条稳妥的路。

那段时间,我心好乱,我要退婚吗?退婚对女家影响很不好的,再说我已经等这么久了,退了这门婚事未必能找到比这个更好的,他家老太太一向对我很满意的,再说他也没提退婚;可是不退婚,这样下去怎么算个头,即便结了婚,他是新派洋派的读书人,我是没读过书的旧式妇女,他嫌弃我抛弃我怎么办?

他第二次回国是在1906年。

四、婚礼:我们都做了假,他安了假辫子,我伪装成大脚。

1906年7月6日(光绪三十二年农历丙午六月初六)在日本的他,被婆婆用“母病危”骗回老家与我完婚。

婚礼完全是按旧的繁琐仪式进行的。据说当时他装了一条假辫子,从头到脚一身新礼服。周家族人都知道他是新派人物,估计要发生一场争斗,或者还会酿成一种出人意料的奇观,于是便排开阵势,互相策应,七嘴八舌地劝诫他。然而让他们想不到的是,一切都很正常,司仪让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就连我婆婆也觉得很异常。

轿子到了,从轿帘的下方先是伸出一只中等大小的脚,这只脚试探着踩向地面,然而由于轿子高,一时没有踩在地面上,绣花鞋掉了。这时,一只真正的裹得很小的脚露了出来。原来,那位姑娘听说她的新郎喜欢大脚,因此穿了双大鞋,里面塞了很多棉花,想讨新郎的欢心,没想到刚上场就败露了。我就是那位弄巧成拙的姑娘,呵呵,这颇具戏剧性的一幕恰似我一生的缩影:越小心翼翼越窘迫难堪、越委曲求全越不得全。

一阵忙乱之后,鞋又重新穿上了。我终于从轿子里走了出来。在周氏族人的簇拥和司仪的叫喊声中,我的盖头被揭去了。我羞涩地低着头,透过低垂的眼帘隐隐看到他站在面前,看了我一会就走开了。

新婚之夜,我们没在一起,我当时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更没想到这是我一生的基调。毕竟,我已经是周家的大儿媳妇,是他们三媒六证八抬大轿抬来的,再者,我受的教育也使我不能不满,新婚之夜没同房就大哭大闹发脾气,我娘家的颜面何存,我的颜面何存,凭白的招人笑话,再说这样一闹,我怎么收场?来日方长,不急于一时,我这样劝慰自己,我做梦也没想到这竟是我婚姻的常态,这就是我的人生!

完婚的第二天,他没有按老规矩去祠堂,晚上,他独自进书房睡了。第三天,他就从家中出走,重新到日本去了。

从这一天起,我的命运就和周家联系到了一起,我是周家名正言顺的大儿媳,周家的大儿子却不是我名副其实的丈夫。他仅仅跟我维持着一种形式上的夫妻关系。我在绍兴陪伴婆婆孤寂地度过了13个年头。直到1919年。我不满、愤懑,但是这世间有多少女人衣食无着、陷入生存的困顿,毕竟我每天有事做(做家务、照顾婆婆)有饭吃,婆婆待我很好,家务我也在行,我平静地活着,感情是个奢侈的东西,岂能人人都能享有?老天爷待我不薄。

五、背井离乡

1919年11月,周家把绍兴的老屋卖了,婆婆、我和三弟周建人一家北上,同时二弟周作人一家也来到北京,于是我先生买了北京西直门内八道湾11号这一处院子,全家搬了进去,建立了一个大家庭。这所宅院是那种老式的三进院,外院是我先生自己住以及门房和堆放书籍杂物的仓房,中院是婆婆和我住,里院一排正房最好,是二弟和三弟两家分住。

全家虽然团聚了,然而他与我仍然形同路人。他也考虑过离婚,但那个年代,被休的女人是备遭人们鄙夷和唾弃的,情形大都十分悲惨。他最终是不忍心吧。他不是坏人,他很慈悲,只是不爱我而已。我虽没念多少书,但是知道不能因为别人不爱我而否定别人。

1923年夏,他和二弟周作人反目。在这种情况下,他决定搬家。他问我:是想回娘家还是跟着搬家?我坚定地表示,愿意跟着他,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除了这里,跟着他,我哪还有家可回。

几个月后他买了阜成门内西三条胡同21号的住宅,他、我、婆婆就住在那里。

家庭经济开支交我掌管。每天只有早午晚他同我有三句日常的、每天一样的对话。每天如此,雷打不动。

他甚至将一只箱子和箱盖分两处摆放,一处放洗好的衣服,一处放要洗的脏衣服,为的是将与我的接触减到最少。

虽然如此,我还是觉得他待我不坏。他每次买回点心来,总是先送到婆婆那里,请她老人家挑选,次即送我,由我挑选,然后拿回自己吃用。

这样的日子持续到一九二六年八月,他决定与一个女学生(许广平)离开北京南下到上海定居。我只能尊重他的选择,我不赞同又能怎样?不仅于事无补反而使我在周家处境更困窘。我和婆婆留在北京,我的任务就是照顾她,直到一九四三年她去世,从此,北京只剩我一人,我如释重负,又孤单失落。

午夜梦回,我与婆婆的点点滴滴又回荡着耳际,浮现在眼前。

“妈,昨晚我做了一梦,梦见大先生领着一个小孩子,也不知道那孩子从哪来的,我问大先生他也不理我,我又急又气,一下就醒了,您说这梦多离奇。”婆婆全然不顾我说话时的语气和情绪,只顾悠悠地说:“他和许小姐在一起,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如果快的话,明年我就有孙子了,后年就有一个小孩子叫我奶奶,在我跟前走来走去了。”我不禁悲从中来,“大先生要是有孩子,当然是和许小姐生的,他一天连句话都不和我说,我又怎么会怀上孩子呢?”

世界的朱安

六、大先生去世

1927年10月,大先生和许广平在上海同居;1929年9月27日,儿子周海婴出世;1936年10月19日,鲁迅在上海病逝。

鲁迅先生病逝后,消息传回北京,听闻之后的朱安悲痛不已,几次想要南下给大先生料理后事,毕竟她是正室。然而事与愿为,当时周老太太已经年逾八十,身体也一直不好,需要朱安的陪伴和照顾。最后朱安选择在南屋给鲁迅设置了灵堂,为鲁迅先生守灵,南屋曾经是鲁迅的书房,那里有鲁迅在北京生活的点点滴滴。

“ 她穿着白鞋白袜,并用白带扎着腿,头上挽着一个小髻,也用白绳束着,眼泪盈眶,哀痛之意流露无遗 ”。

大先生去世后,朱安和婆婆的生活主要由海婴的妈妈许广平负担,二弟周作人也按月给一些钱。婆婆病逝后,二弟仍然每月给朱安一些钱,最初是每月100元,随着物价的上升而涨到150元、200元。对于这笔钱,朱安内心并不情愿,因为大先生生前和二弟并不相睦,而朱安毕竟首先是大先生的媳妇、其次才是周家的儿媳、二弟的嫂子,而且这笔钱也很难维持起码的生活,但是没有办法,朱安要活下去,就必须接受二弟的供养,许广平已经很久没有给朱安汇钱了,给她写若干封信也不见回复。

七、会说话的遗物

无奈之下,朱安听从了二弟周作人的建议,决定出售大先生的藏书,1944年8月25日的《新中国报》刊登了这一信息。

一石激起千层浪,朱安的人生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波澜壮阔的经历,此前谁知朱安,此后谁不知朱安,虽然她不想一夜成名天下知,虽然她只想平静度日而已,但是树欲静而风不止,因为她是大先生的夫人,大先生活着时是,大先生死后仍然是,虽然她从未享受到大先生夫人的权利,但是必须履行大先生夫人的义务——奉养婆婆、操持家务,还有,要保存大先生的遗物。

很快,朱安收到了久违了的海婴妈妈的来信,大意是不要卖书、她可以继续支付我的生活费用:“……就望你千万不要卖书,好好保存他的东西,给大家留个纪念,也是我们对先生死后应尽的责任。请你收到此信,快快回音,详细告诉我你的意见和生活最低限度所需,我要尽我最大的力量照顾你,请你相信我的诚意。”

不久又收到了一位叫内山完造的来信,朱安请人代笔写了回信:“我侍候婆婆三十八年,送老归山,我今年也已经六十六岁了,生平但求布衣暖菜饭饱,一点不敢有其他的奢望,就是到了日暮途穷的现在,我也仍旧知道名誉和信用是很可宝贵的,无奈一天一天的生活压迫,比信用名誉更要严重,迫不得已,才急其所急,卖书还债,维持生命,倘有一筹可展,自然是求之不得,又何苦出这种下策呢!”

在许广平、内山完造出面写信阻止的同时,许广平委托律师在1944年9月10日的《申报》上发表申明:“按鲁迅先生终身从事文化事业,死后举国哀悼,故其一切遗物,应由我全体家属妥为保存,以备国人纪念。况就法律言,遗产在未分割前为公同共有物,不得单独处分,否则不能生效,律有明文规定。如鲁迅先生在北平家属确有私擅出售遗产事实,广平等决不承认。”

1944年10月,上海文化界还推举唐弢、刘哲民二人去北京解释劝阻。1944年10月10日他们从上海出发,到北平后,将书信一一投送,一面请赵万里把旧书出售的路子堵死,一面访问了宋紫佩,10月15日由宋紫佩陪同一起去西三条见到了朱安。

那些知识份子、文化精英三管齐下,可谓思维严谨、考虑周详,但是他们忽略了一个基本事实,一个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已是暮年的普通妇女她要有必要的开销才能生活下去。

那天宋紫佩陪着哲民和到西三条二十一号的时候,天色已近黄昏,朱安和原来侍候鲁老太太的女工正在用膳,见到我们,两位老人都把手里的碗放了下来,里面是汤水似的稀粥,桌上碟子里有几块酱萝卜。朱夫人身材矮小,狭长脸,裹着南方中年妇女常用的黑丝绒包头,看上去比较精干。听说我们来自上海,她的脸色立刻阴沉下来。

宋紫佩说明来意,我将上海家属和友好对藏书的意见补说几句。她听了一言不发。过一会,却冲着宋紫佩说:“你们总说鲁迅遗物,要保存,要保存!我也是鲁迅遗物,你们也得保存保存我呀!”说着有点激动的样子。(唐弢的《〈帝城十日〉解》及《关于周作人》)

这句话真是字字珠玑,掷地有声,在场的人无不惊异、动容。事情的结局是:朱安女士知道许广平在上海受到的严刑拷打之后,心就软了下来,此后再不提不提卖藏书之事,还把这些遗物的继承权全部交给了周海婴。

朱安生活困难的消息传到社会上后,各界进步人士纷纷捐资,但朱安始终一分钱也没有拿。她宁愿受苦,也不肯轻易接受别人的馈赠。一次,有个报馆的人愿赠她一笔钱,条件是只要交给他鲁迅的遗作。她当场表示“逊谢不收”。同时也拒绝提供鲁迅先生的任何遗作。

不久,又有个艺术团体的理事长要送她一笔钱,她“亦婉谢”,“故宁自苦,不愿苟取”。这反映出,她是个有原则的人,是一个有骨气的女人。正是由于朱安的悉心照料,鲁迅在北京的故居和遗物才得以完整保存。

朱安将许广平看做姐妹,视周海婴如己出。周海婴在书中不无深情地回忆道,鲁迅先生逝世的当月,朱安就托人转告他们母子,欢迎他们搬去北平与其同住。她说:“许妹及海婴为堂上所钟爱,倘肯朝夕随侍,可上慰慈怀,亦即下安逝者。”她“当扫住相迓,决不能使稍有委曲(屈)”,还愿意“同甘共苦扶持堂上,教养遗孤”,她不但将他们母子两人的住房都做了安排,甚至还说“倘许妹尚有踌躇,尽请提示条件”,她“无不接受”。她的为人坦荡和对许广平母子二人的体贴,周海婴多年之后提起仍感怀不已。

一九四六年十月,许广平为了整理鲁迅的文稿来到了朱安的住处,这离鲁迅离开已经二十年,许广平见到了风烛残年的朱安,朱安也望着许广平,两人说不出话。

一九四七年六月二十九日,朱安在北京的住处孤独的去世,前一天的时候,鲁迅的学生宋琳去看望朱安,那时的她已不能起床,但神态清醒,她泪流满面地向宋琳说道:请转告许广平,希望死后葬在大先生墓旁。最后事与愿违,朱安葬在西直门外保福寺的一片私地,没有墓碑没有题字。


后记:朱安这一生,安守本份,尽心尽力经营自己的人生、尽心尽力成为可以成为的最好的自己。人不能抓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地球,她不能脱离我自己的土壤,春去春来,年年寂寞的花开花谢,她问心无愧,她从未负人,人负她她宽恕她放下。她的一生拒绝被同情,每个人都有取舍都有妥协,只要尽我心力,就是无憾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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