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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丘发现一本77年前日伪时期的“良民证”,你看看是啥样子

 昵称22346171 2018-09-03

“你的,良民证的有?”在许多国产抗战故事片中,常有侵华日军设卡盘查中国民众的镜头,人们虽然知道日伪时期有“良民证”一物,但它究间是什么样子,留存现在的已不多了。章丘区明水街道办事处王白庄周先生的家里就保存一本这样的“良民证”。

这本良民证长9 厘米,宽 13厘米,两面对折,装在一个早已泛黄的塑料硬皮之内。封面标有“身分证明书”字样,并注有“第003854号”,发证人是“山东省章丘县警察所长”,时间是民国30年8月18日。民国30年也就是1941年,正是日寇侵占章丘时期,距今已77年。这份良民证是周先生母亲的,当时妇女没有社会地位,多数没有名字,夫家的姓加上娘家的姓就是本人的名字,所以此证姓名为“周高氏”,年龄二十五岁,住址是王白庄二五保二甲四户,民国时期实行保甲制度,所谓十户为一甲,十甲为一保,户户连坐,周高氏就是王白庄25保中的第2甲第4户。背面有周高氏的照片,左食指、右食指标准指纹。同时,该身份证主人的照片上分别盖有“章丘”两字的钢印和写有“章丘县警察所所长章”的印章,塑料夹的右上角有特制的孔洞,佑计是为了穿上绳将它挂在脖子上,以便随时接受相关人员的检查。

“章丘县警察所”是个什么组织呢?上世纪八十年代章丘县公安局汇编的《日伪章丘县警察所特务组织卷》是这样介绍的:日伪章丘县警察局,成立于1939年8月,地点在旧章丘县城里东西大街东首路北。局长杨金柱,下设警务、司法、保安、特务4个股。1940年春,警察局改为警察所,所长由李建华担任。原来的“股”改为“系”,他们在日特卵翼豢养之下,麇集在一起,狼狈为奸,敲诈勒索,掳掠抢劫,干尽了坏事,人民恨之入骨。

据周先生讲,日伪日期,王白庄的地理位置十分重要,那时还没有村北的济青公路,村内一条大街是济南到青岛的一条必经之路,村头有稍门,有日伪汉奸把守,当地老百姓出了家门就要把“良民证”带在身上,进出必须接受检查,获准还得点头哈腰离去,出示不了,轻则遭毒打,重则被抓捕,甚至被杀头。

当时的情景真的是这样吗?笔者恰巧存有一份民国30年8月22日的一份《新章丘周报》(真的很巧,这张报纸出版日期与这本良民证制做日期仅差4天),上面有这么一条新闻:本县新闻:十七日城内之敌,为加意警戒,以防不测,将居民户口从事清查,有因敌问话时,对答含糊之男女百余名,均被缚赴伪县署内,于当日下午四时许,由各保甲长呈送保状,始被释放云。

这份《新章丘周报》是由国民党章丘县政府出办的。新闻中的“城内”指的是章丘城,当时已被日寇占领,伪县署即现在的章丘一中这地方。从这条73年前的新闻中可知,当时日寇在章丘查良民证是很严的,没有良民证或对答含糊不清者就要被绑入伪县署,如果伪保甲长不前去送保状领人,必死无疑。

抗战胜利后,愤怒的人们视“良民证”为民族耻辱,或扔或烧,大部分都销毁了,“周高氏”的这本“良民证”就显得异常珍贵,它是日寇侵略的见证。(图文:赭山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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