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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撵走“物业”,搞小区“自治”,结局会如何?

 五六岛 2018-09-05

这话说的有点让人不爱听,什么叫业委会撵走物业,搞小区自治?业委会和物业并不是一个完全对立的两个组织,而且小区能否自治都不是业委会几个人就能决定的。真正实现业主认为的自治也就是自己管理的模式,这需要业主大会的决定。如果业主大会都无法召开或者无法决定的小区,还有什么可能实现自己管理?

确定小区自主管理并不是想象的那么简单。一个小区,从开发商雇请的前期物业开始,基本上都是越做越差的。这里有物业的原因也有业主的原因。

1.物业公司就是一个赢利性的服务企业,为了获取更高的利润是他们的目标。自然会在服务项目上偷偷做精简。今天减一点,业主没意见,明天再减一点,业主还是没意见。那好吧,其他我都不做了,就搞搞卫生就行了。什么物业服务合同,什么物业服务规范,统统都是形式。就你一两个业主过来搞事也没用。

2.物业公司把最初的服务慢慢精简后,业主开始察觉。然后各种挑毛病,各种不交费。而物业也就以此为借口,各种不做事,各种不作为。相互之间是永远扯不尽的皮。形成恶性死循环。

3.物业公司在收不到物业费后,各种开拓收费资源。小区广告位,活动室出租,楼顶出租给各通信公司,楼梯广告,快递箱等,各种各样的收入。当然这点小钱都是不够的,然后都是偷偷的关闭电梯,关闭监控,关闭消防设施,以各种坏了的借口套用维修资金。一动就是几十万上百万。

4.当有一天有业主发现了公共收益被物业收了,维修资金被物业动了。然后宣传物业的种种丑行,结果,都是说的人多,出头的没有。真的需要找物业维权时,领头人一看,原来只有孤零零的自己啊。

5.有小区或许在社区和街道的帮助下成立了业委会。可是这个业委会基本没可能是全体业主参与的。因为选举当天可以说有三成以上的业主到场的话,就已经难能可贵了。你可别觉得这是没参加的业主放弃了权利。他只是放弃了选举权,可是他们从来不会放弃自己的反对权。

6.如果业主大会觉得解聘物业,实行自主管理的决定公布。那么就是捅了马蜂窝。没参与的业主会利用自己的反对权“业委会谁选的?”“自治通过我了吗?我怎么不知道?”“业委会为了贪钱,终于露出尾巴了”。

7.当业委会真的实行自主管理的时候。只要有一点点没做好,那么这些业主会比对待物业的要求严苛多了。“那么多公共收益哪去了,怎么这点事都做不好?还不如以前的物业呢!”如果这时候想收取自主管理的物业成本,呵呵,大家可以脑补一下,什么局面?

真正能够实行自主管理成功的小区,除非有足够的公共收益支撑小区的物业费,不用业主掏钱。只要向业主收取哪怕一分钱一平方的费用,你的自主管理都会以失败而告终。业主只有在不掏钱的情况下,才能够不去投反对票。这也是绝大部分业主的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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