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破产管理人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的 下阶段工作计划的报告 ()破管字第号各位债权人: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后,本管理人将继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XX人民法院监督指导下,尽职履责,开展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清理公司财务工作,配合法院对债务人有疑问的财务支出进行调查核实、依法进行处理; 二、完成债务人资产全部接收; 三、依法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进行清收; 四、依法对债务人资产进行评估; 五、加强招商引资或投融资及债权人债务人协调,争取重整(和解),根据需要,拟定重整(和解)计划草案; 六、重整(和解)不能时,及时拟定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依法对债务人资产进行拍卖; 七、拟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八、依法办理XX人民法院决定和债权人会议决议的其它事项。 XX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一六年月日 1 1施南律师共1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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