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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也无权拆除,农村“违规”房屋这几种你知道吗?

 昵称UZWbF 2018-09-09

随着房屋监管越来越严格,农村土地改革不断推进。近期已经拆除了一批如私自翻建改建的、耕地上建房的、房屋面积超过宅基地的等等不合格房屋,弄得农民现在人人自危。然而你知道吗?这几种房子哪怕违规了,即便村干部带头也无权立即拆除。

1、 唯一居住房

中华文化发源于水源地旁,长江黄河是中华文明的母亲,自古以来农耕就在土地上、水源旁,土地和水对于农耕是极其重要的。现在有的农民的房子仍建立在耕地上或者水源地的旁边,按理来说是不合规矩是要被拆除的。但如果这个房子是农民唯一的居住房,拆除之后农民就无家可归了,这自然是不能随意拆除了。

2、 合法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子

农民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现在农村多数青年劳动力都去了城市里打拼,有的在城市里居住,与父母分开,但只要户口还在留在农村,父母的宅基地上的房子仍然是有权继承的。而这种“一户多宅”的房子是合法的,不可以被拆除。

3、 受赠予的房屋

农村的五保户是典型的例子,他们没有经理来源,生活没有保障。只能靠国家补助得以度日。这时有人会主动照料他们,有的五保户信任他们,便将自己住的房子赠送给照料他的人。这种房子只要农民能够拿赠送交接的证明,上面有村干部的签字,这类房子也不能随意拆除或强行回收。

无权被拆除的农村房屋总体上可以归为这三类,房屋整顿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农村,让农民过上更好的生活,而不是给农民增加负担麻烦,符合这几点条件的农民,如果有人非要拆除咱家的房子,咱们也不用怕,可以向上投诉,咱有法可依。对于农村房屋整顿,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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