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关系跨省转出1事项内容医疗保险关系跨省转出2办理条件在我市参加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人员3受理渠道区县社保经办柜台4受理地点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查询导航)5申请材料本人办理:须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6办理程序由原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到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7办理结果形式 及有效期 8联系电话123339事项收费不收费10年审年检无年审11时限 12救济权利 13前继业务 14后续业务 15温馨提示 16表格下载 17办理依据《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9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做好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医疗保险和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8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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