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疑问: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处置时,其他综合收益中的累计利得,到底转入“投资收益”还是“留存收益”? 教材P253页(第十四章 金融工具)写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除了获得股利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均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得转入当期损益。当其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但是教材P117,118,119,120(第七章 长期股权投资与合营安排)的两个例题当中,处置资产时都转入了投资收益(虽然是长期股权投资的章节,但是投资单位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所以和上述应当同理) 有没有大神指导一下这个是怎么回事?听去年考过会计的人说是去年进入”投资收益“ 悬赏金额: 50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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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听高志谦老师的课,14章讲义有提到: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分为买债券和买股票两种,买债券计入“其他债权投资”,买股票计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两者的公允价值变动都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同的是,在处置时,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收益”,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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