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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漢語通論(二)

 德如赤子 2018-09-10

詞的本義和引申義

 

的本,就是詞的本來的(上古文獻史料所能證明的)意義。一個詞當它有兩個以上的意義的時候,其中應該有一個是本義,另外還有一個或一些引申義(即從本義發展出來的)。

例:“向”字


本義是“向北的窗戶”(《說文》“向,北出牖也”),《詩·豳·七月》“塞向墐戶”(塞好朝北的窗子,用泥塗好柴門)。引申為“朝著”或“對著”。


“道”字


本義是“路”,《詩·秦·蒹葭》“道阻且長”。引申為達到道德標準的途徑,《論語·裏仁》:“朝聞道,夕死可矣。”又引申為正當的手段,《論語·裏仁》:“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


詞義的引申和詞義的更替應該區詞義的更替是指某詞在產生新的意義的時候同時排斥了舊的意義。


例:”字


本義是“小腿”(《說文》腳,脛也”),後來”字變為指“足”,也就不再指小腿了。


詞義的引申是指某詞產生了新的意義以後,並不排除原始意義。例:“道”字雖然產生了一些新義,但是路的意義一直保存到現代漢語裏。

 

和引申關係——一種底瞭解詞義的以簡馭繁的科學方法


試看清代段玉裁對”字的解釋(見段玉裁《說文解字注》玉部):戰國策“鄭人謂玉之未理者為璞”,是理為剖析也。玉雖至堅而治之得其䚡理,以成器不難,謂之理。凡天下一事一物,必推其情至於無憾,而後即安,是之謂天理,是之謂善治,此引申之義也。


戴先生(指戴震)孟子字義疏證曰:“理者,察之而幾微,必區以別之名也,是故謂之分理。在物之質曰肌理,曰腠理,曰文理。得其分則有條而不紊,謂之條理。”


鄭(玄)注樂記曰:“理者分也。”許叔重(慎)曰:“知分理之可相別異也。”古人之言天理何謂也?曰:“理也者,情之不爽失也,未有情不得而理得者也。天理雲者,言乎自然之分理也。自然之分理,以我之情,絜人之情,而無不得其平是也。


抓住本明各引申,就會處處都通,而且令人明白:然一個詞多意但是它是互相聯繫著的環繞著一中心。例:朝拜、朝廷、朝向的“朝”就都是從朝見的“朝”引申出來的。


套一幾個引申同本的距近之分。


例:“朝”字,它的本義是早晨的意思(《說文》“朝,旦也”),引申為朝見,由朝見再引申為朝廷,由朝廷又引申為朝代。


近的引申很容易令人意識到。例:長短的“長”引申為長久的“長”,尊長的“長”引申為首長的“長”。


的引申就不容易令人意識到。例:長短的“長”引申為首長的“長”,不但意義遠了,連讀音都改變了。


其實長短的”和滋長的”,意義還是相當近的,因為草木滋長(zhǎng)是越來越(cháng)了。然後滋長的”引申為長幼的”,再引申為首長的”。

 

辨別本呢?主要是字形分析字形,能說明字的本義,從而有助於瞭解詞的本義。


例:“引”字


《說文》:開弓也,從弓丨。”《孟子·盡心下》:“君子引而不發。”開弓像是把弓弦拉長了,所以“引”有延長的意義。《詩經·小雅·楚茨》:“子子孫孫,勿替引之(勿替,不廢)。”《周易·系辭》:“引而伸之。”開弓是把箭導向後方,所以“引”又有“導”的意義。《詩經·大雅·行葦》:“以引以翼(引,導;翼,扶助)。”開弓既是向後拉,所以“引”又有引退的意義。《戰國策·趙策》:“秦軍引而去”。


例:“解”字 


《說文》:“判也,從刀判牛角(按甲骨文從雙手解牛角)。這是本義。《莊子·養生主》載庖丁為文惠君解牛的“解”,就是用的本義。分解、溶解等義都從此引申而出。解說的“解”,意義較遠,其實解說就是分析,引申的線索也是清楚的。


例:“”字


《說文》:數飛也,從羽,白(自)聲。”“(shuò)”是屢飛的意思。《禮記·月令》:“鷹乃學習。這是本義。引申為溫習的”,因為溫習是反復多次的行為;又為習慣的”,因為習慣也是由反復多次的行為所形成的。


抓住一個詞的本,就像抓住了這個詞繁的詞義變為簡單而有系統的了對本義有了體會,對於某些詞義可以推想而知,而且也可以瞭解得更透徹。

 

除了本和引申之外,還有假借義。假借的意義和本義是不相干的,即所謂“本無其意,依聲托字”。


例:“解”字


《辭海》認為“解”字同獬,同,通(地名),通(海),同,通(解後即邂逅)。這些都是假借。“解”字之所以具有這些意義,衹是借用,而不是從從本義引申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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