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8月3日 龙岗区发生的那起中毒事故吗 近日,事态有了很大的进展 经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坪地法庭 与坪地街道司法所联合 利用该街道诉调对接工作室平台 成功调处了该宗案件 死者家属获赔175万元 事件回顾 8月3日9时左右,龙岗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C1车间的废气须进行处理,死者到C1车间楼顶天台在给废气塔里加入硫化钠的过程中,不慎中毒,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据调查,该起事故主要存在两方面的原因:一是直接原因,违章操作,未按要求佩戴防毒面具。二是间接原因,公司改变工艺流程,现场未张贴安全警示标语;未按要求给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安全管理不当,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用生命换来的教训总是深刻的 该起事故给了我们怎样的教训? 今天小安不再赘述理论 仅分析一下员工普遍心理 从事故总体分析主要有三点 意识、自觉性、引导
在小安看来企业管理是一方面 作为作业者也应自觉做好以下五点 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 自觉遵守操作规章 熟练掌握操作流程 养成良好的作业习惯 随机应变的能力
为此,小安提醒各位工友 在日常作业中务必小心谨慎 切勿让无价生命终结在等价交换上 命是自己的,自己理应先重视起来 企业也须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平心而论,175万也不是小数目! 内容来源:龙岗安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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