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项目清单 ①措施项目清单的类别 措施项目费用的发生与使用时间、施工方法或者两个以上的工序相关,如安全文明施工费,夜间施工,非夜间施工照明,二次搬运,冬雨季施工,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等,宜编制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但是有些措施项目则是可以计算工程量的项目,如脚手架工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撑),垂直运输、超高施工增加,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施工排水、降水等,这类措施项目按照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更有利于措施费的确定和调整。 措施项目中可以计算工程量的项目(单价措施项目)宜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的方式编制,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不能计算工程量的项目(总价措施项目),以“项”为计量单位进行编制(2017 改)。 ②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 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进口从属费构成及计算 进口从属费=银行财务费 外贸手续费 关税 消费税 进口环节增值税 车辆购置税; ①银行财务费: 离岸价格(FOB)×人民币外汇汇率×银行财务费率; ②外贸手续费: 到岸价格(CIF)×人民币外汇汇率×外贸手续费率; ③关税: 到岸价格(CIF)×人民币外汇汇率×进口关税税率; 到岸价格(CIF)作为关税的计征基数时,通常又可称为关税完税价格; ④消费税,消费税是价内税: (到岸价格(CIF) 关税 消费税)×消费税税率 =到岸价格(CIF)×人民币外汇汇率 关税 ×消费税税率 1-消费税税率; ⑤进口环节增值税: 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 消费税)×增值税税率; ⑥车辆购置税: (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 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率。 国产非标准设备原价 ①材料费=材料净重×(1 加工损耗系数) ×每吨材料综合价; ②辅助材料费=设备总重量×辅助材料费指标; ③加 工 费=设备总重量(吨)×设备每吨加工费; ④专用工具费=(材料费 辅助材料费 加工费)×专用工具费率; ⑤废品损失费=(材料费 辅助材料费 加工费)×(1 专用工具费率)×废品损失费率; ⑥外购配套件费; ⑦包装费=[(材料费 辅助材料费 加工费) ×(1 专用工具费率) ×(1 废品损失费率) 外购配套件费] ×包装费率。 ⑧利润={[(材料费 辅助材料费 加工费) ×(1 专用工具费率) ×(1 废品损失费率) 外购配套件费]×(1 包装费率)-外购配套件费}×利润率外购配套件费计取包装费,但不计取利润。 ⑨税金,主要指增值税,通常是指设备制造厂销售设备时向购入设备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当期销售税额=销售额×适用增值税率销售额={[(材料费 辅助材料费 加工费) ×(1 专用工具费率) ×(1 废品损失费率) 外购配套件费]×(1 包装费率)-外购配套件费}×(1 利润率) 外购配套件费。 ⑩非标准设备设计费非标准设备设计费独立计算,与其他 9 项费用无关。 单台非标准设备原价={[(材料费 辅助材料费 加工费) ×(1 专用工具费率) ×(1 废品损失费率) 外购配套件费] ×(1 包装费率)-外购配套件费}×(1 利润率) 外购配套件费 销项税额 非标准设备设计费。 税金的内容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的税金是指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销项税额,按税前造价乘以增值税税率确定。 ①当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时,建筑业增值税税率为 11%, 计算公式为:增值税=税前造价×11%。 税前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不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 ②当采用简易计税方法时,建筑业增值税税率为 3%, 计算公式为:增值税=税前造价×3%。 税前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 措施项目费的分类 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费用。 措施项目分为应予计量的措施项目和不宜计量的措施项目两类。 脚模直高,进场排水:脚手架费;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撑)费;垂直运输费;超高施工增加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施工排水、降水费(应予计量)。 建设期利息的计算 是指在建设期内发生的为工程项目筹措资金的融资费用及债务资金利息。 当总贷款分年均衡发放时,可按当年借款在年中支用考虑,即当年贷款按半年计息,而以前年度的本利和则按全年计息。 各年应计利息=(年初借款本息累计+本年借款额/2)×年利率。 国外贷款利息的计算中,还应包括国外贷款银行根据贷款协议向贷款方以年利率的方式收取的手续费、管理费、承诺费以及国内代理机构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以年利率的方式向贷款单位收取的转贷费、担保费、管理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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