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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解表药

 昼三夜二205 2018-09-13

第五章 解表药

 

一、含义

以发散表邪为主要作用,主治表证的药物,称为解表药。因表证常由风邪兼夹其他六淫邪气致病,故该类药以解除在表之六淫邪气为主,以改善或消除表证。

依据该类药的药性与功效和应用,将解表药分为发散风寒药和发散风热药两类又称为辛温解表药和辛凉解表药。因本书药物采用功效分类,而“辛温”、“辛凉”属于性能分类范畴,与本书整体分类原则不符,故未采用。

中医学家对风寒表证认知最早,故发散风寒药的记载先于发散风热药。风寒之邪通常从汗而解,最初使用的解表药大多属于辛温之品,且有较明显的发汗作用。基于这一临床用药实践,《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总结了“其在皮者,汗而发之”的治疗原则。因此,解表药又曾称为发汗药,解表法亦相应称为汗法。随着对表证的认识深化,解表治法和方药的发展,有的表证并非宜于发汗而解表药物逐渐增多,其中有的也并无明显发汗作用却为表证所常用,解表便超越了发汗的原始含义。可见解表药源于发汗药,包括了发汗药,但又不仅限于发汗药。

表证是指外邪(六淫邪气或疫疠之气)由表而入,客于肌表;或经口鼻,内犯于肺,出现以恶寒发热,头痛身疼,或鼻塞咳嗽,脉浮为主要表现的证候。此为外感病的初起阶段,邪未深入,病情轻浅,具有内犯趋势,治之愈早,取效愈捷。否则,由表及里,病情加重,甚至变化莫测。《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善治者,治皮毛”,即明确指出了及时祛除表邪以治疗表证的重要临床意义。

解表药发散表邪治疗表证的功用,是通过轻浮透散之性,“因其轻而扬之”来实现的,或发汗以逐邪,或宣散以疏泄,外邪祛除,卫阳宣畅;毛窍疏达,开合有司,故肌肤温煦,营卫调和肺复宣肃之常,表证自解。此时“三阳经络皆受其病,而未入于脏者,故可汗而已”(《素问·热论》)。

二、功效与主治

1. 共有功效与主治  解表药均有祛风解表功效,主治外感表证,症见发热恶风寒,头身疼痛,脉浮等。其中发散风寒药以发散风寒为共有功效,主要用于风寒表证,症见恶寒、头身疼痛、肢节酸楚较重,发热较轻,多有无汗,口不渴,舌苔薄白而润,脉浮紧等发散风热药以发散风热为共有功效主要用于风热表证或温热病邪在卫分症见身热较重,微觉恶风,汗出不畅,口干微渴欲饮,舌苔微黄或薄白而干,脉浮数等。

解表,即指药物发散表邪以解除表证的治疗作用。其中作用较缓和者,称为疏表,或疏散表邪发汗作用明显,可使邪随汗解,又称为发汗解表温散作用较强,相对长于祛除寒邪者,称为散寒解表或发散风寒温散作用较弱,主要祛除肌表风邪以治疗表者称为祛风解表或疏风解表药性寒凉,主治风热表证者,称为发散风热或疏散风热。

从理论而言,解表药通过祛风可改善风邪郁闭肌表所致的皮肤瘙痒,肺失宣肃所致的鼻塞不通等症,而兼有止痒或通鼻窍之效。但习惯上仅有部分药物标示相应功效,前者如荆芥、防风,后者如苍耳子、辛夷。事实上,这些药物只是较为习用,作用也比较可靠。而在没有明确标示的药物中,不能理解为没有此类功效,如麻黄、紫苏等药此类功效并不逊于防风诸药,值得重视。

2. 兼有功效与主治  发散风寒药还常分别兼有平喘、止咳、止痛、祛风湿之效发散风热药则兼有清热、透疹、利咽喉等功效。

其中兼能平喘止咳者,可宣降上逆之肺气,还常用于风寒或肺寒郁闭而咳喘者,对于痰饮、热邪等所致肺气壅遏、气逆而喘促咳嗽者,亦可选用。兼能止痛者,可攻逐风寒湿邪,通畅营卫之气,又为风湿痹证所常用;因其轻浮升达,“高巅之上唯风药可到”,故又为头风头痛之要药。兼能通鼻窍者,既可祛除壅阻于肌表之邪,又可直接通利肺窍,为风寒、风热所致鼻渊、伤风鼻塞、鼻窒、鼻鼽等鼻病之鼻塞不通、流涕、鼻腔肿胀及喷嚏时作之症所常用。瘾疹等皮肤瘙痒,发无定处,时隐时现,多系外感风邪,致使营卫不和而起祛风解表药可以其宣散之性,使郁闭肌表之外邪透达,可收止痒之效,内服、外用皆宜。根据祛风药治疗过敏性皮肤病有效的启示,现代亦常用于其他多种变态反应性疾病。小儿麻疹或风疹等出疹性疾病,以透畅均匀为顺透疹解表药可使疹毒由里外泄,从而减轻对内脏的损害。水肿初起而兼表证者,为风邪郁闭肌表,上源壅塞,水道失于通调,水液留溢体肤而成,兼能利尿的解表药,外彻可发散表邪,宣通肺气,使在表之水湿由汗而解;内入可肃降下行,疏通水道,使在里之水液从小便而利。疮痈初起,病位在表,不仅邪毒逆于肉理且多见恶寒发热等表证,适当配伍解表之品,可祛肌肤之邪毒,行腠理凝滞之营卫,有助于初期痈肿之消散,故有“汗之则疮已”的经验。

此外,因肝为风木之脏,开窍于目,双目居头面之上,风为阳邪,其性升散容易上犯于目,故目赤肿痛、流泪羞明、翳障遮睛等眼科疾患,均常用祛风之药。解表药又多具芳香温燥之性,有的还兼升阳之力,能遂脾土之所欲,为脾所喜。临床对于脾不升清,中气下陷,或水湿不运而泄泻不止,或脘腹胀闷之证,亦常用本类药胜湿止泻,或升举脾阳。近年来,一些解表药还常用于瘀血头痛、胸痛、外伤疼痛等多种血凝气滞病证。据历代草记载,桂枝、羌活、白芷、葛根、菊花等解表药亦有通利血脉之功。

三、性能特点

1. 药性  发散风寒药主治表寒证,发散风热药主治表热证。根据四气的确定原则,前者一般偏于温性,其中荆芥相对最弱,多称其微温后者偏于寒凉,虽多为寒性,但一般次于清热药,其中薄荷、柴胡、蔓荆子、葛根等为微寒之品,薄荷、葛根习称凉性。

2. 药味  解表药气味大多芳香,性质轻宣疏散,主要用于发散表邪,根据五味中“辛能散”的理论,故一般为辛味发散风寒药之能祛风湿者,或发散风热药能清泄者,兼有苦味。

3. 归经  因为肺合皮毛,开窍于鼻,足太阳膀胱经亦主一身之表。以脏腑辨证而言,表证在肺;以六经辨证或经络辨证而言,表证当属太阳病或膀胱经的证候,故解表药的解表功效归此二经。现代中药学多谓其归肺经,而古代本草多言其归太阳经或膀胱经。其一以脏腑辨证为基础,一以经络为基础,长期并行,相互补充。解表药中归膀胱经者有脏腑与经络定位之别,应当加以辨识。

4. 升降浮沉  解表药多为轻宣之品,善于外达肌肤可以开腠去实,疏表透邪,能由里向外疏散经肌肤或口鼻内犯的邪气,或开腠发汗,使表邪随汗而外解,故其作用趋向以升浮为主。其中兼能平喘、止咳或清泄者,在升浮为主的同时又具有沉降之性。

5. 毒性  根据狭义的毒性本章中的细辛、苍耳子为有毒之药。

此外,解表药尤其是辛温解表药,具有燥性。

四、 配伍应用

1. 根据兼有病邪予以配伍  表证兼有里寒者,配伍温里药兼里热者,配伍清热药兼暑邪者,配伍解暑药;兼湿邪者,配伍化湿药、燥湿药或其他除湿药。

2. 依据兼有症状配伍  兼咳喘痰多、气滞胸闷、呕吐、咽喉红肿疼痛、目赤等,分别与化痰止咳平喘、行气、止呕、清热利咽、清肝明目等药物配伍。

3. 依据体质合理配伍  平素正气亏虚之人,容易感受外邪,若只祛邪则更伤正,只补虚易留邪为患故应根据气虚、血虚、阴虚、阳虚不同,分别与补气、补血、补阴、补阳药同用,以扶正解表。

五、使用注意

1. 注意因证选药  使用解表药应根据表证的证型差异进行选择并适当配伍。

一般而言,风寒表证,以发散风寒药为主风热表证与温病初起,以发散风热药为主。表闭无汗者,以发汗解表药为主有汗者,以轻宣疏散的祛风解表药为主。风寒夹湿选用兼能胜湿、化湿的发散药,并可与除湿药配伍。明代《景岳全书》中指出:“用散之法,当知性力缓急及气味寒温之辨,用得其宜,诸经无不妙也。如麻黄桂枝峻散者也;防风荆芥紫苏平散者也细辛白芷生姜温散者也柴胡干葛薄荷凉散者也羌活苍术走经去湿而散者也升麻川芎能举陷上行而散者也。病邪浅者忌峻利之属;气弱者忌雄悍之属热多者忌温燥之属;寒多者忌清凉之属。凡热渴烦躁者喜干葛而呕恶者忌之寒热往来者宜柴胡而泄泻者忌之寒邪在上者宜升麻川芎而内热炎升者忌之,此性用之宜忌所当辨也。

2. 注意证候禁忌  发汗解表药宜于无汗或汗出不畅之表证。因汗与津血同源,凡平素表虚不固,自汗盗汗,久患疮疡、淋证、失血及孕妇、产后、年老体虚等津血亏耗之人,应当禁用。此类人群虽有表证亦应慎用。表虚自汗、阴虚发热者,临床常有发热、头痛、脉浮而貌似表证,但并无表邪者,一般不宜使用解表药。

3. 注意中病即止  使用解表药尤其是发汗解表药,服用量不可过大应遵循张仲景“令微汗出,不可令如水流漓”的告诫,以微令汗出,得汗即止为原则,可使邪气外出,而正气不伤发汗是使人体阳气蒸化津液,并从汗孔出于体表,如轻率过用发汗峻剂,发汗太过,汗出淋漓,既会伤阴,又会损亡阳气,严重者会导致亡阴或亡阳的危险。

4. 注意药物特性  不宜久煎解表药多为芳香质轻之物一般不宜久煎,以免挥发性有效成分逸散而使药效降低。

此外,注意解表药的用量还应因时因地制宜。凡寒冷之时或阴凉之地,肌表闭密,难以作汗,发散风寒药的用量宜稍重,否则药不及病,邪气难去若当用辛凉之药,则宜稍轻。而温暖之时或炎热之地,发散风寒药的用量宜稍轻,若用辛凉之药可稍重。发散风寒药之汤剂还宜饭后热服,药后温覆其体,可助散寒解表之力。

解表药除经口服给药以外,佩带、嗅鼻、熏蒸、洗熨诸种用法,对以上病证均有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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