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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论文:对司法会计鉴定相关问题研究

 皮皮1013 2018-09-14
    司法会计工作是检察机关独具特色的一个专业技术门类,它是以财务、会计技能的应用所形成的的检查、检验、鉴定、证据审查等为内容的法律诉讼活动。它的主要任务是收集、固定和提取诉法证据,是司法会计人员参与对涉案财务会计资料及相关证据进行技术性检查验证,或者是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对诉讼中需要解决的财务会计问题进行鉴别判断的一次司法检验鉴定活动。为检察机关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查办经济案件,准确及时地查明案件事实,揭露和证实犯罪提供技术保障。
  作为检察技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会计工作的主要目的是解决贪污、贿赂案件和其它有关案件涉及的财务会计及相关证据资料方面的专门问题,为诉讼活动提供科学证据。近年来,司法会计人员指导检察业务部门收集固定证据、提取诉讼证据、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为查明案件事实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我国司法会计工作起步较晚,是在摸索中逐步发展起来的,虽然在实践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严重地影响了司法会计工作的科学发展。归纳起来,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司法会计人员数量远不能适应工作需要。在反腐败斗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司法机关查处的经济领域犯罪大多数会涉及到财务会计事实及相关的财务检查、检验、鉴别,现有技术力量远远不能胜任司法会计检案的需要,更何况尚有一些疑难复杂案件需要进行检验鉴定呢?
  二是司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检察机关从事司法会计工作的人员,大多数都是财会专业人员,经高检院短期培训后上岗的,多数人员对法律知识、侦查技能知之甚少,从一定程度上讲,对工作的质量有着直接的影响。实际工作中很多人只能从事司法会计检查的表浅工作,多数情况下仅仅是应付诉讼,对重大疑难案件能力不足,无法进行深入的分析、论证,有时甚至会出现一些技术性错误。
  三是司法会计应用的基础环境不足。多年来,我们对检察技术的宣传严重不足,案件报导和研讨少、案件交流和经验交流少,使得检察官、法官、律师对司法会计工作知之甚少,实践中常常会出现应当进行司法会计检验或司法会计鉴定的,不送检;有时只要有司法会计人员到场就能很好地解决问题,由于办案人员没有意识而不通知司法会计人员到场,结果是贻误战机,费力劳神却一无所获;有时即使送检了案件,却由于要求不当或检材不合格而无法检验鉴定,严重影响工作。
  四是司法会计方面的理论研究不深。目前,我国学术界基本上没有从事司法会计理论研究的专家、学者,实务中司法会计人才缺乏、水平有限,司法会计领域里的一些重要理论问题因人力、财力因素,未能进行深入研究,实践中专业理论支持不足,有些基本问题无据可依;加之司法会计工作的标准化体系欠缺,没有统一的技术规范,实践中往往会出现混乱现象,这些都严重地制约了司法会计工作的健康发展。
  为了改变司法会计工作的现状,充分发挥司法会计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应有作用,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一是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这个检察工作主题,充分发挥现有技术潜力,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技术保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检察工作,最重要的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因此,我们必须把科学发展观作为司法会计工作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来统领工作,要把自身工作放到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中再认识、再定位、再把握,进一步树立执法为民、法律平等、司法公正、正当程序、人权保障、文明司法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切实做好司法会计检验鉴定工作,为诉讼活动提供科学证据和技术支持。
  二是加强司法会计理论研究。没有完善的司法会计理论体系,实践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时,既没有基本理论支持也没有技术对策,使得司法会计实务都无法顺利进行,工作的创新发展便无从谈起。所以,当务之急是加强司法会计基本理论研究,建立较为完善的司法会计理论体系。可以借鉴法医、文检、痕迹等相关专业的经验,逐步在高等院校建立起司法会计专业的本科教育体系,注重会计学、法学、侦查学的基础教育,同时加强对高科技犯罪、智能化犯罪以及信息技术、股票、期货等知识的培训,此外,还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加强司法会计检查技术、检验鉴定技术的开发研究,借以来指导司法会计实践。
  三是加强司法会计检查方面的应用培训。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涉及财物会计资料问题的案件正在成倍增长,越来越多的财务会计问题需要通过司法会计来解决。因此,此前应加强司法会计检查方面的应用培训,对自侦部门的侦查人员分步骤地进行司法会计基础知识教育,让他们掌握一定的司法会计检查技术,学会基本的查账技术和收集、固定财务事实证据的技能,为以后可能要进行的检验鉴定打牢基础。同时,对现有司法会计人员,要分层次培训,努力提升他们的专业水平,对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提高级培训,逐步把他们打造成专家型、复合型人才,通过研讨会等形式,加强对司法会计典型案例、工作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的交流研讨,以提高他们的业务技能和创新能力;对其他人员,主要是进行基本技能和应用知识的培训巩固,使得他们能够真正适应工作需要。
  四是加强对司法会计工作的宣传报道。
  通过开展宣传,使得检察人员心里有司法会计工作概念,不管是办案还是办公,在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能够想到司法会计技术、运用司法会计技术;通过宣传,使得法官、律师对司法会计工作有所了解、有所认同。还要进一步加强与其他检察业务保密的联系与配合,定期或不定期沟通,了解检察业务和检察管理对司法会计的需求以及应用司法会计技术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司法会计工作,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司法会计推广和应用的基础环境。
  总之,面对新的形势,司法会计工作必须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这个检察工作永恒主题,自我加压,进一步加强技能培训,大力提高从业人员掌握和运用现代科技的能力和水平。勇于探索创新,不断增强检察工作中的科技含量,转变执业观念、转变工作重心、转变工作方法,以办案为核心,以全面服务检察业务为方向,积极参与办案,运用科技手段来提高检察机关办案的现代化水平,进一步发挥检察技术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特有作用,更加有效地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注释】
  [1] 胡向晖 . 司法会计鉴定相关问题研究[D]. 天津大学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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