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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好心扶老人反被讹?真相大白后欲起诉老人!网友:支持!

 cxag 2018-09-14

一片好心被糟践不说,还被泼一身污水…以后谁还敢伸出援手?


小圈记得小时候,那会社会风气还不像现在这样人人自危。至少,走路上看到有人乞讨,会给他面前的盒子放上几块钱,不用思考他是不是骗子;遇上摔倒的老人,敢发扬五好少年品德扶起对方,而对方也会诚恳道一声谢,不担心自己会被碰瓷。


但近些年来,“好心没好报”的新闻却越来越多,碰瓷事件一起接一起,有时候你还没伸出手,对方就已经像狗皮膏药一样,自己粘了上来。以至于“遇到摔倒老人,扶不扶?”的话题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占据了全网讨论热榜,甚至还被搬上了春晚舞台。



可惜,“扶不扶”这一尴尬现象虽然被呈现在荧幕上并引起广泛讨论,这一现象折射的社会问题却并没有得到解决。遇到老人摔倒或晕厥,路人想扶又不敢扶,最后只能选择围观或者走开。是因为:有太多故意碰瓷、讹诈的、反冤枉帮扶者的先例,消耗掉了人们的同情心和善意。而且这些事情,至今仍在各大路口上演着。


小伙好心扶起摔倒老人反被索赔


9月2日,浙江金华一名80后小伙腾先生在骑电动车经过一路口时,扶起了一位骑电动车摔倒的老人,没想到对方报警称自己是被小伙撞倒的


本身路口都是有监控的,是不是腾先生撞的调出监控自然真相大白。好巧不巧,事发地点路段正在修路,暂时无法提供监控。得知这样的消息后,老人妻子更加嚣张,一口咬定是腾先生撞的自己老公,并对网友破口大骂。


还好,警方从事发地附近一家钢材店的监控视频发现:老人是自己骑电车时摔倒,然后被骑电车经过的腾先生扶了起来。


视频有点糊,但能看清楚是自己摔的


腾先生证明了自己的清白,但对方却连个道歉都没有。气不过的腾先生在当地论坛记录了此次“扶人遭讹”的经历:



文字版:


9月2号下午,扶起一个摔车老人,对方报警称是我撞了他,导致摔倒。两日后到交警队写材料,对方妻子开口就骂我是没良心的,两天了一句话都没关心过,他老公躺在医院里很痛,事故领过材料都是口诉别人写的……等等非常气人的话。


在得知路段监控因为修路暂时无法提供监控视频后,气焰更加嚣张。随后交警队表示双方先回去,等通知。


9月6号,王警官已经找到了附近一家钢材店的监控视频,终于还我清白。对方连道歉都没有一句,随后我便要求补偿我近几天来回警队的打车费,已经处理事故拖车费,误工等等。伤者妻子终于开口了:你好人做到底,去医院看看我老公吧。


气得我直接表示要起诉她们,伤者妻子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说:那你起诉好了。说我要是想当雷锋,她会去叫记者,叫电视台,叫报社。


伤者姓曹,在双龙北街与解放西路交叉口银河花园路口没到的地方摔去的,目前在中医总院住院,听说是肺都摔破了,更多详细信息暂时不发了,很想提醒一下他的亲戚朋友邻居,这家人不可深交。


还有另外一个人,也很可恶,在我扶起伤者电瓶车后,一直说自己看见我撞人了,现场我要他别走,他看到警察来了马上跑了。好想起诉,问了律师大哥,费用4000,心里一口气憋着,真的难受。晒一下这次扶人的成本,还有那个指着我说我撞人的嘴脸。 你欠我一个道歉。


受了别人的善意帮忙,反咬一口不说,在真相大白之后,还一副不依不饶的嘴脸,居然要腾先生去医院看望始作俑者…拜托,您活了这么久,还没学会要脸俩字怎么写吗?


其实在这里最让小圈错愕的不是老人的反咬一口和不依不饶的态度,而是那个诬陷腾先生的路人。因为任何一个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这种事,一句话能给一个人定罪啊!


这样的起哄,不只是扭曲是非黑白,也是在好心助人的人心上插刀。睁眼说瞎话,不如自剜双目。


转折:小伙坚持起诉,被警方说服放弃?



本以为腾先生可能会像以往那些莫名其妙被碰瓷的人一样,安慰自己遇上这种事纯属倒霉,没必要跟老不死的计较。但他没有→9月9日,腾先生再次发帖表示:自己将于第二天起诉老人



文字版:


再次感谢王林警官,解放西路钢材店面。


明天,我要去起诉曹某,他还躺在床上,我也确实有点残忍。百度里查到一件2011年的事件,主人公吴俊东,情况与我非常相似,也是没有碰撞痕迹,最后是判7成责任。如果没有钢材店面的监控视频,再加上那个路人的指证,那我应该是全责了,那么我的家人跟我一起受苦,我还要背上不诚信一辈子,然后失业,公司一定会开除失信的人,因为在交警队的事故材料我写的是我扶人,按了手印的。


那么我的扶人成本会高到哪种程度,无法一下子估计。因心中郁闷发帖,得到了那么多网友的支持,还惊动了电视台。现在我要代表一类人,去向另一类人讨一个公道,像很多网友讲的一样,目前讹人的成本太低了。


伤者儿子,看到帖子后于9月7日晚,主动联系我,没有首先表明身份,而是先问了,过路老头找得到,我接下来要干嘛,在确定我要起诉后,我问他是不是伤者儿子。才表明身份,接下来所说的想找我谈谈,想阻止电视新闻播出,为你爸爸妈妈道歉,真的是一个孝子。时间上迟了点,在真相被查明后,在我本人和我的家人担心焦虑后。


摔倒老人的儿子周峰(化名)表示:今年47岁的父亲摔倒时肋骨骨折,肺也破了,当时可能也是有点缺氧,不太清楚自己好好骑着车怎么摔倒了,加上有路人指证是滕先生将其带倒,当时就报警了。但从来没有讹他的想法,自己老妈也不知道具体情况,况且父亲还在病床上下不了床,站在伤者角度,自己和家人有权怀疑腾先生是肇事者。


只是小圈想说,如果没有监控这种实质性证明,老人的一口咬定+路人甲的恶意起哄,腾先生“撞倒老人并狡辩”的罪名算是成立了,而这之后他将面对怎样的指责不得而知。本是好意帮人,莫名其妙被泼一身脏水不说,还要接受颠倒是非的指控,换做谁心里都很绝望吧。


一句“不知情”,就能消除掉自己家人给别人身上糊的一身屎吗?


而且在大多数网友眼里,腾先生现在遭遇的可能今后自己也会遭遇。如果无法惩戒这种恶意的污蔑索赔,甚至是讹诈,如果别人遇到荒谬指责时自己不站出来,那么以后这种现象将层出不穷,人心将愈发冷漠,我们身处的社会环境只会更加恶劣。



因此越来越多的网友支持腾先生起诉,甚至表示要众筹给他凑够起诉经费。在媒体发布的相关投票中,支持小伙起诉的人数远远超过不支持人数。



不过后面小圈看到有相关报道称:腾先生在警方的耐心说服教育下,放弃了对老人的起诉。处理此事的警官表示:从自己个人想法出发的话,扶人网友的行为值得称赞,其实只要老人家属这边出面道个歉或者报销路费,这事就可以结束了,起诉的话有点过了。



但9月11日的时候,腾先生还在论坛留言称目前正在起诉。随后小圈看了一下最新报道:9月12日,腾先生表示自己已准备好起诉材料,择日将递交法院,要求对方公开道歉并索赔1元精神损失。



而当事老人的儿子面对记者采访则表示:在交警调查结果出来之前,他们对腾先生的怀疑是正常的。真相大白之后,他们也对腾先生道了歉,索赔什么的只要对方列出清单就行。不过腾先生要是想当白莲花,那就去当白莲花好了。



原来,提出合理诉求就是白莲花,与当事人说不清楚寻求法律援助,就是白莲花。合着下次大家遇到这被泼脏水还要被无缘无故索赔的事,都不敢勇敢站出来为自己争取权益,不然还会被人指责:都跟你道歉了,要赔钱也行,怎么那么不识好歹?


其实腾先生为什么坚持起诉,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


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说明人家并不是想要你的钱,只是想给你们、以及可能会像你们一样污蔑反咬,甚至进行讹诈的人,一个警告而已。也尽可能的为那些好心助人反遭殃的人,一个公平公正的交代。


但是大家被消费的善意,可不是这1元钱能平衡的。



为什么老人家摔倒逮谁就纠谁恶意索赔、讹诈的这种恶劣现象层出不穷,敢站出来帮助他人的人却越来越少。无非是因为讹人成本太低,助人成本太高。


毕竟就隔三岔五发生的“摔倒老人讹人”事件来看,讹人是很小风险甚至没有风险的呀!讹成功了,自己口袋多一笔钱,没成功,那也不亏呀!对于不要脸的人来说,可不就选择这条道走到黑吗?



可是伸出援手的人可就倒霉了~幸运的话,对方是真的摔倒晕厥了,但也不能保证对方/对方家人不会临时起意敲诈一把;倒霉的话,对方假摔假晕,你好心伸的手,抓住的却是对方丢出的鱼饵。


帮助别人的风险这么大,那我又何必以身犯险呢?遇上躺在马路上需要帮助的老人,好心人选择直接报警,或者一边伸手一边360°循环录视频;而心有余悸的干脆直接走开,害怕自己成为那个被指责、被诬陷的倒霉蛋。


越来越少人敢去“扶老人”,越来越多报道开始大肆赞美敢于“扶老人”的人。可是难道大家忘了,“扶老人”本就应是一件稀松平常、再小不过的好事,现在却被升华到了精神高度,这就是所谓的“物以稀为贵”吗?


这种现象着实讽刺,因此有越来越多的人抱怨人心冷漠,社会无情。但恕我之言,我们没有资格指责那些不愿伸手的人,因为你不知道他曾经伸手助人的时候遭遇过什么。该指责的,是那些恶意讹诈败坏社会风气的坏人。




其实2015年的时候,北京市政府就有制定过《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草案)》。




其中针对好心人遭诬陷的现象,草案第三十八条提出,“患者及其家属不得捏造事实向提供帮助的人恶意索赔,因恶意索赔侵害帮助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种保护“好心人”的做法,实际上也是将“讹诈”“碰瓷”纳入了法规管理,让想帮助他人的人,可以没有心理负担的做好事。


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也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也有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只是,虽然我们有法律规定的敲诈勒索罪,但惩治“碰瓷者”“讹人者”的道路依旧任重道远。一个是取证不易:一旦碰瓷者挑选的路段没有监控、目击者,那么被碰瓷者就是莫名惹一身骚,毕竟弱者占理;就算报了警,大多也是对双方进行调解,对讹人者批评教育而已;


二是大多被碰瓷者都抱着省点事的态度。因为就算上了法庭有确凿证据证明自己被诬陷,在此之前起诉人还是要花费巨大的时间精力财力,走繁琐的法律途径…而讹人的老人最多就是道德谴责、罚款而已,并不能起到警示作用。


虽说想省事、怕麻烦是人之常情,但这种“怕麻烦”想法所导致的结果,往往将适得其反。没人站出来的话,今后会有越来越多此类事件发生。



所以在小圈看来,归根结底还是法律不够健全,惩治力度不够重,所以无法从根源改善讹人者的肆无忌惮作恶,也无法保障扶人者不遭到莫名指责。只有惩罚力度和制度的更加完善,才能真正改善社会上这种“想扶不敢扶”的矛盾现象。


扯了这么一堆,小圈只是想表示自己支持腾先生对讹人老人的起诉。


因为我们需要一个人站出来替我们直面恶劣环境,需要一个人替我们证明:想做一个好人,不是一定得先受委屈的。


何况这种对善良的讹诈危害性极大,不起诉不但是助长歪风邪气,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社会的前进和文明,而好人的安全感越来越低。


维护基本的公平正义,不让乐于助人者身陷囹圄,让“讹人者”得到应有惩罚。什么时候才能真正走出“扶不扶”的困境,或许,先从对“扶人者”的利益、名誉保护开始吧,毕竟人心不能凉。



▍内容来源:南宁圈、综合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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