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白莲花?我们希望这样的“白莲花”再多一点!

 松竹同音 2018-09-13

事件回顾

9月2号,浙江金华的滕先生骑电动车经过一路口时,扶起一位骑电动车摔倒受伤的男子。随后出现在现场的路人一个路人质问道:不是你撞的为什么你要去扶他的车。而伤者随后也选择了报警称被滕先生撞倒。

 

最终交警在调取附近商铺监控视频后证实,两车并未发生接触,该事故为一起单方事故。对此,双方也都表示认可。


终获清白之后,滕先生在金华本地论坛发布了一篇名为“越觉得幸运,越感到生气(扶老人被讹的网友准备起诉了)”的网帖,网帖中滕先生描述了整个事发经过,在感谢交警还自己清白的同时,表示将起诉受伤者一方。事件也吸引了越来越多网友的关注。


滕先生对记者表示,之所以要起诉对方,源于事故调查期间伤者家属对自己的态度。

滕先生:4号的时候,因为就是我说的双方一起去看那个路面监控的时候,他妻子发现那个监控探头是没有的时候,她就认定是我撞的了。全部我是记不得了,我就记得她说没良心没道德,她老公在医院躺了两三天了,也没有一句问候的话,也不去看一下。事情弄清楚以后,我是要求过一些补偿嘛,因为毕竟确实有误工啊拖车啊,然后来回处理自己的那个打车费之类的。其实我心理预期也不高的,我就只是一个道歉,然后谢谢都没有要他给我说。然后她先是笑了一下,我不知道是为什么笑,然后说我要好人做到底的话,要做好人的话,去医院看望一下她老公,还躺在床上插着管子。当时(我就)就生气了,我觉得她没有体会到我那两天那种煎熬在里面。

 

伤者的儿子小曹也进行了回应。

小曹:只是一个误会而已,我父亲他正常行驶不知道是怎么摔的,后面不是跟那个路人嘛跟你讲,说是小伙子把我父亲带倒了嘛。因为当时我爸爸还躺医院里面又不能讲话,然后我母亲肯定是先入为主,正常是不可能好好就摔这么严重吧,右半边肺已经破了嘛。就是交警判定结果出来之前,我们是不是有理由可以怀疑他是肇事者呢?我们一贯态度就是交警怎么判我们就怎么接受,也没有说让他什么赔多少钱怎么样,视频出来以后我母亲就马上当场就给他道歉了。我跟他道歉,我也提出这种方案,就是说不管是书面的还是要媒体上的道歉都可以,就是哪些地方要需要我们赔偿的,你自己列个清单出来,那我们照赔,并没有说不道歉啊或者不赔偿什么的。他想当白莲花就让他当好了。

 

等等,白莲花?!



将心比心,站在伤者亲属的立场,焦急、想找出肇事者的心情可以理解。小曹也确有向媒体表示:“我爸妈都是老实人,因为这件事已经很累了。这只是一次交通纠纷,但大家都认为我们是在讹诈滕先生,我们从来没有向他索要赔偿。”

 

但“白莲花”的说法,着实让众多网友无法接受。就是这朵“白莲花”在你父亲受伤倒地之后将他扶了起来,而没有置之不理。也是这朵“白莲花”在被指控撞人之后,无法辩白,承受指责和煎熬。身体受伤的一方着急,精神上受伤的一方呢?这一句“他想当白莲花就让他当好了”,可谓“掷地有声”,颇有一种“我们都说道歉了你还要怎么样”的意思,不禁让人觉得,道歉的表态究竟是出于真心实意还是事件澄清之后的压力呢?

 

滕先生的诉求是公开道歉和精神损失费1元。他此前担心的是,如果没有清晰的监控视频作为佐证,自己最终会成为事件的责任方,承担事实上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今事实已经澄清,他也希望法律能够给予他相应合理的支持和保障。

 

我们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无法判定,也不应该去判定伤者一方是否存在着讹诈的企图,但就像小品《扶不扶》里面提到的,不能让做好事的人心凉。滕先生选择起诉,真的过了吗?小编以为,尽管事件已经得到了澄清,但希望得到一个法律上的清晰界定,并不为过,这不是事情大小的问题,而是事情性质的问题。法律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更对我们日常法治生活的实践,有着指导、示范和警示的意义。从这个角度来说,这事一点儿也不小。这种较真,是态度的体现,是对不良现象的抵制和纠偏。


如果这就是白莲花,那小编希望这样的白莲花再多一些。


“扶不扶”

已经是一个大家讨论很久的社会话题了,它拷问着我们每一个人的道德观念和法治意识。

2013年6月15号,在四川达州,蒋老太摔倒,当时她抓住一个孩子。老人说是包括这个孩子在内的三个孩子将她撞倒,孩子说他是去扶老人,双方各执一词。5个月后,矛盾再次爆发,11月22日,达州市公安局通过微博发布了事件的处理结果:蒋某某、龚某某(蒋某某的儿子)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行为。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蒋某某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因违法人员蒋某某已满70周岁,依法决定不予执行),同时对龚某某给予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2013年10月30日下午,广东汕头两名学生扶起了摔倒的老人,并送其回家,但次日老人家属却要求两人赔偿。之后,学生把事情发上网并报警。经近半个月的调查,11月14号,老人承认一时糊涂,由其亲属登门致歉,并归还了此前学生家长垫付的1200多元医药费。

 

2017年12月3日,在江西上饶,三名中学生在放学路上看到一位老奶奶摔倒在地,上前扶起却被老人索要50元去买药,结果一路开价涨到10万。双方来到派出所后,民警通过调取现场附近的监控视频,证明了学生的清白。



2018年5月27日,安徽的一位大妈骑三轮电动车摔倒,恰好被开警车路过的民警扶起。不料2天后,一名自称大妈亲属的男子跑到派出所找民警“算账”,称大妈被警车碰到。

 

 

2018年6月26日下午,浙江的一名外卖小哥杜林聪正在台州路桥送餐,看到一个老人突然摔倒了,头就倒在他的脚边,杜林聪就把他扶起来了。老人却误以为是他撞的,不让他走,要去医院检查,无奈之下,杜林聪选择报警,现场目击的路人主动帮他作证,交警调取监控视频也证明了他的清白。

 

“扶不扶”的问题,折射着我们在道德、法律上面临的尴尬。施以援手本是发扬美德,却难免有被讹诈的顾虑,这“援手”伸还是不伸,让人纠结不已。因此,在面对这样的事件时,更应该坚持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则,保护那些真正的扶人者,鲜明地打击不正当行为,这样才能刹住不正之风,让扶人的人,扶得更坦然。


来源|中国之声(zgzs001)综合 编辑:杨森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