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日,下班, 金华男子滕先生骑电动车, 赶着回家和妻子商谈婚宴, 这时, 忽听背后一声巨响, 47岁曹先生在身后摔倒。 滕先生动了恻隐之心, 赶紧帮他和电动车扶了起来。 这一扶,差点惹下大祸。 交警抵达后, 原本连声说“谢谢”的曹先生, 开始指责滕先生超车撞了他。 双方各执一词, 交警无法判别, 便将两人电动车扣了, 先送人去医院。 但腾先生还是有底气的, 因为路口设置了交通监控, 他想, 查下监控,自然水落石出。 但没想到, 事情超乎他预料。 事发地因为修路, 监控摄像头停摆了。 9月4日, 滕先生到交警队提供材料, 曹先生妻子当即指责: “没良心, 撞了人都没说一句关心的话, 也不去医院看望”, “你这人太缺德”, 并强调曹先生肋骨断裂, 当场要求垫付1万元医药费。 在听到监控调不出来后, 对方更是百般辱骂, 态度极为嚣张, 而滕先生有口难辩有苦难言, 心一下子凉凉了, 办婚宴大事也被搁置一边。 好在苍天有眼, 9月6日, 交警王林沿街查找视频, 恰巧一家钢材店监控拍下一切。 双方在交警队观看视频, 事实确认无误, 滕先生一直在前, 曹先生随行在后, 属于自行摔倒,两车并未碰撞。 交警认定为单方事故,曹先生全责。 且让我们向这位王林警官致敬! 而做了好事的滕先生, 几天来吊着的心总算落地, 本想这事算解决了, 但没想到, 曹先生妻子一句道歉感谢话没有, 反而继续埋怨他: “你好人做到底, 为什么不去医院看我老公?” 这一下, 彻底把滕先生激怒了, 这几天,他不但没能上班 还反复被传唤到交警队协助办案, 打车费误工费拖车费损失了2000多, 因这无妄之灾,担惊受怕, 吃不香、睡不好, 家人都受累着急, 新婚宴也因此搁浅。 滕先生十分不解, 做好人咋就这么难? 他越想越后怕,越想越生气, 假如不是警官负责任, 找到了监控, 肇事者身份恐怕早坐实了, 工作要被辞掉不说, 还得作出高额赔偿。 他将自己的困惑, 在网上发了个帖子, 说想要起诉对方, 因为“扶人的成本太高了, 而讹人的成本太低了。” 本只是发泄情绪, 没成想, 获得无数网友一边倒支持, 本来, 滕先生出不起4000元律师费, 有律师愿提供无偿援助。 在正义的声援浪潮下, 善良的滕先生作出决定: “现在,自己将要代表一类人, 去向另一类人讨回一个公道。” 9月13日, 滕先生向法院递交诉状, 9月14日, 金华市婺城区法院正式立案, 案名:“见义勇为损害纠纷”, 诉讼请求为: 要求被告刊登致歉声明, 赔偿精神损害金1元。 滕先生说: “起诉并非为了赔偿, 希望讨回一个公道, 让讹人者公开道歉, 不然讹人成本也太低了。 希望能震慑讹诈好人的人。” 这期间, 曹先生儿子算明白人, 得知事件真相后, 他一直和滕先生保持沟通, 希望对方能够包涵, 表示可以致歉赔偿, “不能让他做了好事还吃亏”, 这也算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可能正是虑及这点, 加上曹先生还躺医院, 滕先生最终同意和解。 9月14日晚, 在当地法院见证下, 曹先生一家正式向滕先生道歉。 双方签字确认“握手言和”, 不再继续诉讼程序。 而登报道歉的5000元费用, 捐给金华市红十字会。 滕先生没拘泥形式, 又做了一件大好事, 真可谓善心仁骨、功德无量! 有人说, 金华市应为此立碑, 那些恶意的“扶不得、碰不得”, 于此扭转成“骗不得、讹不得”, 这应成为“一个城市的深刻记忆”, 而景桥以为, 这更应成为: “一个国家的深刻记忆!” “一个时代的深刻记忆!” 这些年, 好人行好事, 太难了,风险太大了。 特别是扶老人, 是个难度系数极高的技术活, 甚至网友自创“扶人三招”: 先拍照、找监控、找证人, 然后才能扶人。 更有人说, 不能扶,不能碰, 明哲保身,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嘛。 而这一切的起源, 要从2006年11月30日早上, 那起“南京彭宇案”说起。 彭宇下公交车看到摔倒的老太, 将其扶起并送到医院, 却被老太太一家告到法院。 彭宇表示很无辜, 扶起老太太时,她还不停说“谢谢!” 那时, 还没有“天眼”系统, 一时也找不到目击证人。 一审中, 法院认定事故双方无过错, 但按照公平原则, 当事人应适当补偿受害人, 彭宇承担40%责任赔付45876.6元。 而法院判决的理由, 更令人莫名惊诧, 一是彭宇第一个下车, 撞人可能性比较大; 二是根据情理, 彭宇在老太太家人赶到后, 应选择自行离开, 但他未作此等选择, 行为与情理相悖。 两个最重要的证据, 均是推理的, 所谓“疑罪从无、谁主张谁举证” 成一纸空文, 一时间,舆论哗然, “道德滑坡”的潘多拉魔盒开启。 这个魔盒的逻辑是什么呢? 第一个: 既然不是你撞的, 你为什么要扶? 你扶了, 那十有八九你撞的,得负责。 第二个: 既然你是做好事, 扶了后为什么不走? 你不走, 说明你犯了错心虚,得负责。 而这样的故事逻辑, 瞬间寒透人心, 极大挑战了社会公序良俗, 透支了社会的善良和诚信。 人们发现, 在“扶不扶”这个问题上, 存在着无解的“道德困境”: 不扶,没道德没素质; 扶了,就要找你索赔。 老人摔倒,扶还是不扶, 成了一个纠结命题。 有人说, 我们富裕了素质提高了, 但对老人,却“扶不起”了! 而恶性案例此起彼伏。 2013年最后一天, 广东河源吴大哥, 好心扶起摔倒的周老汉, 并将之送到医院, 没想到被“讹诈”撞人, 家属一哄而上, 开口索赔几十万, 而周老汉不过就是骨裂。 2014年1月2日, 百口莫辩的吴大哥走投无路, 最终选择投河自尽, 以死自证清白。 当得知吴大哥死去的消息后, 周老汉最终承认: “是自己摔倒的, 经过的人将我送去医院”, “没钱治病, 指望他给钱用。” 而吴大哥, 却再也听不到这句话了。 2017年12月3日, 上饶市第一小学, 三名小学生看到一位老奶奶摔倒, 立即扶了起来, 没想到老奶奶揪住不放, 要求赔钱买药, 先是要50、100、2000, 最后抬高到五千、十万。 小学生们被吓坏了。 最后, 幸亏警察调阅了现场视频, 确认学生和老人没有接触。 学校对见义勇为学生通报表扬, 而那位老奶奶, 开始装聋作哑, 也就没人去追究了。 我们常说世道变坏道德沦陷, 大概就是这样开始的: 做好事的成本和风险越来越高, 做坏事的成本和风险云淡风轻。 当然,也有例外, 正义不会总是缺席。 无独有偶,2013年, 重庆达州三个小孩, 扶起了一个74岁老人, 也是做好事反被讹。 一开始,在司法所调解下, 小孩家长各赔了2500元。 后来, 证据越来越清晰, 证人陆续站了出来发声, 家长们深感不服, “我们娃儿明明是做好事, 结果还要赔钱, 这以后娃儿都不敢做好事了。” 遂以敲诈勒索为由向派出所报案。 最终, 警方证实老太太确属讹诈, 对其作出治安拘留7日处罚, (因年龄大不执行), 对其儿子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 三小孩被授予5000元“好人委屈奖”, 社会正气得到有力彰显。 今天, 为什么要将滕先生案子写出来, 因为这是一个标杆事件, 滕先生“扶人”、“起诉”、“和解”, 都是一种“善良”, 是带点锋芒的善良, 我们要为他的正能量点赞。 因为一个“彭宇案”, 必须以无数个反“彭宇案”来矫正。 不然, 哪一天,当我们自己摔倒了, 谁来扶我们? 孟子曰: 无恻隐之心,非人也; 无羞恶之心,非人也; 无辞让之心,非人也; 无是非之心,非人也。 老祖宗总教诲我们: “好人有好报”、 “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但如果好人总流血又流泪, 谁还愿去但行好事, 谁还愿去伸张正义, 这世间又怎能变好? 正如小品《扶不扶》所言: “人倒了可以扶起来, 人心要是倒了就扶不起来了!” 如果你赞同景桥的观点,请转发支持 (图片源自互联网,素材来源于彭湃新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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