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为了鼓励本国产品出口,使本国产品以不含增值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增强本国产品的国际竞争能力。我国实行出口货物零税率(少数特殊货物除外)。即货物在出口时整体税负为零,不但出口环节不必纳税,而且还可以退还以前环节已纳税款。按什么标准退还,这个标准比例即为退税率。是出口货物的退税额与退税计税依据的比例。我国目前有六档:17%、13%、11%、8%、6%、5% 。 比如:某出口生产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当月购进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0万,当月内销100万(不含税),当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300万,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则: 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税额=200×17% =34 当月内销的销项税额=100×17%=17 当月外销不征税 当月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300×(17%-13%)=12 当月内销应纳增值税额=17-(34-12)=-5 负数,说明该企业可以申请退税。至于退多少,还要看免抵退的最高税额,在这里 免抵退最高税额=300×13%=39,大于内销应纳增值税额的绝对值,按少的退,故 退税额=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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