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把强迫症视为容易反复发作的慢性病,如同糖尿病、高血压。得到强迫症,就要有长期服药的心理准备。第一次服药,建议服用1-2年后尝试减药,若减药、停药后症状复发,就要恢复服药。 若强迫症症状稳定、准备减药时,必须以缓慢的速度逐渐减少药量,一遍观察是否复发,同时避免快速减药引发的戒断症状(如失去平衡、肠胃不适、类感冒症状、知觉与睡眠障碍、焦虑、哭泣、烦躁、激动、意识障碍)。 但也有部分病人在服药一段时间后突然发现自己可以不用靠药物了。这可能是因为服药减轻症状时,病人自己发展出用意志力转移强迫症状的方法,减轻症状带来的困扰,便可逐渐减轻药量或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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