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杭州市政府网上公布了 《关于调整杭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标准的通知》。 中国杭州网站截图 余杭区的标准如何呢? 通知中提到余杭区、萧山区、 富阳区和临安区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那么具体的情况如何呢? 天妹从区征迁办了解到 9月10日,我区发布了 《关于调整余杭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临时安置费和搬家费标准的通知》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区房屋租赁市场平均价格、搬家费用测算结果,我区制定了新一轮余杭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和住宅房屋搬迁费标准,并经2018年第22次区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现予以公布,自2018年10月11日起施行。 2018年8月1日至本通知施行之日发生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按本标准执行。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本标准执行,不得随意提高标准、增加类似科目或增设类似内容的补助奖励政策。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0日 余杭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月
注: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低于48平方米(最低补偿建筑面积)的,按48平方米计算。临时安置费每户每月不低于2100元。 临时安置费的计算以房屋所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登记的面积为依据 除此之外,在通知的附件二中还规定了关于余杭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住宅搬迁费标准。 余杭区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搬迁费标准为每户1800元。 因房屋征收涉及被征收人电话移机以及有线电视、管道煤气、宽带网迁装等费用,由征收部门按照征收时的收费标准予以补偿。 天妹从区征迁办了解到,我区目前实施的临时安置费和搬家费标准是2013年制定发布,距离现在时间间隔较长,随着我区经济及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目前的标准已不符合实际且差距较大。加之近年来我区征迁量大,需及时调整标准推进征迁工作。 2018年2月起,区征迁办开展了前期调查、并委托评估机构对余杭区2018年度房屋租赁市场平均价格和搬家费用进行评估。在经历拟定价格、意见征求等阶段后,最终形成《余杭区2018年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和搬家费标准的通知》。 目前,余杭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家费标准,已由2013年制定的每户1500元调整提高为每户1800元,保持与杭州市政策标准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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