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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资信件”已终止

 过往邮客 2018-09-15
山东周岐彬 方寸邮缘 


根据《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做好邮政普遍服务工作的通知》最新规定,“欠资信件"已经被终止。



“欠资信件”曾经是集邮爱好者喜欢搜集的一个门类。原《国内邮件处理规则》第50条规定:“从信箱信筒取出的信件,如果发现不合规格,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未付足资费的,应盖销邮票,并在邮件封面加盖“欠资”戳记,批明应收款额(按所欠资费加倍计算),发投递局处理。无法发往前途的,通知寄件人限期到邮局办理补交资费手续,无法通知寄件人或者寄件人逾期不办理补交资费手续的,保管期满一个月作无着邮件处理。按照这一规定,投入信箱信筒的平常信件(包括平常明信片),即便是未贴足邮票,也可以“照发前途”,完成寄递,只要由收件人交付双倍邮资即可。

但从今年上半年开始,这一规定已经废止。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做好邮政普遍服务工作的通知》(中国邮政【2018】123号)对于信箱信筒开取的欠资信件作了新的规定:“客户交寄的各类邮件,均应正常缴纳邮费。在营业窗口遇有客户将粘贴好邮票的平信交营业员时,营业员在查看其邮费无误后,可正常收取并与信箱信筒开出的平信一并处理。对信箱信筒开出的欠资信件,一律退回寄件人,无法退回的应按无着邮件处理。”由此,邮件收寄人员再遇到欠资的信件,应直接退回寄件人补足邮费,无法退回的即按无着邮件处理,不可再加盖“欠资”戳记发往前途。至此,在今后的邮件传递过程中,由一枚“欠资”戳记陪同“欠资信件”走完全程的处理方式已不复存在。



笔者提醒:以“投箱”方式交寄平常信件时,一定要按照现行邮章规定(注意重量)贴足邮票,并写明寄件人详细地址,以免邮件被退回或退回时“无着”;“欠资信件”已终止,又为喜欢捜集此类邮品的的邮友们辟出了一个稀缺门类,同时也为“欠资邮件”的研究增加了新的题材。


文章来源:中国集邮报;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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