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财政部出台了629-639号政府采购处理意见,其中有九个项目被勒令废标,并且受到一定处罚,让我们看看这些项目都犯了哪些错误。 对供应商区别对待还是最主要的问题,七个项目都存在这一类问题,采购方出现的问题包括;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3个项目存在此问题),设置各种非法的门槛限制供应商(三个项目出现这一问题)。还有评标专家提出倾向化的建议。 供应商投诉都不到点上 仔细看处理意见就会发现,这些项目被废标虽然都是源于供应商的投诉,但是投诉往往都没有投诉到点上,比如632号项目中,投诉方广州彩熠灯光有限公司的投诉内容是采购人不认可他们提供的“用户反馈意见”,却没有意识到“用户反馈意见”进入评标本身就是非法的。 而在634项目中,投诉人提出的七个问题都被财政部驳回,并无实据,但是却没有发现评审专家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的问题,可见供应商应该强化相关法规的学习。 但是有两个投诉是瞄准了目标的,那就是638、637两个案件,因为涉案企业都被罚过大额的罚款,作为竞争对手自然了解,所以投诉就有的放矢。 不过这也折射出一个问题,企业受处罚,处罚部门应该有相关记录,而这个记录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如果能够联网查证,也就不会让他投标了,而被罚款依然可以投标中标,说明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今日采购舆情 ggcgy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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