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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按旷工一天罚三天的制度扣除员工工资,反倒赔偿近8万!

 昵称4390489 2018-09-16

扣工资,每一位劳动者最讨厌的三个字;但是扣工资对劳动者来说却又是无法避免的,因为职业生涯几十年难免会出纰漏。

区别在于有的用人单位赏罚制度分明,奖惩制度合理,劳动者还可以接受;但有的单位就不那么人性化了,奖励没有,惩罚却很重,到头来可能自食恶果!

陈某(化名)前不久因母亲年迈重病,向单位请假回家探望,但是并未获批。情况紧急,陈某交接好工作后就连夜赶回了老家,一周后回来继续工作。可是月底的时候,陈某发现工资连1000元都没到!陈某在该单位做技术管理十多年了,月工资6800元,这样的罚款让陈某难以接受。

单位表示,根据打卡记录,陈某旷工5天,按照单位的规章制度,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一共要扣除15天的工资;月工资中扣除罚款4600左右,五险一金扣除近1500,陈某到手工资只剩700左右。

陈某随即申请了劳动仲裁,以单位非法克扣员工工资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按照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动者工作一天就可获得一天报酬,旷工一天当天不获得工资,用人单位可以对旷工行为进行考核,但不能扣除其他工作日的应得工资。

用人单位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克扣工资,解除劳动合约应该按照辞退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因此,用人单位应支付陈某(6800×11=74800元)解约经济赔偿;此外,对于非法制度扣除的工资应予以返还(6800÷21.75×10=3126元),共支付77926元赔偿金给陈某。

这种霸王规章制度在现实中真的不少,比如迟到一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天价罚款、强行募捐等,这些都是不合法的;劳动者要注意,虽说劳动者应该遵守规章制度,但单位的规章制度是自行制定的,不一定合法,要懂得分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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