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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扬州养瘦马,暴利变态无人性

 云海游龙的书屋 2018-09-16

中国自古就有男尊女卑的社会普遍现象,女子根本没有社会地位可言,甚至连生存的权利有时都会被无情的剥夺。明代扬州地区,由于盐业兴达,富商云集,产生了一个令人不齿的行业——养瘦马。这并非真的养马,而是一些人专挑农村面容姣好的幼女,买来悉心调养,授以琴棋书画,待豆蔻年华之时,卖与富贵之家作妾。之所以叫“瘦马”,主要是古代农村生活艰难,贫女多瘦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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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买卖女子的人姑且称之为“瘦马家”。“瘦马家”买入这些女子之时,不过十几贯钱,如果“有幸”被卖入富贵之家,或可再得一二十两。而这些女子在经过多年的精心调教下,若是被富商巨贾相中,一般可卖得一两千两,中间的利润可想而知,暴利已不足以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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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并不是所有女子都能“有幸”被富贵人家看中,这些女子当中也分三六九等。姿色好一点的女子,会被授以琴棋书画,歌舞才艺,待到十四五岁之后,若是被人看中,那自然是被送去作妾,过富贵生活,若是没被看中,很有可能就被买到烟花柳巷,因此,明清时的秦淮歌妓大多是瘦马出身。有钱的买家条件也是很苛刻的,经牙婆介绍来看女子的富人们,要综合考察女子的面相、身姿、肌肤、眼眉、声音是否动听,脚等方面。姿色中等的女子只能识些字,弹点曲,但主要是将她们培养成财会人才,懂得记账管事,以便辅助商人。一般资质的女子则只能学些女红、裁剪或者厨艺,主要是将其培养成一个合格的主妇。无论哪种姿色的女子,“瘦马家”所花费的心思无非是最终能将其卖个好价钱,完全是将女子等同于一种可买可卖可换的商品,毫无人性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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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众多书籍当中对“养瘦马”都有详细的记载。如明末张岱的《扬州瘦马》,清丁耀亢的《续金瓶梅》,赵翼的《陔馀丛考·养瘦马》等。

至于“瘦马”一名的来源,可能是唐代大诗人白居易的一首诗《有感》,其中有“莫养瘦马驹,莫教小妓女。后事在目前,不信君看取。马肥快行走,妓长能歌舞。三年五岁间,已闻换一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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