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用工合同中,用人单位通常都附有单方调整员工工作岗位的权利。而劳动者为了获得工作机会,通常都会默认该条款。那么,用人单位是否可以随意调岗,拒绝调岗被辞有赔偿金吗?
网友咨询: 因业绩较差,公司要取消该部门,将部门全部人员调至其他部门或其他城市分公司,岗位和薪资都降低,有以下几个问题想请教: 1、业绩较差,是否能界定为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可做重学习再上岗? 2、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a如不能胜任工作,员工必须接受公司调岗和调薪,b员工拒不接受公司调岗的情况可辞退员工且不做任何补偿。基于这两个条款,如果员工不同意调岗,公司辞退员工后,是否还需要付补偿金? 3、如果需要付补偿金,员工工作1年3个月,是按1个月工资补还是按1.5个月工资补?如没有提前1个月的书面通知,是否还要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天津洪文律师事务所李羿楠律师解答: 如果你的劳动合同中有工作岗位的约定,单位若想调动你的岗位,必须经过你的同意,否则视为违约,可以拿着相关工作证据,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解决。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的再加一个月时间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变更工作岗位属劳动合同的变更,如果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你有权利拒绝调岗。 李羿楠律师补充: 对于公司能否单方调整岗位问题,有三种情况是可以的:第一,员工不胜任工作时,即公司要有员工不胜任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依据,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单方调岗或者培训;第二,员工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还有一种情况是企业因生产需要而作出的临时的岗位调动或者安排。由于这是暂时、短时间的,公司要有足够的理由证明此安排的合理性及必要性,而且事先要有约定。除此之外,企业只能和员工协商调岗。 用人单位也不得在未经协商也无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随意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即便是由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发生变化,为了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用人单位也应当对调整劳动者工作内容和工资报酬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做出说明,如劳动者工作能力不胜任该岗位的要求,公司想调整工作岗位,就要拿出不胜任工作的事实证明,在这里建议公司的管理者,对于一些关键岗位,如销售、技术人员等应在入职工作时明确其录用要求及岗位标准,定期进行工作能力考核,约定连续或累计几次达不到要求,公司可以进行工作调整,这样会避免发生纠纷。 李羿楠律师总结: 综上所述,公司经合法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员工不服从调岗属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公司以员工不服从调岗辞退员工属合法行为,不需要支付补偿金。规章制度对此无相应规定,或规章制度制定程序不合法的,公司的行为属违法行为。需要支付补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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