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回复索引号【210】,查看更多退出机制相关文章 作者: 熊宇,湖南芸生律师事务所主任 蒋亚玲,湖南芸生律师事务所律师 朋友们,又见面了!本周我们将进行排雷的第三步—PPP项目提前终止的核心谈判内容,如果说PPP项目的定性分析是在分辨地雷型号(《》),PPP项目提前终止程序是进入地雷区的程序步骤(《》),那么PPP项目提前终止的核心谈判内容则是帮助大家进入地雷区后,主动探雷,找到争议焦点,并促进双方顺利终止原项目合同,达成提前终止协议,不再就原项目合同的内容纠缠不清。 一、PPP项目提前终止所面临的“二次谈判” 2017年,为了规避地方滥用PPP及地方隐性债务过大的风险,财政部办公厅于11月10日发布《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财办金〔2017〕92号,简称“92号文”)、国资委于11月17日发布《关于加强中央企业PPP业务风险管控的通知》(国资发财管〔2017〕192号,“简称192号文”),根据92号文及192号文的精神及要求,各级财政部门集中清理PPP项目,使得大批PPP项目爆雷退库,PPP项目面临提前终止且项目合同也难以继续履行的情形。除了政府方与中标社会资本签订的项目合同之外,项目公司与施工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项目公司与贷款方的融资合同、政府方股东与社会资本方股东签订的股东协议等PPP系列合同也将相应的进行修改,上述系列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均需要以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的沟通协商一致为前提,此时双方就会再次重新进入谈判,即PPP项目的“二次谈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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