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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交了定金能否退回?看完这篇你就明白了!

 昵称59475629 2018-09-18

在看房过程中,确定了购房意向之后,对方会要求你支付一部分定金来确保交易的正常进行。如果是二手房的话,还需要支付中介费。然而,买房毕竟不是小事,当购房者因为种种原因反悔而未达成交易,交付的定金和中介费是否能退还?近日,小编了解到已成功退定的朋友案情分享给大家!      

 

今年深圳的林某打算在东莞樟木头某小区购房。7月份的时候,林某在东莞某中介公司处得知李某有房出售。之后在中介公司员工的带领下,林某看了该房子,后向中介公司支付购房定金3万元及中介费用8000元,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

此后,因房屋总价款过高,林某不愿购买该房屋,要求中介公司退还已支付的款项。中介公司以签了合同为理由不愿意退定金于是林某我们,在咨询师的指导下,林某终于在一个月内退回定金和中介费

 

相关司法解释:

1、返还定金的四个条件

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我国《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对于适用双倍返还定金作了专门的规定,明确了适用双倍返还定金四个条件:一是定金合同合法、成立;二是必须有违约行为的存在;三是必须有合同目的落空的事实;四是违约行为与合同目的落空之间有因果关系。

2、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的定金

正式购房合同签订之前交付的定金也就是立约定金,是指为保证订立正式合同而交付的定金。一般来说,我们在签订认购书或意向书时约定交付定金作为签订正式合同的担保,这种定金就是立约定金。如果因一方原因导致没有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适用定金罚则

也就是说,购房者交了定金但又不想买房,那么开发商可以不退定金。如果开发商收了定金但不卖房要双倍赔偿定金。但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

3买卖不成可要求支付必要费用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中介公司的身份系居间人的身份,其职责是向委托人(购买人或出卖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业务。 

 
 

看完上面的案例,希望大家以此为鉴。同时,要避免定金的陷阱,购房者在签订协议时一定要仔细阅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购房者一定要仔细认真阅读合同里面的内容条款,确定无误后再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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