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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政厅发布全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情况

 若离的乡愁 2018-09-19

四川省民政厅发布全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情况

由四川省民政厅会同省统计局牵头,联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老龄办等单位于2018年9月19日上午10:00举行了全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全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省民政厅副厅长刘家鹏出席发布会并介绍四川省2017年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相关情况。省统计局副局长陈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省医保局局长曾宏,省卫生计生委二级巡视员刘捷,省老龄办常务副主任赵汝鹏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民政厅副厅长廖永康主持新闻发布会。

四川省民政厅副厅长刘家鹏通报了四川省2017年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相关情况。

四川省老年人口信息。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省60周岁及以上人口为1751万人,占常住人口的21.09%,较全国平均水平高3.79个百分点,较2016年提高0.04个百分点,较2010年提高4.79个百分点。65周岁及以上人口为1157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3.94%,较全国平均水平高2.55个百分点,较2016年提高0.17个百分点。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口数量为215万人,占常住人口的2.59%,比2016年提高0.13个百分点。

四川省人口老龄化趋势。从2015年开始,四川省已连续3年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常住人口比例超过20%。2010年—2017年,全省80周岁及以上人口共增加63.7万人,年均净增9.1万人,年均增速5.14%,高于全省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4.22%的年均增速。

老年抚养比上升。2017年四川省老年抚养比已达到33.88%,比2016年增长0.27个百分点,比2010年增长9.45个百分点,7年来年均增长1.35个百分点,预计到2037年老年抚养比将上升到62.96%,比2017年增长约1倍。

人口老龄化呈现区域差异。经统计分析,自贡、德阳、绵阳、内江、乐山、南充、眉山、资阳8市60周岁及以上人口的比例超过20%。甘孜和凉山州60周岁及以上人口的比例分别为10.09%、10.87%,老龄化程度相对较轻。

长寿老人较多。四川省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口常年保持在200万人以上,约占老年人口的12%,并且呈增长态势;百岁老人持续稳定上升,2017年底达到5499人,占老年人口的0.03%,其中,成都、自贡、遂宁、内江、乐山、眉山、资阳7市百岁老人占老年人口的比例超过0.04%,资阳市最高,达到0.07%,其次为内江市和眉山市,达到0.05%。

老龄政策。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把养老健康业作为全省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之一全力推进。2017年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四川省“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涉老政策文件20余个。结合四川实际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公布了《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相关部门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积极构建和完善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

养老保障。连续十三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2017年底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由上年的1871.12元增至1991.00元,增幅为6.41%,惠及全省约687万名企业退休人员。

完成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企业退休人员第2次同步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由4223.1元增至4400元,增幅为4.19%,惠及全省约93万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自2018年1月1日起,全省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老年人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93元,即在原每人每月75元的基础上增加18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2016年的420元提高到2017年的450元。符合医保政策规定范围的住院费用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超过81%,城乡居民报销比例超过76%。

在全省183个县(市、区)全面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提升老年人健康意识和行为能力。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覆盖,人均补助经费增加至50元/年。免费为全省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教育、老年人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辖区内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每年提供1次健康评估、检查和指导。

各地全面建立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目前全省80-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一般不低于25元/人·月,90-9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一般不低于100元/人·月,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一般不低于200元/人·月。

全面建立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每年为200余万名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提供了居家养老服务支持。

成都市启动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试点。

养老服务。2017年底,新增民办公办养老机构床位5.3万张,全省共有养老机构3270个、床位50.7万张,其中民办养老机构859个、床位16.1万张。

新建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508个,全省共有日间照料中心9524个,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5070个,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分别达90%、50%。

105家公办养老机构实行公建民营。第一批20家国家级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已完成,第二批6家试点单位正在推进。

全面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建成全省养老院数据库。对不合格养老院下达整改通知,全省养老院基础指标不合格整改率达100%。关停不合格养老院222所。

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居家服务信息平台覆盖全省15个市(州)、70个县(市、区),线下加盟服务商1万余家,为120余万名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信息咨询、精神慰藉、健康管理、紧急救援等服务。

实施养老人才队伍建设工程。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和中职学校开设养老服务业相关专业。全省9所本科院校举办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点25个,在校生1.6万人。33所院校举办高职高专养老服务专业点67个,在校生3.8万人。全省教育系统47所中职学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7个(专业点76个),在校生8.3万人。

农村养老。农村特困老人46.7万人全部纳入特困救助供养,占农村老人4.3%。全省集中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500元/月·人、分散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400元/月·人。农村公办养老机构(敬老院)2600所,床位26.6万张。

建成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405个。加强对现有5070个农村幸福院建设管理,推动老年活动中心、托老所、日间照料中心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行农村互助养老。推进农村中心敬老院实现发展定位向区域养老服务综合体转变,运营方式向公建民营、合作经营、购买服务等转变,服务对象向农村所有老年人全覆盖转变,服务内容向生活照顾、医疗护理、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发展转变。在全省22个县(市、区)启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医养结合。全省医养结合机构900家,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合作关系255家。483家养老机构内设门诊、医务室,2537家养老机构与邻近医疗机构建立协作机制,护理型床位达10.17万张。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比例为25.3%。

老龄产业。建立完善省养老健康服务业重大项目库储备制度,储备项目100余个。推进国家康复辅助器具西南区域中心和西部现代康复辅助器具研发制造基地建设。

成功举办首届中国(四川)老龄事业暨养老服务业博览会。

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全省现有各级老年大学(学校)2500余所,较2010年增加了近600所,增幅约31.6%;在校学员62万余人,较2010年增加了约17万人,增幅约37.8%。

四川省共出版面向老年人图书1252种、音像电子制品68种,约占全省出版物品种数量的9.6%。

全年播发和刊载涉老公益宣传相关新闻稿件12189件,其中广播电(视)台播发578件,各类广播网及互联网站转载和刊发3119件。

老年人权益保障。全省法院审结涉老案件2000余件。2017年全省接受普法教育老年人达900多万人次。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各类法律援助服务5万余人次,其中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7633人次。

加大老年用品体验店监管执法力度,现场劝退老年人3万余人,依法处理20家经营者,罚款80余万元。

编辑:何广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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