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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要求去世户主取存款, 户主家属: 你把他弄活了, 5万元不要!

 境由心生l559su 2018-09-19

经济高速发展的当下,银行给大众带来方便的同时,也让不少人头疼。大众对于银行的要求越来越高,吐槽也越来越多。不少人感叹银行方服务跟不上,工作效率低......银行的一些规章制度也存在一定的不足。画面中的女子黄女士就经历了这样一件尴尬的事情。

黄女士与前夫郭先生(化名)离婚了。离婚后,由于因郭先生身患重病,黄女士依旧负责他的日常起居生活。后来郭先生去世。前夫郭先生去世后不到一个月,一天上午,黄女士拿着存折到某银行支行,把5万元现金存了进去。存钱时,黄女士再三询问银行工作人员是否需要输入密码,工作人员都回答不需要,理由是活期存款不需要输入密码。当手续办好后,黄女士惊觉将钱误存到了前夫的存折。当场提出让工作人员将这笔钱转出。

银行方给出的答复是:这是第三方的账号,银行无权操作。并给黄女士提出建议,对于已经去世的人应由银行账户户主的继承人去办理公证,公证之后就可以重新设置密码,进而取出账户内的钱款。

黄女士的女儿作为遗嘱的唯一继承人,拿着遗嘱去公证处公证时,公证处却说:这笔钱存入时,郭先生已经不在世了,不是郭先生生前的财产,公证处不能认定是遗产,因此无法办理公证。

事情陷入了僵局,黄女士多次跟银行沟通。黄女士说,银行方的态度非常不好,竟然还说“你问死人(郭先生)要去”这样的话。被激怒的黄女士将银行方告上了法庭。

银行方的代理人称,银行方依章办事并无过错,试想如果银行可以随意处置别人账号上的钱,那么将是一个很可怕的事情。

黄女士的代理人称,原告与被告银行分理处是同等主体之间的存款储蓄关系,虽然是原告的疏忽拿错了存折,但银行不需要输入密码,也存在工作上的失误。现在郭先生已经去世,民事主体已经消灭。无论是情理还是法理,被告都应当将存款返还给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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