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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火灾危害及防范建议

 真诚2cq5rt1suq 2018-09-20

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的主要任务是接收、储存和灌装液化石油气,并将其销售给各类用户。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包括如下三类

(1) 储存站  接收和储存液化石油气,进行灌装槽车作业,并将其送至各类用户。

(2) 灌瓶站  以灌瓶为主,将气瓶送至各类用户。

(3) 储配站  兼有储存站和灌瓶站两种功能。

液化石油气的火灾危险性

  (一)易燃烧

      由于液化石油气主要是由丙烷(C3H8)、丙烯(C3H6)、丁烷(C4H10)、丁烯(C4H8)等烃类化合物组成的混合物,而这些烃类化合物闪点一般小于-60℃,燃点470℃~510℃,均较低,故液化石油气极易燃烧。

(二)易爆炸

      液化石油气发生事故往往是先爆炸、后燃烧。由于液化石油气的热值较高,比城市煤气约高6倍,所以燃烧猛烈,破坏程度严重,且爆炸威力极大,1公斤液化石油气爆炸产生的威力相当于8公斤TNT炸药所产生的威力。

(三)易产生静电

      液化石油气本身是绝缘的,当它在较高的流速下流经管路,进入容器过程中,有产生静电的特性,静电聚集到一定电位就会发生放电,产生火花,极易引起着火爆炸。

(四)易扩散性

      液化石油气在常温常压下即可快速气化,1升液化石油气挥发能变成250-350升气体。因其在常温常压下呈气态,泄漏后轻易挥发,并可随风四处扩散,遇到明火极易引起火灾或爆炸。

(五)毒害性

      液化石油气无色透明,有烃类的气味,在空气中的浓度小于1%时对人体没有伤害,但长时间接触浓度超过10%以上,会使人出现昏迷、呕吐、窒息甚至死亡。

  近年来,随着石油化学产业的发展,液化石油气作为一种燃料以其燃烧值大.烟气少而广泛地应用于产业生产和人民生活中。液化石油气做为一项不可缺少的宝贵资源,从其自身的性质特点来看.使用中稍有不慎,即可导致火灾爆炸事故。甚至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分析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火灾危险性并制定相应的防火措施,就显得尤为必要。

   

    对策建议

    ()搞好站址选择和总平面布局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属于甲类火灾危险性场所,根据国家消防法规的规定,应设在城市边沿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不得建在职员密集区域,应选址在所在地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应是地势平坦、开阔、不易积存液化石油气的地段。站址与居民区、城镇、重要公共建筑及站外设施的防火间距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

    ()确保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

    1.贮罐区

    (1)贮罐区宜布置在储配站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或侧风侧.选择透风良好的地段,四周应设防护墙.高度不应低于1米。沿防护墙外围应有环形消防车道,并宜有直接通向储配站的安全出进口,出口宽度不应小于4米。贮罐区的排水,应经水封井排出。

    (2)地上贮罐的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长度的1/2,地下直埋贮罐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相邻较大罐的半径,且不应小于1米。

    (3)液化石油气贮罐属常温压力储存,其设计、制造,安装和使用均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4)贮罐上应有固定式消防喷淋装置,球形贮罐宜采用喷雾头用于降温。同时,应设轻便消防器材,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

    2.灌瓶车间

    (1)建筑物耐火等级应不低于二级,并采用不发火地面,门窗应向外开启,采用金属门窗时,应有防止产生火花的措施。车间内应有消防喷淋设施,并设干粉灭火器。车间与瓶库在同一建筑内时,应用防火墙隔开,并各自有出进口。

    (2)封闭式灌瓶车间应有防爆泄压措施。在非采热地区可建开敞或半开敞式灌瓶车间。

    (3)铜瓶灌装前应认真进行检查,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禁止罐装:a、没有合格证的;b、角阀残缺的;c、瓶底座、手提护栏歪斜、松动的;d、瓶的标记不全或标记不能识别的;e。瓶体有缺陷。腐蚀严重、表面涂漆全部脱落的;f、超过检验期限的、已充装的重瓶必须进行逐个检重和检漏。  

    3.气瓶库

    实瓶和空瓶应分区堆码,并分组布置容量为15公斤以上的实瓶应单层堆码,空瓶和15公斤以下的实瓶可双层堆码,库内应配置干粉灭火器。  

 

(三)站内消防安全管理

1. 加强明火管理,严防火种进入

俗话说水火无情,液化石油气站更是如此。一般物质火灾,蔓延和扩展的速度较慢,在发生的初期,范围较小,扑灭比较容易。液化石油气火灾,蔓延和扩展的速度极快,其火焰速度达2000m/s以上,且难以扑灭,特别是爆炸事故,若一旦发生,将立即造成重大灾害。对液化石油气站来说,不论是火灾还是爆炸,主要是采取预防措施,而加强明火管理,严防火种的产生是液化石油气站安全管理的一项首要措施,具体应做好以下几点。

 液化石油气站内应在醒目的位置设立严禁烟火、“禁火区”等警戒标语和标牌。禁止任何人携带火种(如打火机、火柴、烟头等)和易产生碰撞火花的钉鞋器具等进入站内。操作和维修设备时,应采用不发火的工具。

 安全警戒标语应用红漆写在专门的标牌和墙上,用来注明液化石油气站是防火防爆重点区域,提醒人们提高警惕并认真遵守。因此,在站内应多设几处,并设在明显地域。在站的门卫处应设置进站要求和安全管理规定。进入厂()的人员要自觉接受警卫人员的安全检查,交出并熄灭火种。操作维修时必须认真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严防金属撞击火花的产生。

 由于液化石油气的气态密度比空气大1.52倍,当其在装卸、充装,从容器、管道中泄漏出来后,不像密度小于空气的可燃性气体那样容易扩散挥发,而像水一样沿地面到处流动,积聚在低洼处的空气中,越积越多,逐步达到爆炸浓度。它还能扩散到操作人员的衣内靠皮肤处,甚至被吸入肺部,如遇明火,就会发生爆炸,不但人身表面和肺部呼吸道会被烧伤,严重的会导致人员伤亡。液化石油气站因明火、烟火而发生站毁人亡的恶性爆炸事故已不少见,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1998年,西安市煤气公司液化石油气管理所储罐区发生了一起因液化石油气泄漏而引发的恶性火灾爆炸事故。事故从3516:00时左右开始一直持续到37 19:05,其间共发生4次爆炸。这次恶性爆炸事故造成11人死亡(其中消防人员7名,罐区工作人员4)1人失踪、33人受伤。炸毁400m3球形储罐2个,1OOm3卧式储罐4个,烧毁车辆10余辆,经济损失惨重。

 生产区内,不准无阻火器车辆行驶,要严格限制外单位车辆进入灌装区。进入站内的汽车车速不得超过5km/h。禁止拖拉机、电瓶车和畜力车等进入站内。机动车发动机在运转中,汽缸内的温度高达18002000℃,且燃爆压力很大,有时在排出的废气中夹带有火星、火焰,这种火星和火焰足以引起液化石油气的燃烧和爆炸。因此,无阻火器的机动车辆在生产区内行驶,是非常危险的,这就是为什么机动车辆在进入生产区前,必须在排气管口装设阻火器的原因。

2. 站内动火,须经审批

液化石油气站的扩建、改造和维修中,不可避免地要使用电气焊或其他维修火焰。由于原工艺装置存有液化石油气,动火点又与工艺系统有着一定的联系,稍有疏忽,便会酿成大祸。因此,对这类动火,必须认真落实好各项动火安全措施,气体经取样分析

3. 搞好事故抢险演练,及时堵住泄漏点

为提高液化石油气站防范事故的能力,积累对应急事故抢险救援的经验,各液化石油气站应根据本站工艺特点、设备、法兰状况及站区布置等情况,设置专门的事故抢险抢修队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防护用品、消防器材、车辆、通讯工具等,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事故预警方案,定期组织站内抢险队有针对性地进行事故抢险演练,使职工掌握处理事故的本领,以便站内出现突发事件时,能够做到准确判明险情、抢救措施得当、及时排除事故,将突发事件消除在初始阶段,避免酿成大的灾害。

4. 搞好电气

电气火花、雷电火花、静电火花均能引起液化石油气的燃烧和爆炸,液化石油气站除了在设计选型、安装施工中按规定要求采取预防这类火源产生的措施外,在日常的管理中,还应做到以下几点。

 定期对电气设备和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与保养。

  雷雨季节前,应对避雷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要保证避雷设施处于完好的状态,在雷雨时,要停止液化石油气的装卸和充灌作业。

 所有的接地装置每年应校验一次,对接地电阻大于100Ω的接地,要及时予以处理,保证接地电阻在100Ω以下。

 生产区内,要严禁穿戴化学纤维服装的人员进入。操作人员应穿规定的工作装上岗操作。

5.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
、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
、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
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
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
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
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
、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
、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
、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
、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
、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
、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
、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
、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
、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
、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
、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
、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
、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
、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
、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
、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
、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
、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
、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
、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
、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
、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
、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
、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
、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
、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
、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
、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
、谎报火警;
 
f
、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
、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
、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
、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
、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
、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
、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
、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
、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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