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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体诗中的平仄格律有多大价值?有取消的必要吗?

 方远图书馆 2018-09-21

中国自近代以来,国情逼迫,是一味趋新的。举凡制度、文化、风俗、服饰等等,大家能想到的老家什几乎都想改造一番,行之千年的旧体诗当然不能幸免。

中国传统诗词该不该去平仄格律,也是呶呶不休争论上百年了,至今也没个定论——中心原因也在于,这不仅仅只是某种文学形式变革的问题。

中国古典诗词成为“旧诗”,它形式上最重要的依托即平仄格律问题受到质疑,甚至出现其本身是否还有存在价值的讨论,都是20世纪西学东渐的语境下才出现的。

在数千年历史中,特别是隋唐以后,古典诗词就是中国人的“国诗”,所有人要作诗就必须亦步亦趋地遵循它所有的规则,这是铁律,没有人会有意见,更不会对平仄格律存废有想法。过去的中国诗人从无此疑虑。如果时光可以穿越,你拿着这个问题去请教纳兰性德,请教袁枚,请教龚自珍,他们只会莫名其妙,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中与西、新与旧、传统与现代、文言与白话、这些纯粹的二元对立思维,都是新文化运动以后才普及的。民国初期始,胡适、陈独秀等人从文化根源上追究国家落后的原因,旧体诗也在他们的开刀重剖之列。他们以为旧体诗是不适合现代社会的,遂纷纷提出改良主张,希望中国诗能和西洋诗歌相互发展,互为补充,实现创造性的转化,从而跟上时代,重新焕发出勃勃的生机。

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白话体现代“新诗”开始在中国出现并扎根,而古典诗词开始成为“旧诗”,在“文学改良”的风潮中,它的平仄格律存续问题也不断引起讨论。

我自身的观点,其实很直接:我们所要讨论的旧诗格律续废问题,委实是一个假命题。它是不该存在,也“莫须有”的问题。

理由倒也很简单:古典诗词的合法性与优先性就建立在平仄格律之上,平仄格律是旧诗最核心的形式依托,也是传统诗词精髓与特征的体现,取消平仄格律,就是在彻底歼灭中国古典诗词。也就是说,中国古典诗词必有格律,舍平仄格律必无诗词。

所谓“平仄格律”,就是“声律”。就宏观而言,讲究声律几乎是中外古代诗歌的通例,只是各自所采取的形式和本民族语言文字特征相适应罢了。比如,古希腊与罗马,因为古希腊语存在重读与非重读音节组合的特殊性,所以把音步作为了其诗歌声律的基础,《荷马史诗》这么大篇幅可以“不立文字”靠传唱流转千年,靠的就是“扬抑格六音步”的便于记诵;而像俄国诗歌,则随其语言中语音的强弱和语调的轻重所形成的节奏感因以制宜的,即便是后来我们所孜孜仿效的欧洲所谓“自由诗”,诗人们也是凭借着“音质诗法”来写诗的。

可以说,无规则无以成诗,而无声律规范则不足以称为“诗”。诗的存在和成立,都是由适宜本国本民族语言文字的特征所发展而来的。假如中国的古典诗词废除声律,所废除的,既是“古典诗词”本身,也是在丢掉“中国”气质:无法称为“诗”,也已经不能说是“中国诗”。

在中国古典诗歌中,平仄格律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们是支撑起诗歌形式美感的基本载体,也是传达其吟诵、意像描述、诗艺美感、乃至情感经营功能的必要条件。

平仄格律表面上,只是牵涉到语音与与语式两个方面的变化问题。但因古典汉语的韵与调,汉字的形与态这些独有的特征因素,使得平仄格律在古典诗词中所起的功用没那么简单。这不是一个可以买二还一、等闲视之的问题。

形式上,平仄格律运用韵字的回环相押造就格律的多样统一感,利用汉语语音的升降、高低、长短等差异分成平仄两类,本来汉字一堆零散的碎金玉屑一经韵脚和平仄音律串联,犹如灵犀一点,整首诗词全体都灵通活动起来。这样,平仄格律的严格性,不仅组建起了汉语诗词的稳定结构,不仅让我们便于记忆,那种超越“顺口”层面造就的抑扬顿挫的声音美、爽利的节奏性、整齐活泼的变化感,也是我们在听、诵中获得美感愉悦的主要根源。也就是说,平仄格律的规则,既让诗词“看”起来像诗词,也使得“诗歌”题中应有之义的“音乐性”得以展现。

精神实质上,古典诗词要实现那种摇曳生姿的声情、言外之趣等内容层面,平仄格律在其间居功至伟。因为文字组合、声音和诗词意义的关系,本不可分。比如,汉语声律中,双唇遮口、鼻气发音的词,天然就有模糊遮蔽的意味,如”淼淼”、“冥冥”、“莽莽”、“濛濛”等,运用在诗词中,自觉地就散发出一股迷离惝恍、低回宛转的声情境界。汉语汉字是非常独特的语言文字形式,其感受的起伏、情绪的基调、意像的营造、内在的艺术效果,本身就可以借助声律在辅助传达,字、音、情三者合一不可分。所以,过去钱钟书先生反复借“弹丸本是吟边物,走泉流语字通”来申说韵律的重要意义,是极高明的论断。平仄格律不仅只是修辞手段而言,它实是旧体诗感情的酵剂,没有这种恰如其分语音和语式,诗词的情趣和内在体验还无法传达。

可以说,平仄格律是与古典诗词中浑然一体的,也是和汉语汉字和谐相生的寄托所在。 “罢免”掉它们,就是逼迫旧体诗在形式美感与精神内核两大层面彻底自毁,是“倒洗澡水将孩子一起倒了出去”。去平仄格律,则旧诗不成为一种艺术;平仄格律也是诗区别于文最重要文体特征,凡旧体诗词作者,必须在遵循古韵古律的基础上进行创作,是理所当然的;中国旧体诗词之所取得如此璀璨的成就,也有因为平仄格律所体现出来的高度艺术美和音律美,在其中起着支撑作用。

总之,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质理已失,又如何气形光声?掺了水的酒无味,掺了沙子的米硌牙,骨架与精神气都被拆散的旧诗,还是中国旧体诗吗?

旧体诗不该废弃平仄格律,如上所述,本是毋庸置疑的事情,所以此争论可以休矣。但是另一个问题也随之带出:平仄格律的一些细则是否允许讨价还价呢?

我觉得也是可以的。原因在于:一方面,在对于诗词而言,韵律格调固然重要,但它终究只是不可或缺的手段,立意境界、思想感情才是诗词成功的核心,有时在平仄格律上稍稍“出轨”,并不会太影响一首诗词的质地;另一方面,汉字与汉语的读音、声调、语法等都是随着时代在变迁的,我们现在诗词的用韵,还是依照从隋代《切韵》略为变通而来的“平水韵”, 其实早已不合实际语言发展,最典型的,如入声已从普通话中消失,今人再作诗有入声字,很多根本无法体味其音,只能依样画葫芦,死记硬背而已。如此,其实适成“假古董”,也是与诗“在心为志,发言为诗”的言志缘情传统宗旨相违背的。

所以,今人做旧体诗,倘想完完全全地遵照建立于文言读音及声调基础上的旧格律而毫无变通,不仅是与现代语言有点扞格不适,也是不易为多数旧体诗作者所接受的吧。因此,就声律细节问题展开讨论,鄙意是必要的。现在不说清楚,悬而未决,以后也必是问题。

至于它该往哪里变,该往何处走,我皮毛都懵懂之人,就不好在这里继续谬托诗人知己,再乱讲些恶紫夺朱、让人啼笑皆非的话了。至于朋友们有什么想法,欢迎底下谈谈。

2018,9,19,晚闲扯

感谢大佬们赐阅。会勉力每天都写三两篇随感。欢迎关注、点赞、留言批评——虽然我是不会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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