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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学术概论》笔记

 天宝堂一山人 2018-09-21
《先秦学术概论》笔记

第1章 先秦学术之重要

吾国学术,大略可分七期:先秦之世,诸子百家之学,一也。两汉之儒学,二也。魏晋以后之玄学,三也。南北朝隋唐之佛学,四也。宋明之理学,五也。清代之汉学,六也。今所谓新学,七也。

学术本天下公器,各国之民,因其处境之异,而所发明者各有不同,势也。

凡一种学术,既已深入人心,则阅时虽久,而其影响仍在。

今日之思想,试默察之,盖无不有先秦学术之成份在其中者,其人或不自知,其事不可诬也。不知本原者,必不能知支流。欲知后世之学术思想者,先秦诸子之学,固不容不究心矣。

第2章 先秦学术之渊源

凡事必合因缘二者而成。因如种子,缘如雨露;无种子,固无嘉谷;无雨露,虽有种子,嘉谷亦不能生也。先秦诸子之学,常以前此之宗教及哲学思想为其因,东周以后之社会情势为其缘。

古代社会,抟结之范围甚隘。生活所资,惟是一族之人,互相依赖。立身之道,以及智识技艺,亦惟恃族中长老,为之牖启。故与并世之人,关系多疏,而报本追远之情转切。一切丰功伟绩,皆以传诸本族先世之酋豪。而其人遂若介乎神与人之间。以情谊论,先世之酋豪,固应保佑我;以能力论,先世之酋豪,亦必能保佑我矣。凡氏族社会,必有其所崇拜之祖先,以此。

人者,理智之动物,初虽蒙昧,积久则渐进于开明。故宗教进步,而哲学乃随之而起。哲学家之所论,在今日,可分为两大端:曰宇宙论,曰认识论。认识论必研求稍久,乃能发生。古人之所殚心,则皆今所谓宇宙论也。

万物生于宇宙之中,我亦万物之一;明乎宇宙及万物,则我之所以为我者,自无不明;而我之所以处我者,亦自无不当矣。古人之殚心于宇宙论,盖以此也。

哲学之识,在能解释一切现象,若或可通,或不可通,则其说无以自立矣。

思想益进,则合理之说益盛。

人之思想,不能无所凭藉;有新事物至,必本诸旧有之思想,以求解释之道,而谋处置之方,势也。

诸子之学,所以虽各引一端,而异中有同,仍有不离其宗者在也。

古代哲学,最尊崇自然力。既尊崇自然力,则只有随顺,不能抵抗。

万物虽殊,然既为同一原质所成,则其本自一。若干原质,凝集而成物,必有其所以然,是之谓命,自物言之则曰性。性命者物所受诸自然者也。自然力之运行,古人以为本有秩序,不相冲突。人能常守此定律,则天下可以大治。

第3章 先秦学术兴起时之时势

人类思想发达之序,大致相同。欧洲、印度古代之思想,诚有与先秦诸子极相似者。处事必根诸理,不明先秦诸子之哲学,其处事之法,亦终无由而明;而事以参证而益明。

先秦诸子之思想,有与后世异者。后世政治问题与社会问题分,先秦之世,则政治问题与社会问题合。

孔、老大同、郅治之说,以及许行并耕而食之言,自今日观之,似皆万无可致之理。然在当日,则固不然。此非略知社会之变迁者不能明,请得而略陈之。

人类之初,制驭天然之力极弱,生活需,则成群结队,到处寻觅,见可供食用之物,则拾取之而已矣。此为社会学家所称搜集之世。稍进,乃能渔于水,猎于山。制驭天然之力稍强,而其生活犹极贫窘。

社会之组织,尚未大变;列国之竞争,亦未至甚烈;在上者亦不十分淫虐,则其民固尚可小安。是则所谓小康之世也。

当此之时,老子、许行等,欲径挽后世之颓波,而还诸皇古。孔子则欲先修小康之治,以期驯致于大同。如墨子者,则又殚心当务之急,欲且去目前之弊,而徐议其他。宗旨虽各不同,而于社会及政治,皆欲大加改革,则无不同也。

第4章 先秦学术之源流及其派别

先秦诸子之学,《大史公自序》载其父谈之说,分为阴阳、儒、墨、名、法、道德六家。《汉书·艺文志》益以纵横、杂、农、小说,是为诸子十家。其中去小说家,谓之九流。

先秦学术,实可分为阴阳、儒、墨、名、法、道德、纵横、杂、农、小说、兵、医十二家也。先秦学术派别,散见古书中者尚多。其言之较详者,则《庄子》之《天下》篇,荀子之《非十二子》篇是也。

古代社会,等级森严,平民胼手胝足,以给公上,谋口实之不暇,安有余闲,从事学问?即有天才特出者,不假传授,自有发明。然既乏师友之切磋,复鲜旧闻为凭藉;穴隙之明,所得亦仅,安足语于学术?

学术思想,恒由浑而之画。古代哲学,侗而不分家,盖由研究尚未精密之故。

诸子百家之各有所明,而亦各有所蔽也。学问之事,其当分工合力,一与他事同。惟分之而致其精,乃能合之而见其大。

第5章 研究先秦诸子之法

诸子之书,皆去今久远,非经校勘注释不能明。昔时留意于此者少。清代考证学盛,始焉借子以证经,继乃离经而治子。校勘训释,日益明备。

先秦诸子,大抵不自著书。今其书之存者,大抵治其学者所为,而其纂辑,则更出于后之人。

古人学术,多由口耳相传,无有书籍,本易伪误;而其传之也,又重其义而轻其事。

先秦之世,学术盖尚未广布,故治学者,大抵专主一家。

第6章 道家

道家之学,《汉志》云:“出于史官,历记成败存亡祸福古今之道,然后知秉要执本,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君人南面之术也。”“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实为道家最要之义。

司马谈称道家之善曰:“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与时迁移,应物变化。”又曰:“其术以虚无为本,以因循为用。无成势,无常形,故能究万物之情。不为物先,不为物后,故能为万物主。有法无法,因时为业。有度无度,因物与合。故曰:圣人不朽,时变是守。”盖谓此也。

《史记·老子韩非列传》云:“老子,周守藏室之史也。”《索隐》云:藏室史,乃周藏书室之史也。

道家之学,实为诸家之纲领。诸家皆专明一节之用,道家则总揽其全。诸家皆其用,而道家则其体。

黄老之学,后来为神仙家所附会,乃有疑黄非黄帝,老非老子者,非也。

《论衡·自然》篇:“黄者黄帝也,老者老子也”,此《汉书》所谓黄、老者,即黄帝、老子之确证。

《史记》云:“老子居周久之,见周之衰,乃遂去。至关,关令尹喜曰:子将隐矣,强为我著书。于是老子乃著书上下篇,言道德之意五千余言而去,莫知其所终。”

老子之宇宙观,与自古相传之说同。以宇宙之根原,为一种动力。

道家之所攻击者,全在社会组织之不合理,而不在物质之进步。

古代民权不发达,一国之事,恒操于少数贵族之手。此少数贵族,则惟务剥民以自利,以遂其淫侈之欲。甚至争城争地,或眩惑于珠玉重器,糜烂其民而战之。民固深被其殃,彼亦未尝不还受其祸。

庄子之学,与老子相似而实不同。

庄子之意:以为天地万物,皆一气变化所成,其变化人无从预知之;故同在宇宙之中者,彼此亦不能相知。世之执其所见,自谓能知者,均属妄说。执此妄说,而欲施诸天下,则纷扰起矣。故治天下之法,莫如泯是非。泯是非则不执成见。凡事皆当尽力考察,随时变换办法,以求适合,即今重客观而戒恃主观之说也。

庄周,《汉志》云宋人。《史记》云“蒙人,尝为蒙漆园吏。”汉蒙县故城,在今河南商丘县东北,故宋境也。

《汉志》云其书五十二篇,而今传本只三十三篇。陆德明曰:“《汉志》:《庄子》五十二篇,即司马彪、孟氏所注是也。言多诡诞,或类占梦书,故注者以意去取。其《内篇》众家并同。自余或有外而无杂。惟郭子玄所注,特会庄生之旨,故为世所贵。”郭《注》即今本也。

杨朱之事,散见先秦诸子者,大抵与其学说无涉,或则竟系寓言。

《管子》,《汉志》隶之道家,《隋志》隶之法家,然实成于无意中之杂家也。

第7章 儒家

《汉志》云:“儒家者流,盖出于司徒之官,助人君顺阴阳明教化者也。”

孔子之道,具于六经。六经者,《诗》、《书》、《礼》、《乐》、《易》、《春秋》也。以设教言,则谓之六艺;以其书言,则谓之六经。诗、书、礼、乐者,大学设教之旧科。儒家偏重教化,故亦以是为教,《易》与《春秋》,则言性与天道,非凡及门所得闻,尤孔门精义所在也。

孔子为大教育家,亦为大学问家。弟子三千,身通六艺者七十有二,私人教育之盛,前此未有也。

孔门诸子,达者甚多。然其书多不传于后。其有传而又最见儒家之精神者,曾子也。

儒家所传《孝经》,托为孔子启示曾子之辞,未知信否。

曾子为深入宗法社会之人,故于儒家所谓孝道者,最能身体力行,又能发挥尽致,此是事实。

孟子,《史记》云:“受业子思之门人。”子思,《孔子世家》言其作《中庸》,《隋书·经籍志》言《表记》、《坊记》、《缁衣》皆子思作。

孟子之功,在发明民贵君轻之义。

孟子谓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心,为人所同具,而又为良知良能,不待学,不待虑。夫此四端,固圣人之所以为圣人者。

孟子之大功,又在严义利之辨。

孟子论政治,首重制民之产。必先有恒产,而后能有恒心,此即孔门先富后教之义。其行之之法,则欲恢复井田。

荀子之书,其出较晚,而多杂诸子传记之辞。其书专明礼,而精神颇近法家。

荀子最为后人所诋訾者,为其言性恶。其实荀子之言性恶,与孟子之言性善,初不相背也。

荀子谓“人性恶,其善者伪”,乃谓人之性,不能生而自善,而必有待于修为耳。

荀子之言治,第一义在于明分。

荀子所明,似偏于小康一派,故视隆礼为极则,虽足矫乱世之弊,究有惭于大同之治矣。 大同之世,公利与私利同符,故其趋事赴功,无待于教督。

荀子专隆礼,故主张等级之治。其言曰:“夫贵为天子,富有天下,是人情之所同欲也。然则从人之欲,则势不能容,物不能赡也。故先王案为之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贵贱之等,长幼之差,知愚能不能之分,皆使人载其事而各得其宜,是夫群居和一之道也。故仁人在上,则农以力尽田,贾以察尽财,百工以巧尽械器。士大夫以上至于公侯,莫不以仁厚知能尽官职,夫是之谓至平。故或禄以天下而不自以为多,或监门御旅,抱关击柝,而不自以为寡。故曰:斩而齐,枉而顺,不同而一。夫是之谓人伦。”

第8章 法家

法家之学,《汉志》云:“出于理官”,此其理至易见。《汉志》所著录者有《李子》三十二篇,《商君》二十九篇,《甲子》六篇,《处子》九篇,《慎子》四十二篇,《韩子》五十五篇,《游棣子》一篇。

法家为九流之一,然《史记》以老子与韩非同传,则法家与道家,关系极密也。名、法二字,古每连称,则法家与名家,关系亦极密也。

法因名立,名出于形,形原于理,万事万物之成立,必不能与其成立之原理相背。理一于道,众小原则,统于一大原则。故名法之学,仍不能与道相背也。

法、术二字,混言之,则法可以该术;析言之,则二者各有其义。

法者,所以治民;术者,所以治治民之人者也。

法家精义,在于释情而任法。盖人之情,至变者也。喜时赏易滥,怒时罚易酷,论吏治者类能言之。人之性宽严不同,则尤为易见矣。设使任情为治,即令斟酌至当,终不免前后互殊,而事失其平,人伺其隙矣。法家之义,则全绝感情,一准诸法。法之所在,丝毫不容出入。

法家之重人治,与其信赏必罚,理实相通,皆出于法自然之说者也。

法家贵综核名实,故其所欲考察者,恒为实际之情形。执旧说而谬以为是,法家所不取也。职是故,法家恒主张变法。

术家之言,千条万绪,而一言以蔽之,不外乎“臣主异利”四字。盖社会之组织,非至极安和之境,则公私之利害,终不能无相反之处;而凡人之情,必皆先私而后公,此督责之所由不可废也。不特有特权之官吏为然也,即受治之人民亦然。

职是故,法家之治民,乃主大处落墨,而不主苟顺民情。

法之本义为模范,乃有所作者之所当则。术之本义为道路,则有所之者之所必由。

第9章 名家

名家之书,《汉志》所著录者有《邓析》二篇,《尹文子》一篇,《公孙龙子》十四篇,《成公生》五篇,《惠子》一篇,《黄公》四篇,《毛公》九篇。

惠施为名家巨子。《庄子·天下》篇,称“惠施多方,其书五车。”又曰:“南方有铸人焉,曰黄缭,问天地所以不坠不陷,风雨雷霆之故。惠施不辞而应,不虑而对,遍为万物说,说而不休,多而无已。犹以为寡,益之以怪。”

名家纵不必即出于墨,而名墨之学,关系极密,则无可疑矣。夫墨家重实利,而名家则骋玄妙之辞;墨家主兼爱,而法家则尚刻核之政;抑法家重综核,而名家则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辞。

《汉志》:法家者流,出于理官。名家者流,出于礼官。墨家者流,出于清庙之守。

第10章 墨家

当《春秋》之季,有一蒿目时艰,专以救世为志者,是为墨子。墨家者流,《汉志》云:“盖出于清庙之守。茅屋采椽,是以贵俭;养三老五更,是以兼爱;选士大射,是以尚贤;宗祀严父,是以右鬼;顺四时而行,是以非命;以孝视天下,是以尚同。”

《吕览·当染》篇曰:“鲁惠公使宰让请郊庙之礼于天子。桓王使史角往,惠公止之,其后在鲁,墨子学焉。”此墨学出于清庙之守之诚证。《汉志》墨家,首列《尹佚》二篇。

《庄子·天下》篇言墨子称道禹,“使后世之墨者,多以裘褐为衣,以跛跻为服,日夜不休,以自苦为极,曰:不能如此,非禹之道也,不足为墨。”

墨子宗旨,全书一贯。兼爱为其根本。《天志》、《明鬼》,所以歆惧世人,使之兼相爱,交相利也。不利于民者,莫如兵争及奢侈,故言《兼爱》,必讲《非攻》、《守御》之术,正所以戢攻伐之心。而《节用》、《节葬》及《非乐》,则皆所以戒侈也。《非命》所以伸《天志》,说已具前。《尚同》者,封建之世,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则诸侯咸有所忌,而生民可以小康。

墨子,《史记》无传。仅于《孟荀列传》后附见数语。曰:“盖墨翟,宋之大夫,善守御,为节用。或曰并孔子时,或曰在其后。”

墨家巨子,当首推禽滑釐。故《庄子·天下》篇,以之与墨翟并称。次则当推宋钘。《天下》篇以之与尹文并称。

孟子谓“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又谓“逃墨必归于杨,逃杨必归于儒”,则墨学在战国时极盛。然其后阒焉无闻。则墨之徒党为侠,多“以武犯禁”,为时主之所忌。又勤生薄死,兼爱天下,非多数人所能行。巨子死而遗教衰,其党徒,乃渐复于其为游侠之旧。

第11章 纵横家

纵横家者流,《汉志》云:“盖出于行人之官。”

古者外交,使人之责任甚重,后遂寝成一种学问。此学盖至战国而后大成。

纵横家之书,今所传者惟《战国策》。

凡成为一种学术,未有以自利为心者;以自利为心,必不能成学术也。

《史记·苏秦列传》:“东事师于齐,而习之于鬼谷先生。”

第12章 兵家

兵家之书,《汉志》分为权谋、形势、阴阳、技巧四家。

《汉志》有《吴孙子兵法》八十二篇,《齐孙子》八十九篇。

《史记》所谓“后世之言兵,及周之阴权,皆宗太公为本谋”也。

兵家言原理之书,存于诸子书中者,有《荀子》之《议兵》篇;《吕氏春秋》之《孟秋》、《仲秋》、《季秋》三纪;及《淮南子》之《兵略训》。其持论之精,皆足与孙子相匹敌。又墨子书《备城门》以下十一篇,亦兵技巧家言之仅存者。

兵家之言,与道法二家,最为相近。孙子曰:“行千里而不劳者,行于无人之地也。攻而必取者,攻其所不守也。守而必固者。守其所不攻也。”

至其用诸实际,必准诸天然之原理,亦与名法家言合。故曰:“善用兵者,修道而保法,故能为胜败之政。兵法:一曰度,二曰量,三曰数,四曰称,五曰胜。地生度,度生量,量生数,数生称,称生胜。”

第13章 农家

农家之学,分为二派:一言种树之事。如《管子·地员》,《吕览》之《任地》、《辨土》、《审时》诸篇是也。一则关涉政治。《汉志》曰:“农家者流,盖出于农稷之官。播百谷,劝耕桑,以足衣食。故八政一曰食,二曰货。孔子曰:所重民食。此其所长也。及鄙者为之,以为无所事圣王,欲使君臣并耕,悖上下之序。”君臣并耕,乃《孟子》所载。

《管子·轻重》诸篇,所言不外三事:(一)制民之产,(二)盐铁山泽,(三)蓄藏敛散。

第14章 阴阳数术

《汉志》阴阳,为诸子十家之一,数术则别为一略,盖由校书者之异其人,说已见前。论其学,二家实无甚区别。盖数术家陈其数,而阴阳家明其义耳。

司马谈《论六家要指》曰:“阴阳之术,大祥而众忌讳,使人拘而多所畏。然其序四时之大顺,不可失也。”《汉志》亦曰:“阴阳家者流,盖出于羲和之官,敬顺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此其所长也。及拘者为之,则牵子禁忌,泥于小数,舍人事而任鬼神。”

阴阳家大师,当首推邹衍。

邹子之学,非徒穷理,其意亦欲以致治也。《汉志》著录衍书,有《邹子》四十九篇,又有《邹子终始》五十六篇。

《汉志》数术略六家,其书无一存者。惟《山海经》,形法家著录十三篇,今传世者十八篇。

第15章 方技

方技一略,《汉志》分为四家:曰医经,曰经方,曰房中,曰神仙。医经为医学,经方为药物学,房中亦医学支派。

先秦医籍,传于后世者,凡有四家:虽有后人羼杂,然大体以先秦旧书为依据。(一)《素问》,(二)《灵枢》,皇甫谧以当《汉志》之《黄帝内经》。见甲乙经序。(三)《难经》,托诸扁鹊,疑为《汉志扁鹊内外经》之遗。(四)《神农本草经》。《汉志》有《神农黄帝食禁》七卷。

神仙家之说,其起源盖亦甚早。《汉书·郊祀志》谓齐威、宣,燕昭王,皆尝使人入海求三神山。

神仙家求不死之术,大抵有四:一曰求神仙,二曰导引,三曰服饵,四曰御女。

第16章 小说家

小说家之书,今亦尽亡。据《汉志》存目观之,则有《伊尹说》、《鬻子说》、《师旷》、《务成子》、《天乙》、《黄帝说》,盖立说托诸古人者。

《汉志》曰:“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宫。街谈巷语,道听涂说者之所造也。孔子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勿为也。然亦勿灭也。闾里小知者之所及,亦使缀而不忘。如或一言可采,此亦荛狂夫之议也。”

古代学术,为贵族所专,人民鲜事研究。即有聪明才智之士,阅历有得,发为见道之言,而既乏俦侣之切磋,复无徒党之传播,其不能与九流媲美,固无足怪。

第17章 杂家

杂家者流,《汉志》曰:“盖出于议官。兼儒、墨,合名、法,知国体之有此,见王治之无不贯,此其所长也。”体者,四支百体之体,诸子之学,除道家为君人南面之术,不名一长外,余皆各有所长;犹人身百骸,阙一不可;故曰知国体之有此。杂家兼容而并苞之,可谓能揽治法之全。

虽集合众说,亦可称为一家者。专门家虽有所长,亦有所蔽。如今言政治者或偏见政治之要,言军事者或偏见军事之要,不惜阁置他事以徇之。然国事当合全局而统筹,实不宜如此。惟杂家虽专精少逊,而闳览无方,故能免此弊而足当议官之任。此后世所谓通学者之先驱也。

杂家之书,存于今者,为《尸子》及《吕氏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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