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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清代殿试鼎甲之状元、榜眼、探花出何处?

 p0oouuu 2018-09-22

【原创】清代殿试鼎甲之状元、榜眼、探花出何处?

作者:史遇春

一、先从科举考试说起。

说到科举考试,需要澄清两个差异。

(一)科举考试与大学升进考试的差异

后人喜欢将大学的升进考试和科举相提并论,其实,这种类比,是不准确的。

仅就通过考试进行人才筛选的形式而言,科举考试和大学升进考试是一致的 。

科举考试和大学升进考试最主要的不同是:

科举考试的最终目的,是选拔官员,其选拔出来的人才,最后几乎全部进入官场,参与皇权专制国家的管理。

大学升进考试,主要是选拔将要培养的各类专业技术型人员的途径。这种考试选拔的人员,经过学习培训,大多数都是以所学专业技术为生存资本。这些人员,最终能进入官场、参与国家管理的,在总体参加考试的人数中,所占比例非常低。

(二)科举考试与公务员考试的差异

当然,科举考试与公务员考试,在形式上,都是通过考试进行人才筛选。就这一点而言,大多数的选拔考试都是相同的。

说到二者的差异,必须提到考试内容。简略而言,科举考试的内容中,死记硬背的部分,考的是知识积累的程度;诗赋和策问部分,会牵涉到心胸情怀;公务员考试,有一半采用的是西式的所谓心理科学测验,其内容比较注重的,是所谓的思维能力。

科举考试和公务员考试的最大差别就是,科举考试选拔出来的人员,最后扮演的角色,以管理者为多;公务员考试挑选出来的人员,最后的工作,以办事者为多。如果按照词汇学,将“官吏”拆成“官”和“吏”来分别界定,那么,科举考试选拔出来的人才,多为“官”;而公务员考试挑选出来的人员,多为“吏”,杜甫诗中有云:“暮投石壕村,有吏夜捉人”,即此类。

需要澄清的,大体已经讲明,下面,来说科举考试。

之所以称之为科举,是因为这种考试制度,是分科取士的。

在唐代时,科举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

每年分期举行的考试,称为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为制科。

常设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

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进士考时务策和诗赋、文章;明经考时务策与经义。前者难,后者易)。

当然,唐代还设有武举,此处不赘。

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

就是因为进士科的贵重,所以,在普通的印象中,科举考试就是进士考试。其实,这是一种以点带面的不准确的印象。

因为无法面面俱到,要面面俱到小文短章也说不清楚。所以,本文所讲的科举,以进士科为主。

科举考试最大的优点就是,彻底打破血缘世袭关系和世族的垄断;“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部分社会中下层有能力的读书人,通过科考,就可以进入社会上层,获得施展才智的机会,参与社会事务的管理。

至于说科举考试后来产生的种种弊端,不能全部都推到考试制度本身上来,其中权力的自私、思想的禁锢、人性的贪鄙等等,无不在其中发生了巨大的作用和影响。

从隋代至明清,科举制实行了一千三百多年。这其间,到明代时,科举考试才形成了完备的制度,共分为四级:院试(即童生试)、乡试、会试和殿试。

限于篇幅,院试、乡试、会试此处不详说,只说说殿试。

二、殿试及鼎甲

殿试为科举考试中的最高一段,又称御试、廷试。

显庆四年(公元659年),唐高宗(李治)在大殿上开科取士,亲自监考选拔人才,这是科举史上的第一次“殿试”。此次殿试规模不大,尚未成定制。

至宋代,殿试始成为常制。

元、明、清沿用宋制。

金朝时,将殿试及第者分上、中、下三甲。

元代时,将殿试及第者分一、二、三甲。有两榜:蒙古人、色目人为一榜;汉人、南人为一榜。

明、清两代,沿用元制,殿试分三甲,但不分二榜。

明、清两代殿试后,所分三甲为:

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通称状元、榜眼、探花,合称“三鼎甲”。

二甲赐进士出身;

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明代称会试第一名为会元,二甲、三甲第一名为传胪。至清则专称二甲第一名(即殿试第四名)为传胪。

关于殿试及鼎甲,基本如上。                                                                                                                                              下面来具体看看清代殿试鼎甲者的相关情况。

三、清代殿试得鼎甲之状元、榜眼、探花(及传胪)的出处

从文学类作品中得来的印象,似乎旧时读书人只要进京参加科举考试,就很容易考中状元。

其实,并不是那样。

这里,就说说清代殿试中得鼎甲者,看看实际的历史状况究竟如何?

自清高宗乾隆、清仁宗嘉庆朝以来,在殿试中,得中鼎甲之状元、榜眼、探花,大多是由在任的内阁中书以及各部小京官考取的。

所谓各部小京官,是清代京师中央各部中的低阶职官。其品阶,满人自从六品至从九品、 蒙古人自从六品至八品、 汉军自正六品至从七品、 汉人自正六品至未入流。

所谓内阁中书,也是清代的官名,职责是在内阁之中执掌撰拟﹑记载﹑翻译﹑缮写等事务,其定额为满洲中书70人,蒙古中书16人,汉军中书8人,汉中书30人,官阶为从七品。

清代人认为,内阁中书及各部小京官这两类人登第是最为有利的。这种说法,其实是不解本源的泛泛之语。

内阁中书,除了因进士身份授职、举贡捐纳以外,其余的,都是由举人考取的,当然,还有一些是召试特用的。召试特用的人员,也仅仅乾隆、嘉庆两朝有这种情况。

京师各部的小京官,都是各省的拔贡,他们朝考一等才能被授任此等职务。这也是从乾隆丁酉科(乾隆四十二年·公元1777年)开始的。

能够被简选为中书与各部小京官的人,大多数都工于书法、或者是当时的知名之士。

这些人既然入朝为官,那么,朝中有事,他们一般都能得风气之先。

而当时殿试读卷的诸位大臣,要么是这些人以前的座师(明、清两代举人、进士对主考官的尊称。)、要么是这些人所在各官署的长官、或者是这些人的同乡老辈。

这些人在京师时,平常就与读卷大臣熟识,所以,殿试之中所谓的机缘巧合,就不是什么偶然的事件了。

《安乐康平室随笔》的作者清人朱彭寿说,自己在内阁任职十八年。

农历庚寅年(清德宗光绪十六年·公元1890年)五月,朱彭寿以举人的身份进入内阁,成为内阁中书。

到农历甲午年(光绪二十年·公元1894年),因为襄助校订平定回、苗叛乱的方略书完成,朱彭寿被给予议叙。

所谓议叙,按照清代的制度,在考核官吏以后,对成绩优良者给以议叙,以示奖励。议叙的方法有二,一是加级,二是纪录。另,由保举而任用之官亦称为议叙,如议叙知县之类。

当时议叙的结果是,朱彭寿蒙恩以侍读身份供职,可遇缺即补,并被赏加四品官衔。

等到农历乙未年(光绪二十一年·公元1895年)会试中式时,朱彭寿(海盐人)正好回南方省亲,所以,就没有参加当时的殿试。

农历戊戌年(光绪二十四年·公元1898年),朱彭寿补应殿试。殿试后,他向上呈请,仍归侍读原班任职。这一科的殿试,朱彭寿的成绩为二甲第十一名。

就是因为朱彭寿之前的内阁中书、侍读身份,所以,戊戌年殿试发榜后,很多人为朱彭寿此次殿试没有获取鼎甲之状元、榜眼、探花而惋惜。

当然,这种惋惜,一是惋惜朱彭寿没有获取殿试鼎甲;二是惋惜朱彭寿没有直接参加殿试、而是补应殿试。

按照清廷的惯例,凡是补应殿试的人员,会在其卷面上加盖一个“补”字的红戳。凡加盖“补”字红戳的试卷,在进呈皇帝时,按例是不能列在前十名试卷之中的,这就排除了补应殿试者成为鼎甲的可能。

这里,就把清代自雍正朝以来历科得鼎甲及传胪者中那些曾经任中书或各部小京官者(当登第时,小京官多有已转主事者,此从其初言之),汇记于此,以见殿试鼎甲及传胪的情况:

清世宗雍正癸丑科(雍正十一年·公元1733年):榜眼田志勤(考取中书)。

清高宗乾隆丙辰科(乾隆元年·公元1736年):状元金德瑛(考取中书);

丁巳科(乾隆二年·公元1737年):榜眼林枝春(考取中书);

己未科(乾隆四年·公元1739年):榜眼涂逢震(考取中书);探花秦勇均(考取中书);

壬戌科(乾隆七年·公元1742年):探花汤大绅(考取中书);

乙丑科(乾隆十年·公元1745年):状元钱维城(考取中书)、探花王际华(考取中书);

戊辰科(乾隆十三年·公元1748年):状元梁国治(考取中书);

壬申科(乾隆十七年·公元1752年):探花卢文弨(考取中书);

甲戌科(乾隆十九年·公元1754年):状元庄培因(考取中书)、探花倪承宽(考取中书);

丁丑科(乾隆二十二年·公元1757年):榜眼梅立本(中书);

庚辰科(乾隆二十五年·公元1760年):状元毕沅(中书)、榜眼诸重光(考取中书);

辛巳科(乾隆二十六年·公元1761年):榜眼胡高望(中书)、探花赵翼(中书)、传胪蒋雍植(召试中书);

癸未科(乾隆二十八年·公元1763年):榜眼沈初(召试中书)、探花韦谦恒(召试中书);

丙戌科(乾隆三十一年·公元1766年):传胪陆费墀(召试中书);

辛卯科(乾隆三十六年·公元1771年):状元黄轩(中书);

壬辰科(乾隆三十七年·公元1772年):状元金榜(召试中书);

乙未科(乾隆四十年·公元1775年):状元吴锡龄(中书)、榜眼汪镛(中书)、探花沈清藻(中书);                                                                                                                                                              戊戌科(乾隆四十三年·公元1778年):状元戴衢亨(召试中书)、探花孙希旦(中书)、传胪邵自昌(考取中书);

庚子科(乾隆四十五年·公元1780年):传胪关槐(召试中书);

辛丑科(乾隆四十六年·公元1781年):探花汪学金(中书);

丁未科(乾隆五十二年·公元1787年):探花董教增(召试中书)。

清仁宗嘉庆己未科(嘉庆四年·公元1799年):状元姚文田(召试中书);

乙丑科(嘉庆十年·公元1805年):探花何凌汉(拔贡小京官);

甲戌科(嘉庆十九年·公元1814年):状元龙汝言(召试中书)、传胪裘元善(中书);

丁丑科(嘉庆二十二年·公元1817年):状元吴其浚(中书);

庚辰科(嘉庆二十五年·公元1820年):榜眼许乃普(拔贡小京官)。

清宣宗道光壬午科(道光二年·公元1822年):传胪陈嘉树(中书);

丙戌科(道光六年·公元1826年):状元朱昌颐(拔贡小京官);

壬辰科(道光十二年·公元1832年):传胪赵德潾(中书);

辛丑科(道光二十一年·公元1841年):状元龙启瑞(考取中书);

乙巳科(道光二十五年·公元1845年):探花吴福年(考取中书);

丁未科(道光二十七年·公元1847年):状元张之万(拔贡小京官);榜眼袁续懋(考取中书)。

清文宗咸丰癸丑科(咸丰三年·公元1853年):传胪黄钰(拔贡小京官);

丙辰科(咸丰六年·公元1856年):状元翁同龢(拔贡小京官);榜眼孙毓汶(考取中书);

己未科(咸丰九年·公元1859年):榜眼孙念祖(考取中书)。

清穆宗同治癸亥科(同治二年·公元1863年):榜眼龚承钧(拔贡小京官);

乙丑科(同治四年·公元1865年):榜眼于建章(拔贡小京官);

戊辰科(同治七年·公元1868年):探花王文在(拔贡小京官);

甲戌科(同治十三年·公元1874年):探花黄贻楫(中书)。

清德宗光绪丙子科(光绪二年·公元1876年):状元曹鸿勋(拔贡小京官)、榜眼王赓荣(拔贡小京官)、传胪吴树梅(考取中书);

丁丑科(光绪三年·公元1877年):状元王仁堪(考取中书)、榜眼余联沅(中书)、探花朱赓飏(拔贡小京官);

庚辰科(光绪六年·公元1880年):状元黄思永(拔贡小京官)、传胪戴彬元(贡小京官);

庚寅科(光绪十六年·公元1890年):状元吴鲁(拔贡小京官),榜眼文廷式(考取中书);

壬辰科(光绪十八年·公元1892年):状元刘福姚(考取中书)、探花陈伯陶(考取中书);

甲午科(光绪二十年·公元1894年):传胪吴筠孙(考取中书);

甲辰科(光绪三十年·公元1904年):榜眼朱汝珍(拔贡小京官)、传胪张启后(拔贡小京官)。

本文三、清代殿试得鼎甲者,依照清人朱彭寿《安乐康平室随笔》卷二中的一节写成。

(全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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