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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 非授权签字人签发报告 一检测机构被罚2万

 游刃有于 2018-09-22

据北京市质监局官网消息,北京市华永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因非授权签字人签发检验检测报告被罚2万元。


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公布的京(房)质监罚字〔2018〕3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华永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因非授权签字人签发检验检测报告,被北京市房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一款五项,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处罚日期为2018年9月10日。


处罚名称

北京市华永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非授权签字人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房)质监罚字〔2018〕36号

处罚事由

非授权签字人签发检验检测报告

处罚依据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一款五项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类别2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市华永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1102763324Y

组织机构代码

102763324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张玉新

处罚结果

1:处以罚款贰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9-10

处罚机构

北京市房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110000

公示日期

2018-09-10

备注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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