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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宗羲的一生:著书留言,经世应务(4)

 藏龙卧虎a 2018-09-23
    昆山徐秉义(号果亭)所撰《明文授读序》亦云:

  姚江梨洲黄 先生初有《明文案》之选,其所阅有明文集无虑千家,搜罗广矣,犹恐有遗也,询谋于余兄弟伯氏(按指其兄徐乾学,号健庵),细检传是楼所藏明集,复得《文 案》所未备者三百余家,先生惊喜过度,侵晨彻夜,拔粹摭尤,余亦手抄目勘,遥为勷理,于是增益《文案》而成《文海》,由以上资料可知,《明文案》成书后, 于康熙十九年庚申岁由官方奉旨抄写一部进呈明史馆,此本后来被人偷走,但抄本尚有多种,稿本仍存黄家,康熙二十八年己巳以后,宗羲又亲至昆山徐乾学家,借 抄传是楼所藏明人文集300余家,于是在《明文案》基础上扩编而为《明文海》480卷,百家序谓“复合《文案》而广之”为《文海》,徐序所谓“增益《文 案》而成《文海》”,显然是指将《明文案》原稿本与新得传是楼抄稿本合并为一书,而成《明文海》稿本,于是,后世便只有《明文海》稿本而不再另有独立于 《明文海》稿本之外的《明文案》稿本了,然自20世纪30年代浙江图书馆举办“乡邦文献展览会”以来,浙江图书馆古籍部、宁波天一阁乃至当代学界某些人误 将浙江图书馆、宁波天一阁所藏《明文案》清抄本判定为“黄宗羲《明文案》稿本”,实是未加详审、人云亦云之故,望能予以纠正,黄宗羲于康熙十四年编成《明 文案》207卷以后,又继续四处访书、抄书、搜集明人文集,终于在康熙三十二年(1693)84岁高龄时,编定了《明文海》480卷,书成以后,他对儿子 百家说:“非此不足存一代之书”,可见他对此书文献价值的高度重视。

  《四库全书总目》评论《明文海》之得失云:

   明代文章,自何、李盛行,天下相率为沿袭剽窃之学,逮嘉、隆以后,其弊益甚,宗羲之意,在于扫除摹拟,空所依傍,以情至为宗,又欲使一代典章人物俱藉以考 见大凡,故虽游戏小说家言,亦为兼收并采,不免失之泛滥,然其搜罗极富,所阅明人文集几至二千余家,如桑悦《北都》、《南都》二赋,朱彝尊著《日下旧闻》 搜讨未见,而宗羲得之以冠兹选,其他散失零落,赖此以传者尚复不少,亦可谓一代文章之渊薮,考明人著作者必当以是编为极备矣!

  这段话 对于宗羲选文宗旨及其得失之评论是大体恰当的,而对其搜讨之广、阅览之博以及该书文献价值的高度评价,也说明《提要》作者慧眼独具,根据现存《明文海》残 稿和几种抄本可以确认,此书是由黄宗羲亲自编定目录,由其门人子弟抄录剪辑而成,宗羲在搜集资料和编选过程中,在明人文集原书及入选篇目上写了许多批语和 批注,这类评注的内容,或简记明文作者之生平事迹,或评论其文章得失优劣,或评论其为学功力之浅深,都是随文批评,而由黄百家移录至各篇末尾,移录时,百 家又从其他梨洲著作如《思旧录》、《明儒学案》、《南雷文定》等书选录了不少评语,并作补注,今浙江图书馆收藏的《明文海》黄氏续抄堂抄本中,保留了黄宗 羲的评语批注及黄百家的补注,它们不但有助于明史的研究,而且对研究黄宗羲本人的思想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宋元学案》(原名《宋元儒学案》),是《宋儒 学案》与《元儒学案》的合称,该书是继《明儒学案》以后又一部大型断代学术史专著,对于了解宋元学术思想的来龙去脉及各家各派的思想宗旨与学说内容具有极 大的史料价值,就著作权而言,《宋元学案》实际上是由黄宗羲搜集资料、起例发凡、确定方向而由其子弟后学陆续编纂而成的,其中出力最多的是黄百家、全祖 望、王梓材三人,其他参与编纂、修订者还有梨洲门人杨开沅、顾,梨洲五世孙黄璋,慈溪后学冯云濠等,该书自康熙中叶开始至道光十七年(1837)由王梓 材、冯云濠最后定稿,前后经历了一个半世纪;而自王、冯定稿初刻以后至今广泛流行,又经历了一个半世纪,其编纂、刊刻、出版过程与版本情况均相当复杂,在 此难以详述,仅略作简介。

  首先,《宋元学案》的草创之功,应归于黄宗羲、黄百家父子,据黄百家《梨洲府君行略》载:梨洲所著《明儒学 案》等“皆有成书”,“其未成者《宋元儒学案》、《宋元文案》,已有稿本,未经编辑,遗命不孝百家成之”,全祖望《梨洲先生神道碑文》则说梨洲晚年“于 《明儒学案》外,又辑《宋儒学案》、《元儒学案》,以志七百年来儒苑门户;于《明文案》外,又辑《续宋文鉴》、《元文抄》、以补吕、苏二家之阙;尚未成编 而卒。”由此可以证明两点:第一,《宋元学案》为宗羲晚年著作,已有原始稿本而未编辑成书;第二,编纂《宋元学案》是在完成《明儒学案》、《明文案》之 后,与编集《宋元文案》的计划大致同步进行。

  通过对现存《宋元学案》的黄氏家传补稿本(黄璋校订稿本)、冯氏醉经阁初刻本和后世流行 的诸刻本比对可知,经过全祖望、王梓材整理定稿的《宋元学案》属于黄氏原本而经全氏修订的有67卷58个学案,其余33卷32个学案则系全祖望增补本(全 氏补本),这67卷黄氏原本中,保留了黄宗羲案语65条,分列于33卷;黄百家案语208条,分列于43卷,其他梨洲弟子杨开沅、顾、张采有案语50条, 五人合计案语323条,分列67卷,可见,编纂《宋元学案》的首要功绩,应归于黄宗羲和黄百家父子。

  黄宗羲在初步编定《明文案》、 《明儒学案》之后,便着手对宋元人文集的搜集,编辑了《宋集略》、《元集略》(后定名为《宋元文案》),以便为编撰《宋元学案》做准备,而《宋元学案》的 始编之年,不会早于康熙二十五年宗羲77岁之时,其后时断时续,加上其他大量文字编辑工作(如编辑《明文海》、删定《南雷文定》等),以及晚年操劳家务、 辗转病榻,致使该书未能成编,最后由私淑全祖望、后学王梓材等继承其未竟之业,完成了《宋元学案》100卷的编撰、刊行工作,黄宗羲的史学著作,除上述 《明儒学案》、《宋元学案》之外,最重要的是《行朝录》、《弘光实录》(又名《弘光实录钞》)和《四明山志》,《弘光实录钞》是关于南明小朝廷——南京弘 光帝短暂历史的实录,《行朝录》则记载了南明小朝廷隆武帝、永历帝、监国鲁王的始末历史,而以鲁事记载最详。

  《弘光实录》,凡4卷, 它基本上是逐日记录弘光朝时事,故又名《弘光日录》,其卷首自序落款署名“古藏室史臣黄宗羲”,并署“时戊戌冬十月甲子朔”,则知成书时间在清顺治十五年 戊戌岁(1658)十月,书中涉及黄尊素的地方均讳其名而称“黄忠端”或“臣父黄忠端”,更确证此书作者是黄宗羲,我们从《弘光实录钞,序》可以清楚了解 黄宗羲的写书动机及其对弘光朝覆灭原因的分析评论,序云: (责任编辑:中国历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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