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正常交易时间即每周1~5上午9时30分 ~11时30分,下午1-3时; 深圳的9:30-11:30,下午13:00-14.57采取连续竞价方式,接受申报进行撮合。 每个交易日上午9:15至9:25电脑撮合系统对接受的全部有效委托进行集合竞价处理。
1、电脑撮合系统对全部买入有效申报按照委托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的按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全部卖出申报按照委托限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的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 2、系统根据竞价规则自动确定集合竞价的成交价,所有成交均以此价格成交;集合竞价的成交价确定原则是,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对于如何得到最大成交量,别问我怎么算的,我不知道。我数学挺差的。)。 3、系统按顺序将排在前面的买单与卖单配对成交,即按“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顺序依次成交,直到不能成交为止,未成交的委托排队等待成交。9:30开盘之后,按连续竞价撮合成交。所有超过限价(即涨跌停限制范围)的买单和卖单均为无效委托。
看不懂说明?那请看例子: 例:某股票当日在集合竞价时买卖申报价格和数量情况如表2—2所列,该股票上日收盘价为10.13元。该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当日开盘价及成交量分别是多少?如果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开盘价及成交量分别是多少? 表2—2
表2—3
(1)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位相同,以该价格为成交价; 例如,某股票即时揭示的卖出申报价格和数量分别为15.60元和l 000股、l5.50元和800股、l5.35元和l00股,即时揭示的买入申报价格和数量分别为15.25元和500股、l5.20元和l 000股、l5.15元和800股。若此时该股票有一笔买人申报进入交易系统,价格为l5.50元,数量为600股,则应以l5.35元成交100股、l5.50元成交500股。(何谓揭示价?揭示价就是股票软件里的买1,买2,卖1,卖2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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