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越来越多国内的创业者选择在美国开设公司,一是看中它自由的市场环境,再者就是美国对公司的各项鼓励优惠政策。 但是,在一个完全陌生的的国度开展业务,困难也多了好几倍,一不小心就可能就掉坑里,接下来为大家介绍美国最常见的公司设立方式以及其优缺点。 当你决定在美国开公司的时候,如何选择正确的、合适的公司类型可能让你非常头疼。因为不同的公司类型,拥有不同的设立程序,不同的法律规定与不同的纳税方式,可参见在美国成立公司,如何选择公司类型。 选择合适的公司类型 美国有着众多公司类型,包括: 个体户(sole proprietorship, SP) 合伙(general partnership, GP) 有限合伙(Limited Partnership, LP) 有限责任合伙(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LLP) C Corp,股份有限公司 S Corp,小型企业股份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LLC) 非营利组织(NPO) 一、C股份有限公司(C-Corporation)的优点: 1、对注册人没有人数和身份限制 C股份有限公司对于注册人数及注册人的身份没有限制。像大陆人士,留美F-1学生,B-1/2商务及旅游人士等都可以注册C股份有限公司(USLawChina相关文章:《如何设立美国股份有限公司》曾介绍过注册程序)。而S股份有限公司(S-Corporation)却在股东人数上和股本结构上有诸多限制:股东人数不能超过100个,且它的股东必须是美国公民或有永久居留权的人士。 2、有限责任 股东不必对公司的债务和义务负个人责任,只需以所持有的股份对公司负有限责任。当公司被起诉或宣布破产,而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支付所有债务,债权人也不能要求股东、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支付不足部分。相比较而言,独资企业(The Sole Proprietorship)经营者却必须承担无限责任,其个人资产可能会被用来清偿公司的债务。 3、筹集资金的方式多 C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发行和转让股票来向社会大众筹集资金。同时这种发行股份的方式也可以吸引到风险投资人士的投资。在银行方面,基于公司的类型和信用记录,C股份有限公司也更容易获得银行贷款。再者,公司也可给予公司员工认股权,从而从员工手上获得公司发展的资金。所以,如果您是资金筹集不足却想要设立公司的人士,C股份有限公司是个不错的选择。 4、永久存续 C股份有限公司寿命是永续的,除非股东们决定解散它或与其它公司合併。当创建人退休或死亡,或公司的所有人变更,公司仍然继续营运,实现长期发展。很多人士设立公司都想实现自己事业的延续与传承,而C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帮您实现这个愿望。 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 C股份有限公司是个独立的法律实体,谁是公司所有人或谁是投资人,并不会影响公司的发展。公司的股东可以自由地转让股票,实现股票买卖和市场进出的自主性和灵活性。当所投资的C股份有限公司发生问题时,股东就可以通过卖掉股票减少损失,不至于在一家公司上套死。 6、公司治理结构明晰健全,经营更稳定 C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们选举出董事会,然后董事会选出行政主管们。股东、董事和公司主管们明确各自不同角色,相互制衡,从而实现公司的良性管理与稳定发展。而独资公司或合伙企业,相比起来更容易出现个人独断或合伙人相互扯皮致使决策失误,造成公司经营的动盪。 7、上市 C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有利于上市,可以公开发售多种类型的股票融资。如果你在设立公司就有想上市的打算,C股份有限公司无疑成为你的首选。 二、C股份有限公司(C-Corporation)的缺点: 1、双重徵税 由于C股份有限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主体,不仅公司要对分配的利润交税,而且股东个人也要交纳个人红利的税款,同时公司的亏损又不能让股东个人作抵减。这就造成了双重徵税。而有限责任公司则不会面临这个难题。 不同身份、不同业务类型,相应的公司类型也各不相同。 如果每年的盈利不超过8万美金且想要一个结构简单的公司,那么LLC是最合适的类型,也是美国最常见的类型。 如果你是美国公民,那么S Corp更合适,可以避免双重收税。 如果你是非美国公民,公司规模又比较大的话,可以选择C Corp,方面将来有投资者投资你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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