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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的两大盲区!

 jdsdyz 2018-09-25

房产继承是个复杂的问题,特别对于老年人来说必须慎重考虑。毕竟,房产是普通人的主要财产,如处理不当,会带来很大的麻烦,甚至因此严重影响到自己的生活!


今日,小编就跟大家分享2个房子继承纠纷中最值得关注的问题。



 

房产继承是否必须立遗嘱?


案例:江东区的朱某是独子,其父亲早年去世,母亲有一套住房。朱某有一个疑问,其母亲是否必须写遗嘱,他才能在母亲百年之后继承她的房产?


小编解读:遗产继承有规定的法律程序,配偶、子女、父母是其第一顺序继承人。


就本案而言,在朱某母亲过世后,朱某将自动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不管是否写有遗嘱,这套房子都将由朱某一个人继承。但是,如本案中朱某是非独生子女,而他又想在其母亲百年之后独自继承房产,那么其母亲在世时便必须订立遗嘱;反之,如不具备有效遗嘱则由朱某和他的兄弟姐妹按法定继承均分房产。因此,在一定情况下遗嘱并不是可有可无,而是立了无烦恼。


 

健在时把房子过户给子女

对晚年生活有影响?


案例:80岁的洪先生身体健康,去年,其儿媳提出,把洪先生名下的房子过户到她儿子名下,洪先生虽然并不反对把房子留给孙子,但考虑到自己还有两个女儿,如果立即过户,可能会引发子女间的矛盾。此外,洪先生还有一个担心,房子过户后,儿子、媳妇对自己的态度可能会有变化,自己的晚年生活是否有保障?


小编解读:房产过户,是对自己房产的处分,一经过户,即发生法律效力,以后不能追回,所以要慎重考虑。关于养老问题,如果自己有能力,可以自己负责自己的生活费;如果自己没有能力,子女有赡养的义务,有多个子女的,一般平均分担。如果子女不赡养,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索赡养费。


房产过早过户给晚辈子女,大人们(父母辈)常常没有意识到他们放弃的是安全保障,尤其是他们打算继续在这房子里生活的话。即使生前赠与了,也要明确是赠送给儿子的,还是给儿子儿媳共有的。但不管是否明确,都可能生出纠纷来。如果儿子要离婚,共有的房产儿媳对这套房产就会拥有合法主张的权利。如果儿子对外欠债、抵押贷款不还,债权人就可以要求拍卖房产。子女甚至可能未经父母许可就变卖掉这份财产。


因此,对于父母来说,如果早早把房子置于儿女名下,确实可能引来各种纠纷,甚至会影响到自己的晚年生活。此外,房子过户到儿女名下后,在法律上,儿女就具有房产了,有可能因此影响到享受国家的某些政策优惠。因此,一般情况下,身体健康的老年人,不宜过早把房产过户到儿女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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